话题作文

更新时间:2023-07-29 07:41:53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通用]话题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话题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通用]话题作文

话题作文 篇1

  我看过一个这样的故事:三个孩子在赛跑中摔倒在地,三位母亲的反应却迥异:一个身体力行,拖着孩子跑;一个破口大骂,不顾这是赛场;第三个,则为孩子送去了鼓励的目光。最终,三个孩子都跑到了终点。

  我看着看着,脑海里浮现出了妈妈的身影。

  记的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学骑自行车。那时,我刚刚学会,骑得不太熟练。一来到操场上,我就迫不急待坐在了自行车座上,一边骑着车,一边时不时伸手,想拉住妈妈的手,因为我怕摔倒。妈妈却摆摆手对我说:“没关系,你骑得很好!别着急,慢慢来。”“好!就是这样的!手扶好车把,抬起头向前看……”妈妈跟着我前后跑着,嘴里不停地大声指挥着我。

  我越骑越有劲,车子越跑越快了,不一会儿就把妈妈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当我得意洋洋的时候,车把歪了一下,我没防备,就摔了下来,和大地紧紧拥抱在一起了。土地公公还送了我一份“见面礼”――膝盖蹭红了。

  看着跑过来的妈妈,我很想哭。但我又看到她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我,我忍住了眼泪,自己站了起来。

  妈妈看了看我的摔伤的'地方,说:“蹭破点皮,没关系的。如果你能再来一遍,一定会骑得更好!”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又骑上了自行车……

  终于,我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

  在妈妈鼓励的眼神里,我明白了妈妈不会骄惯我,更不会打骂我,而是要教会我勇敢、坚强和独立。

  我忘不了妈妈那鼓励的目光。

话题作文 篇2

  在父亲的眼里,我们是他的百分之百。

  ——题记

  小时候

  小时候,天真的自己仗着自己小,麻利的爬上父亲的肩膀,坐在他的肩膀上面,用自己的视野去观看这个奇妙的世界,父亲在下面笑着笑着,一个转身,便把我抱了下来。

  那个时候,父亲是我眼中的百分之百。

  而现在

  而现在,一个人在外求学,遇到难过的坎就不由自主的.想起父亲,父亲的肩膀足以让我这个久飞的鸟停栖,安心踏实,不想再离开家。我们一天天长大,父亲一天天沉默,他用汗水与广阔的肩膀顶着我上了另一个台阶。

  现在这时候,父亲是我眼中的百分之三百。

  将来啊

  将来啊,我们该真正成人了,父亲也老了,他的一生没有那么惊心动魄,轰轰烈烈,他和众多的父亲一样,用着自己不结实的肩膀把我们送上一个又一个高峰,他的人生并不富丽堂皇,却也不平凡。

  将来啊,父亲是我眼中的全部。

  父亲的一生也许并不华丽,却是一篇永远也不会腐朽的诗篇;父亲的肩膀也许并不宽广,却是一份永远也不会消逝的安心;父亲的做事也许并不科学,却是一部永远也不会停放的录影带。

  也许在别人看来,生活的担子已经将你压的喘不过来气,肩膀也开始弯曲,但是,你在我心里,永远是那么高大,令人敬佩!

  父亲啊!你的肩膀就是我们的见证!

话题作文 篇3

  接上了舅妈,我们就立即开往亚利桑那州的威廉姆斯镇。一路上又经过了不少雪山和沙漠。突然,我们就觉得浑身发冷,再一看周围,沙漠植物上竟然有许多白色的覆盖物。看到了这里,我们马上意识到,这段路下雪了。我从小在广东长大,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亲眼见到雪,因此激动也是难免的。

  结果我们竟然发现一路上都是雪,根本没法在马路以外的地方找到没有雪的空地。我们又进一步意识到,原来威廉姆斯镇下雪了。

  我们给车加了油以后,停在了旅馆旁边。没想到旅馆早已银装素裹,房檐上挂满了冰凌,在周围昏暗的灯光下,闪着零零星星的光芒,格外喜人。

  我们入住后,计划了一下第二天的行程。然后,我们就到旁边的超市买东西,并在附近的`Denny's解决了晚餐。

  我在餐馆向一个漂亮的女服务员询问了大峡谷的情况。她回答道:"我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离这儿大概要一个小时的车程。"我问她:"那你是不是本地人呢?"出乎我意料的是,她告诉我,她自己就在威廉姆斯旁的一个小镇里出生、长大,离大峡谷比这儿还近一些,由于自己和家人都不太感兴趣,根本就没有去过大峡谷。

  回到了旅馆,我在网上了解了很多大峡谷的具体情况。于是我就和舅舅商议了更详细周密的计划,甚至精确到了纪念品店的采购问题。

  为了应付第二天的旅行,我们很早就上床睡了。第二天,我起得很早,舅舅他们都还在睡。由于实在无聊,我自己一个人走出房间,拍了一些美丽的晨景。看着亚利桑那特有的紫霞和悠闲的山鹰,我感觉真是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话题作文 篇4

  院子里的桂花又开了,星星点点的纯白点缀在绿意盎然的枝头,我抬手从树上摘下一簇,一抹暗香瞬间氤氲开来,我知道这是老屋的秋天,这淡香是沁在秋天里的。

  抚摸着树旁的墙根,粗糙的手感一如多年以前,轻轻划过,指尖便带上了颗颗尘土,我站起身,发现昔日里遮风挡雨的老墙只剩下残破的一小段,没入了丛生的杂草中,不细寻根本无法发现,我心中有些不安,急急拍了拍手中的沙,沿着断墙向后院走去。

  后院里有片竹林,一到夏日那里便是乘凉纳暑的好去处,我环顾四周,终没有发现它的痕迹,心中不免有些失望,却又安慰自己:你看那个小屋不是还在远处?我暗自庆幸:幸好,它还在!拨开疯长的杂草,我终于走进了这个小屋,我推开门,伴着吱呀一声,扑面而来一缕清烟,走进了才发现屋内也早已破旧不堪。阳光从屋顶的破洞中倾泻而下,照亮了小屋,也照亮了屋内飞扬的尘埃。我借着光,找到了依偎在墙角的一排农具,在飞尘四溢的屋中,仍保持光泽的农具。哦,我知道一定是外公,外公定是放不下陪伴多年的忠实的“伙计”,常来打理吧。脑内突然闪现过一幅画面:坐的挺直的外公,拿起脚边的布,细细地擦拭着浮于表面的灰尘,再将它们一一摆好,回首、出门。

  “囡囡!吃饭了”,外婆的声音一直从前院传到我的耳中,惊醒了沉溺于想象的我,我抬头发现天已暗了。走出小屋,我惊喜的发现在不起眼的墙角画着个张牙舞爪的小人,写着串稚嫩的文字。我眯起眼,想起了那段过往。

  “囡囡”,我匆匆转身,沿着来路回程。外婆驻足于院门口,踮着小脚朝我招手。我快走了两步,来到前院。我回头,却发现穿过狭长的过道只能看见后院的荒芜,心中的喜悦便冲淡了许多。收回目光,正发现外婆也侧着头,向后院望去,按捺不住心中的不安,我便问道:“外婆,后院是不是要拆了啊?”外婆微眯着眼想了又想终于回了话:“没有人打理了呀,拆了吧、拆了吧。”我心中一颤,脑内深藏的画面被一下子激起:夕阳下的两抹影子手牵着手,身后是个小屋……,清晨的雾里是一片竹林若影若现,午后的日光下,是一个壮汉在清理农具……。我止住心中翻腾的情绪,抬头看了眼生长多年的桂花树,却发现风华正茂的他也正老去。

  我看着满院里旧时的痕迹,无法想象它们该怎样消失。我看向外婆,发现她眼中闪动着的一滴,终是等到了一句:“不拆了吧,囡囡,不拆了吧……。”我点头,道了一声:“好!”

  我终究明白:有些痕迹深藏在岁月里,占据着你的心头,不忍让它老去。

  乡下的老房子总是笼罩着各种各样拆迁的传闻,而这么多年来,他还是保留了原有的模样。

  七岁之前我一直在老房子里长大,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其中的家具摆设。那时候爷爷奶奶还年轻,曾祖母还健在。于是这栋保留了我记事起时的老房子,我还会时常去看看它。只可惜经过了这么多年,外墙壁的一层石灰也剥落得差不多了。

  因为在乡下长大的缘故,我那时候很顽皮。即使出生在教师世家,我能颇识些字,懂些道理,可仍旧掩盖不了我的野气。长辈们看我有灵气,也不会过于管教。

  有时候太阳已经下山,每家的围墙外都溢出了粥香,我还是随着孩子们在村外疯玩。曾祖母是一个裹着小脚的老人,因为行动不便,她掌管了家中烧饭的任务。每到饭点,她就会倚着门框边等待着我回家。碍于锅中随时会沸腾的米粥,她只得焦急地站在那一处呼唤我:“回——家——吃——饭——”声音悠长且具有穿透力。早已跑到村外的我哪里听得见?曾祖母只能用一双残疾的小脚一下一下地跺着地,以发泄心中的焦虑。那时地面还是普通的泥土,自然经受不住她长年累月地锤炼,形成了一个自然、圆润的土坑,再加上被压得无比紧实,即使是雨天也不会被冲垮。年幼的我还是对曾祖母有敬意,总会最后灰头土脸地出现在她面前。曾祖母也不恼,只是慈祥地笑笑,张罗着盛粥,准备小凉菜。我躁动的心也慢慢平静了下来。

  再年长一岁,村子里总不是那么太平。传言有人贩子盯上了这里,大人们都人心惶惶。孩子们哪里懂得其中的利弊,照样玩耍不误。一天,姑奶奶的小外孙回老家,我们自然要与他混熟了。姑奶奶家是另一个村,要穿过一座桥才能到。我在姑奶奶家与小表哥玩得无比尽兴,全然忘记了在家中翘首盼望我归家的曾祖母。那天爷爷奶奶去探望亲戚,曾祖母没有了依靠,便开始出门寻找我。她硬是迈着小脚走遍了整个村子,当邻居们都认为我被拐走时,姑奶奶一个电话打来,说要挽留我在她们家吃晚饭,顺便征得曾祖母的同意。曾祖母没有说出心中的担心,只淡淡地答应了。直到我回到家,映入眼帘的却是曾祖母肿得如馒头一样的小腿肚,爷爷奶奶忙前忙后地为她上药。我没有受到一句责备,曾祖母温柔的眼神却将我的心口刺得生疼。

  不知道是否因为那次的肿痛,曾祖母留下了腿疼的病根,并一直折磨着她。

  后来,我到城里读书,与曾祖母的联系越来越少。

  再后来,曾祖母去世,享年83岁……

  偶尔,我会蹲下来抚摸那个土坑,她盛满了曾祖母对我的爱。或许有一天,这道痕迹会被推倒的老房子所掩埋,可它已经刻进了我的脑海。

  在那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庭院里,那棵高大的枇杷树下,满是我今生今世存在的痕迹,它们在我不经意间出现,深深的烙在我的生命里。

  夏日的清晨,院子里传来女孩的欢笑声。沐浴在阳光中的枇杷树下,有位穿着连衣长裙的短发少女,她手里提着已经有些陈旧的菜篮,弯着腰从地上捡起一颗颗饱满橙黄,还带着些许露水的枇杷果实,嘴角无声地向上翘起,眼睛里满是欢喜与满足。在她的身边,有一个及她腰高的小幼童,她挥舞着两只小短胳膊,不停的绕着少女跑着跳着欢笑着,试图吸引少女全部的注意,却又好像只是在向少女撒娇,讨一颗新鲜的枇杷解解馋儿。尚未变得火热的夏日的阳光,穿过枇杷树那叶子片间的缝隙,轻轻柔柔地落在她身上,又给这本该宁静的清晨更添一抹活力。他们身旁便是枇杷树那粗壮的树干,一把木头梯子架在它的枝干上,顶端没入了茂密的枝叶,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正站在梯子上,用手摇晃着结了枇杷的树枝,那些个成熟的果实便纷纷争先恐后地落下,砸到了松软的土地上,发出“咚咚”的声响,留下一个个浑圆的痕迹。那是我幼年的痕迹,是充满了欢笑与喜悦的痕迹。

  冬季的午后,阳光正好。长大了的幼女在庭院中无忧无虑地追逐着不停逗她笑的姐姐,仍然稚嫩的笑声在院子里回荡着,如同银铃般清脆,又好似冬日阳光般暖人。那棵枇杷树下,坐着一位头发已白了大半的老人,她矮小的身子几乎完全地陷进了背后与身下厚厚的大红垫子里,随着身体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她身下的大黄藤椅子都会发出“吱呀”的声响,在这温暖的午后竟显得有一丝慵懒。她的嘴角噙着一抹宠爱的微笑,眯着眼睛,视线随着两个孙女的身影转动着,好像那枇杷树上在墨绿叶片簇拥中的一朵黄花,隐隐约约又静谧安详。她的手上正慢慢地剥着柑橘的皮,把干净的果肉用纸巾包好,待到她的孙女们有些累了,她便好像知晓了一切似的,用有些沙哑的嗓子,拉长了声音,呼唤着孙女们来享用柑橘。这样温暖的时光直至天色将晚,空气中生出一丝寒意才结束,大黄藤椅子在土地上留下的压痕,那是我童年的痕迹,是平凡却又温馨无比的痕迹。

  枇杷树下,曾有过一道道或新或旧、或深或浅的痕迹,也许它们已被黄土所覆盖,但在我的脑海中、我的心里,它们不为岁月所侵蚀,不为烈日所干裂,那是我所独有的、独享的,名为亲情的珍贵的痕迹。

  雪把地面覆得严严实实的',我一脚踩软了一堆雪,留下了清晰的脚掌痕迹,凹凸清晰。可是,太阳一出来,雪化了,就没有痕迹了,不像从前遗下的痕迹,至今还在。

  那时年少,撒开脚丫子便一会儿就跑得没影儿了,满头乱发也满不在乎地四处奔跑,东家转西家窜,到了日暮也不会归家。这时候,便能在各处听到来自奶奶的呼唤声,冗长、尖细并且难听。反正我当初是这样认为的。

  每每听到催促的呼唤声我都会躲起来,或是在邻居家,或是在田埂上蹲着,我不愿回家,我总觉得外面的世界更精彩,而家里只有砖墙瓦屋与粗茶淡饭。

  但奶奶总能一下子就找到我,在我玩得正欢的时候抓个现行。然后揪住我的一只胳膊,不管我如何挣扎如何狰狞也拗不过奶奶的大手。于是我俩就伴着余晖向家走去。夕阳的霞光总将我与奶奶的身影拉得很长,就好像以那影子的身高跨一步便能到家。奶奶仍紧紧攥着我的手,生怕我跑了一般。我一路不安分地扭动如一条小水蛇,嘴里哼哼唧唧嘀咕不停,暗自进行在牙缝间的小声抗议。

  夜深,奶奶搂着玩得累极的我入睡,月光透过老房子的木质窗户照进屋子里,映出荞麦白的光影。奶奶的怀抱总软软暖暖的,只听她用特别无奈的语调说:“下次奶奶一唤,你就要回家啊!”我正迷糊地要睡,急急应了一声,兀自神往梦驰。

  又是一日暮色苍苍,我全然忘记答应好的诺言,仍旧满村跑,仿佛一玩儿起来就有用不完的气力。在我刚要拐进物色好的藏身之处时,从家里一路追来的奶奶发现了我,我立刻掉头就跑。我小小的身子穿得很快,奶奶拖沓着塑料拖鞋在后面一边唤一边跑着想拦下我。我却比奶奶跑得快很多,似乎也特别兴奋于这个结果,我跑得更加卖力,忽听到身后有石子滚抛的声音——奶奶摔倒了。我忙折回去,搀着奶奶站起来,奶奶的膝盖上还粘着细石子,我张了张嘴,却不知说什么。奶奶又像往常一样握紧我的手,说:“我们回家。”

  晚饭过后,我乖乖地坐在小椅子上,陪着奶奶清理伤口,她的膝盖上嵌着许多小石子,她用缝衣针一颗颗挑出来,混着鲜红色留下凹凸不平的伤痕。我不忍心看,用手捂着眼睛,却有热热的液体顺着指缝滑下。我的心上好像也有了那些痕迹,微微发着疼。奶奶瞅我心里难过,佯装轻松地嗔道:“让你不回家!”继而又叹了口气,“幸好奶奶经摔啊。”我捂脸捂得更紧了。

  奶奶的膝盖上的痕迹至今还没有消,我从此再没有晚回过家。那些痕迹,在我的心上也一直没有褪去,我再也不愿让爱我的人担心与受伤。

  只要你一唤,我就回家。

  楼底下的紫叶桃死一般的一动不动,只是喷薄出大团大团的红色花朵,几只麻雀呆呆的立在枝桠上,静止的像是为美术生准备的一幅写生图,好生沉闷。视线转移,突然见到门前的两盆含羞草,不禁想起了些什么。

  当一户人家经历过拆迁,金碧辉煌的水晶灯高高悬于天花板,它使得屋子灯火通明,像是皇宫举行了一场盛宴。42寸的液晶电视威风的盘踞在客厅内,脚踏着红木地板,四周的瓷砖锃光瓦亮,一切充满着现代气息。在父母的声声念叨下,我家终是摆脱了那个久远年代的房子并且装修风格如出一辙。没有了庭院前的小花圃,没有了房屋后的小菜地,有的只是条条框框的防盗措施,禁锢着我。

  思绪飞到那时的小花圃里,里面的花不名贵,但它们却装饰着这个家,给我们带来一点小资情调。最喜欢的是那两盆含羞草,我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一次触碰每片叶子,它们果真娇羞地遮掩自己。然后我会静静蹲着,等待它们再次释放。就这样,我可以气定神闲地呆上一个下午。老舍先生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和苇叶上的嫩蜻蜓,心中安闲无适,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我也算是能理解了。那时我还给它们测过“含羞时间”,听,够文艺范儿!像物理实验一样,为了减小误差,我在早晨、中午、傍晚分别给它们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制成表格。我把这一不是有病就是有才的行为发到网上,下面大多是赞扬我这水滴石穿的精神。可怜了那几株含羞草被我碰来碰去,希望不要“抽筋”、“面瘫”什么的。含羞草的绿清新、养眼,不至太过浓烈,但乏深度,为此,我给它们拍了好多艺术照:春雨后的滋养照、黄昏时的明暗照、温婉可人的娇羞照。

  含羞草所带给我的不仅于此,它真正使我“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当然稍加自诩了些。我一度欢腾地拿着小花洒给它们浇水,渐而渐之,我开始研究各种浇水姿势,听起来像是中国茶道,但我只是个业余的。

  真的,现在回想起这一切,心里还为之动容,但再也找不到那种熟悉的感觉,我深知。或是想的太入神,手中转动的笔飞了出去,在空中画出了不规则的线条,“啪”的掉落到地上。无色的阳光穿过透明的笔管,被分解成一道微弱的虹——赤橙黄绿青蓝紫,复杂而不凌乱的颜色。我趴在窗台上,仿佛听到阳光透过空气发出的寥廓声响……

  岁月的痕迹我不敢淡忘。

话题作文 篇5

  今天中午,我去大姑家吃火锅。有很长时间没有吃火锅了,都快忘记了火锅的味道了。

  一进大姑家,我就被诱人的画面和香味吸引住了,各种各样的美食摆在大大的圆桌上。大圆桌的中间放着一个电磁炉,电磁炉上是一个不锈钢的鸳鸯锅,像一个太极八卦图,一半清汤,一半辣汤,汤里炖着一块块香喷喷的牛肉。在鸳鸯锅的周围摆放着让人眼花缭乱的食物,有宽宽的粉条、新鲜的苦菊、鲜嫩的豆腐、碧绿的西兰花、细长的豌豆苗……

  我们先往自己的.碗里盛了一些芝麻酱,又加了一些锅里的牛肉汤,然后用筷子搅拌均匀。接着把菜放到锅里烫熟,夹出菜来放在自己的碗里。最后蘸一下酱就可以吃了。

  我真得很喜欢这种吃起来淡淡的,但很鲜美的食物——火锅。

话题作文 篇6

  有谁可以回答,故乡对我们每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记得有这样一位作家,他的墓碑上刻着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这位作家一生难以忘怀自己的家乡,把故乡淳朴的民风、善良的人们一一在自己的作品中娓娓道来。于是,透过他的笔,我们了解到了河边林立的吊脚楼,不断流淌着的沅水,还有那可爱的小女孩翠翠、三三。故乡对沈从文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扩大一点说,故乡对每一个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候是我们不自知的。

  我的家乡是金城兰州,她位于中国的西北部,是典型的内陆城市。历史上的兰州,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城市,她见证了来来往往的商客,见证了一个王朝一个国家的兴盛。兰州的过去我是无法触摸的,因此我只能在历史文献中去勾勒这个城市的往昔,但我现在生活的兰州却是实实在在、充满亲切感的。

  春天,漫步在黄河风情线上,看着滔滔流淌的黄河水。我听着周围人熟悉的乡音,感受着这个城市的脉搏。夏天,往往是烈日炎炎。我抬头仰望着这个城市特有的、持久的晴天,心里偶然的阴霾就这样被一扫而光了。秋天,是瓜果飘香的时节。我吃着水分很足的白兰瓜,意识到了自己家乡名副其实的称谓一瓜果城。冬天,外面的街区有时候是银装素裹的世界,看着天空中飞舞着的雪花,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最美丽的.冬天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兰州赋予了她的乡民爽朗、热情的性格。相信即使若干年后,我作为一个游子离开家乡,也不会忘记故乡的美丽、独特以及我在其间生活过的每一天。

  我是如此真心地想要表达对你——家乡金城的热爱,感谢你让我在你温暖的怀抱中偎依了15年,我吸收着你浇灌给我的水分,茁壮、快活地成长着。我亲爱的故乡,你给予我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今天,请允许我在心底喃喃默念:故乡金城,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雨露。

话题作文 篇7

  以前,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没有狼性的动物。你看他那贪婪的眼神,锋利的牙齿,真讨人厌!羊多温顺啊,毛摸起来也很舒服!

  前几天,翻开了沈石溪最吸引人的《狼王梦》,在狼的世界里奔跑,我如饥似渴地看着一个个紧张动人的情节。母狼紫岚失去了一个个孩子,媚媚又抛弃了她和卡鲁在一起。我读到这儿时,仿佛想起了什么,又飞跑地去网上看了那张狼的图片,好像是在看紫岚。我捂着嘴巴,伤心地哭了起来,为紫岚,为死去的她的孩子,也为这狼道。紫岚在必要时侯,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助之手。狼儿们长大后,也不会像我们人类要回报父母,甚至可以杀掉他们。这样的狼道,未免也太残忍了!

  而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宁可不再结婚,连最英勇,帅气的卡鲁也放弃了。她要培养孩子们成为狼王,最后为了赶走威胁,为了保护快出生的子孙,也为了狼王梦的再次延续,紫岚奋不顾身地与金雕展开了一番殊死搏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此时石洞里的媚媚产下的狼崽发出了第一声响亮的叫声。

  不知为什么,忽然改变了自己对狼的看法。一说到狼,啊!很可爱,他们为了子女,可以牺牲自己。其实羊外表温顺,一遇到危险就只顾自己活命了。

话题作文 篇8

  我们的相遇,是注定了的。

  ——《题记》

  六月的阳光姗姗来迟,长野的天却是那般湛蓝,如同一幅深沉的海,代表信仰、代表希望。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面对着这无声无息的汪洋凝眸远望,没有目的,没有终点。却被一棵参天的古树遮了视线.。

  墨绿的叶子苍郁可人.,在桠间浅吟低唱,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

  该如何描绘我眼中之景呢?

  绿叶消受了深秋的憔悴、战胜了寒冬的凛洌、迎来了开春的润泽,终于享受了.夏初的馈赠。隽永细密的纹理,从始至终、由表及里一点一点地织成千千结、汇成相思网,剥析出岁月的痕迹。

  那种生机勃勃的'绿,浸渍着雨露洒下的清新、烙刻着时光无形的脚印,自显自地沉醉于夏日柔情,在碧空下自斟自饮。

  云来了,淡淡的夏天就来了;夏天来了,情窦初开的心便汹涌澎湃了、洒脱了。

  在万花丛中一点绿的古风中,绿色显得那么扎眼,那么违和。如果把鲜花的惊艳寄于那瞬间的“绽开”,那绿叶的蓊郁蓬勃便只能用“盛放”了。

  这种盛放是那种雄距天地的凛然,那种撑开华盖的潇洒,那种碧海蓝天的辽阔。抚平伤痕累累的心,慰藉焦灼迷茫的灵魂。如汨汨清泉涌入眼帘,不禁有了一种水意,为之感动罢!

  一叶知秋,一叶知夏。前者是天涯负笈而行的仗剑侠客,而后者,就是游走江湖的率性书生。不孤独,不怅惘。他不如秋叶那般无去无从,他也没有一抹无欲无求,更不是无情无义,他执着于盛放在夏日的阳光下,纵算光已被黑夜吞噬;他留恋于山川林泽鱼鸟花虫,就如我们一样,诗酒趁年华。

  其中一片绿衣仙子轻盈至我眉间,慢慢地滑在眼前,一叶障目。是风把它寄给了我,亦步亦趋、不疾不缓,完全应了我的性格。

  就在那风声过耳的呼啸瞬间,我们相遇了,在拖欠了步伐的夏天。

  只见门前的花开了又谢、窗外杨柳枯了又春,仿佛一抬头,秋风到了,再回首,新的一夏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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