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12 18:09:38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四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水土保持方案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四篇

水土保持方案 篇1

  建设内容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进度安排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1、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进行全面业务培训;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依据能力建设要求和标准,对照《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评价指标》查漏补缺,不断推进各项能力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1、20xx年9月—12月,完成能力建设县的总结和自验工作,迎接省水利厅的初验;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多方争取,安排经费,可从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重大事件、先进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激励措施。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宣传先进事迹,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

水土保持方案 篇2

  肇州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共涉及 3 个乡镇,分别为永乐镇、卫星牧场及托古乡,共包括 3 个项目区、5 个项目区区块,项目区总面积为 6353.17hm2。其中,永乐项目区分为三个区块,永乐项目区区块 1、区块 2 及区块 3,项目区总面积 3385.86hm2;卫星牧场项目区总面积1492.15hm2;托古项目区总面积 1475.16hm2。

  1 地形地貌

  肇州县永乐镇位于永乐镇西南、东南方向,分为三个小区块。项目区块 1 位于永乐镇、位于永乐镇南部,新路村南侧,项目区总面积为629.85hm2,项目区内草原面积为 599.85hm2,项目区块 3 位于永乐镇东南方向,太丰村东北侧 X140 公路南边,项目区总面积为 191.56hm2,项目区内草原面积为 191.56hm2。本次生态修复的三处项目区均位于松嫩平原腹地,属冲击性平原,地形自西向东逐渐偏高,地势较平坦,属漫川漫岗,略有起伏,均为平川地和季节性积水的低洼地。地貌形态单一,皆为低平原区。

  1.1 气象水文

  项目区处于中高纬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显着。冬季寒冷干燥少雪,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早霜,春季多风少雨干旱。全年有效积温平均为 2800℃,日照时数平均为 2900 小时,无霜期 120~150天,属温和农业气候带。多年平均降水量 459.5mm,年内降水时空不均,6-9 月降水较多,占 70%。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 E601 为 943.3mm,由于受气温、风速、植被等影响,5 月份最大,6 月份次之,5~6 月份蒸发量占全年的 30%以上。项目区内为大面积连片草原,无水利工程及天然沟渠,地表水资源贫乏,地下水资源丰富。

  1.2 土壤

  多黑土与栗钙土之间的过渡地带土壤。有黑钙土、草甸土、碱土和盐土四个土类,多呈复区分布,是一步三换土的地区。项目区内土地部分为盐碱地。

  1.3 植物资源

  项目区天然植被基本上属于蒙古植物分布区,以羊草草甸草原植物为主,在波状平原平地上以羊草群落为主,混生有柴胡、紫云英、蒿类、地榆、蔓委陵等,在平原中较高的地方有大针茅-兔毛蒿群落。在低平地上混生有碱草、狐尾草、三棱草、芦苇等,还有耐盐植物碱蒿碱蓬、星星草等。项目区植被主要为羊碱草,分布于整个项目区,项目区平均草地植被覆盖率 95.31%。

  1.4 土地利用现状

  肇州县总面积为 244500hm2,拥有耕地 148000hm2,草原5666.7hm2,水域面积 6266.7hm2,林地 31200hm2。永乐镇幅员面积18530hm2,有耕地面积 8295hm2,有造林面积 1025.4hm2,草原面积6510hm2。永乐镇共包含三个项目区块,其中项目区区块 1 总面积为2564.45hm2。项目区区块 2 总面积为 629.85hm2。项目区块 3 总面积为191.56hm2。卫星牧场总面积 11200hm2,耕地面积 1250hm2,草原面积5333.3hm2。项目区总面积为 1492.15hm2,占卫星牧场总面积的13.32%。托古乡幅员面积 16666.7hm2,耕地面积 8182hm2,草原面积4432hm2,苇塘水面 3333.3hm2。项目区总面积为 1475.16hm2,占托古乡总面积的 8.85%,项目区内全部为草原。

  1.5 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区所在三个乡镇总面积为 46396.7hm2,占肇州县总面积的18.98%。其中,草地面积和林地面积占比例很大,耕地占三个乡镇总土地面积的 38.21%,草地占三个乡镇总土地面积的 35.08%,土地植被覆盖率较大。项目区所在位置主要是草地,该地区土地部盐碱化,但是由于盐碱地土质不适合植物生长,导致草地覆盖率不高,部分地方岩土裸露,并且没有进行人工补植,这样就容易造成水土流失,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经过多年运行,土地利用结构基本合理,本次不作调整。

  2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

  2.1 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所在乡镇水土流失类型均水力侵蚀,且全部为轻度侵蚀,土壤侵蚀模数为 1200t(/km2·a)。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及牲畜活动等原因,草原部分植被被破坏,出现斑秃现象,引发水土流失。永乐镇水土流失总面积为 1407.42hm2,占肇州县水土流失面积的 6.67%。卫星牧场水土流失总面积为 2302.56hm2,占肇州县水土流失面积的10.91%。托古乡水土流失总面积为 4251.25hm2,占肇州县水土流失面积的 20.14%。项目区所在位置是天然草地,是畜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直接影响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若不及时对项目区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将会使水土流失现状越来越严重,使草地逐渐演变成荒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2.2 水土保持工程现状

  项目区目前无水土保持措施,无围栏,无禁牧标识,部分土壤盐碱化较严重,致使原始野生植被不能生长,致使项目区水土流失情况恶化。

  2.3 原则

  (1)坚持以改促封、以调促封、以管促封原则。改变传统的放牧为舍饲,改粗放的饲养方式为科学饲养方式,实施全面封育措施。调整农林牧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特色产业,不断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严格封禁,并加大预防监督力度,加大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案件查处力度。(2)坚持生态治理优先、人水和谐的`原则。以防治水土流失和增加生态效益为目的“,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使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实现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3)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各项修复措施,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科学、严密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减小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4)坚持最小扰动的原则。在方案的编制中,严格执行减少扰动面积的原则,设计中避免产生二次开挖、随意堆土、外扩等增加扰动区域的不合理措施,控制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的破坏程度。(5)坚持经济可行的原则。在方案编制中,从实际出发,在有效防治工程建设新增生态破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经济合理,以较少的投入争取最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3 建设目标

  3.1 治理水土流失

  本次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行全年封禁,工程建成后,使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98.2%,项目区内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明显改善,植被覆盖率提高,将很大程度降低土壤的水力侵蚀几率,降低土壤侵蚀程度,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3.2 植被恢复

  项目区将对草场进行生态恢复建设,人工补植适合项目区生长的牧草,补植面积为 247.93hm2,使项目区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 99.32%。生态环境将明显改善,农业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3.3 人为水土流失控制

  以全年封禁方式为主,建设封禁相关工程:围栏、宣传牌、宣传牌等。通过村民自建的配套措施畜舍、青贮窖、节能灶、沼气池等,保证牲畜饲养和生活能源的需要。加强项目区管理,建立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倡导生态道德理念、保护大自然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文精神。

  3.4 建设任务

  项目区实行全年封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 6192.22hm2,水土流失治理总面积为 841.06hm2,进行草地修复人工补植,补植面积247.93hm2,植被恢复程度为 99.3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为 98.2%。

  4 政策保障

  制定完善的项目区生态修复治理保障政策。努力提高政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高效的政策效应跟踪评估体系和政策服务体系,指导项目区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保护好现有草原用地指标,不改变原土地用途,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研究制定草原开发利用政策,进行草产品深加工,提高草原的经济价值,更好地保护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水土保持方案 篇3

  1、基本情况

  1.1 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坪山河又名新寮水、石头河,是淡水河的一条支流。它起源于深圳市盐田区的梅沙尖,一直向东流经坪山镇、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西区,在惠阳区的下土湖纳入淡水河,是一条跨越三个地区的跨境河流。坪山河天然河道全长39km,整个流域汇水面积184.9km2。

  坪山河两岸地势平缓,阶地相对较开阔,地面高程约为18~29m,河床高程约15~20m。坪山河流域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濒临南海,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该地区多年平均气温21.8℃,坪山河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1701.9mm。受季风影响,雨量主要分布在3月下旬~10月中旬,占全年降雨量85%以上。项目区主要土壤有赤红壤、红壤、山地黄壤和冲积土,以赤红壤为主。

  根据现场踏勘,工程沿线地形较为平坦,植被覆盖率较高,因此工程沿线自然水土流失主要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程度轻微,其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

  1.2工程概况.坪山河治理范围起于大亚湾与深圳交界处的上洋村,终于惠阳与大亚湾交界处新规划的龙海一路桥。河道整治长度8.96km,新建堤防长度14.65km。本工程等级为Ⅲ等,堤防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水闸建筑物工程级别均按3级设计。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防洪和治涝两部分,防洪部分包括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其中河道整治8.96km,堤防建设14.65km;治涝部分包括新建水闸2座、新建排水涵管16条;拆除重建翻板闸2座。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8个月,估算总投资为30471.21万元。

  2、防治分区

  根据项目区的地貌特征、工程总体布局、设计和功能区划,将本工程分为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区、弃渣场区、施工营造区以及临时施工道路区5个水土流失防治区,主体工程区包括堤防建设区和水闸建设区两个二级分区。

  3、水土流失预测

  3.1 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本工程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127.06hm2。

  3.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本工程占地类型中园地、林地、荒草地属于水土保持设施,因此本项目建设损坏水土保持面积为32.65hm2。

  3.3 弃渣量。根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资料工程量统计以及土石方平衡计算可知本工程需取土59.72万m3、弃土弃渣111.05万m3。

  3.4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预测。经预测,项目区水土流失总量为23176.23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22101.08t。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4.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在措施布设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⑴ 分区治理原则;⑵ 互补性原则;⑶ “五定”原则;⑷ 效益优先原则;⑸ 绿化美化原则。

  4.2 分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4.2.1主体工程区。本方案补充在河道开挖边坡坡顶布设排水沟,将山体汇水排至附近沟渠,排水出口处布设沉砂池。

  施工前首先沿征地红线设置临时编织土袋挡墙和临时土质排水沟,沿排水沟每200m设置临时土质沉砂池一个;雨天准备防水塑料薄膜覆盖开挖回填坡面以及堆土、堆料。

  对堤防背水坡脚平地破坏范围裸露地表进行土地整治并撒草籽恢复绿化,草籽选择狗牙根、百喜草(配比7:3)。

  4.2.2 弃渣场区。根据工程建设的弃渣方量以及弃渣路线距离,经实地踏勘,本工程布置了7个弃渣场,全部位于河道两岸的`鱼塘和坑洼地。本方案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

  工程措施:弃渣结束后,沿弃渣场四周修筑排水沟,排水出口设置沉砂池。

  植物措施:根据大亚湾区对于该片区的规划,坪山河两岸以商住用地为主。因此,弃渣结束后,对渣场进行土地整治覆30cm厚表土,并撒播草籽绿化。

  临时措施:根据弃渣场后期绿化覆土的需求量,将主体工程区清理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弃渣场,在堆土四周设置0.8m高的临时土袋挡墙拦挡,并在临时土袋挡墙外侧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

  4.2.3 取土场区。取土场为上一村一个小山包,现状为桉树林,植被覆盖良好。

  工程措施:取土场取土前进行表土剥离,取土结束后,取土平台四周和取土边坡坡脚设置排水沟,组成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出口处布设沉砂池。

  植物措施:取土结束后于开采迹地覆盖表土0.3m,并植树种草绿化。取土边坡坡高为8m,坡度为1:1.5,坡脚种植爬山虎。

  临时措施:对剥离的表土进行临时堆放,四周设置0.8m高的临时土袋挡墙拦挡,并在临时土袋挡墙外侧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

  4.2.4临时施工道路。拟在临时施工道路两侧开挖土质排水沟,每200m设置土质沉砂池一个,以避免汇水对路面的冲刷及水土流失对下游的影响。工程完工后,对临时施工道路进行土地整治,并撒草籽绿化。

  4.2.5施工营造区。施工前沿施工区四周设砖砌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设砖砌沉沙池。施工结束后,施工结束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并植树种草绿化。

水土保持方案 篇4

  蔚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县、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县。20xx年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蔚县水土保持局按照“夯基础、增保障、优环境、强素质、清底数、抓重点、转职能”21字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且被省水利厅、省人社厅评为20xx~20xx年河北省水土保持工作优秀单位。

  1.领导重视优环境

  蔚县县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每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制,成立了蔚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蔚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蔚县水土保持规划》,划定“三区”并进行了公告。县人大每年组织1次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视察和监督检查,把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县政府共同研究依法处理。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水土保持工作协调会,协调生产建设单位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并做出重要批示。20xx年4月,县领导就水利水保改革发展的有关问题接受了《中国水利报》记者的专访,明确提出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制定出台了《蔚县加快水利事业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南封、北保、西治、东改”的水土保持生态发展战略;20xx年2月,县委、县政府举办县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邀请水利部倪文进副司长做了现今水利水保发展趋势专题讲座,就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希望;20xx年5月,县政府召开了蔚县保护生态环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专项会议,传达了省水利厅督查意见,学习了《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冀纪〔20xx〕38号)》,通报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现状,安排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及防汛安全检查等工作。领导的支持和关注,为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提振了士气、增强了信心。

  2.法制建设增保障

  结合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活动的开展,蔚县立足县情以政府文件形式,先后制定完善了《蔚县实施〈水土保持法〉暂行办法》、《蔚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蔚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办法》、《蔚县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定》等12项制度办法。以水土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的内涵,确定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范围,强化了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法律责任,完善了法律救济途径,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和制度保障。

  3.狠抓宣传夯基础

  蔚县把《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始终贯穿于水土保持工作中,采取“三结合”的宣传方式(长期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政府组织与舆论引导相结合),确保“五有”(街道上有点、报刊上有文、电视上有像、电台上有声、手机上有信)。四年来,累计投入宣传专项经费10万余元,召开各类座谈会、新闻发布会30余次,翻印新《水土保持法》1000册,刷写宣传标语20xx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辆次,深入全县22个乡镇及主要街村普及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常识,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支持,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编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执法环境明显改善。

  4.调查研究清底数

  为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20xx年伊始,蔚县着力更新执法软硬件装备,提高了队伍的履职能力。先后组织20余人,利用近5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县所有大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彻底掌握了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状,并按有无批复、大中小型分门别类建档立案,输入数据库,涵盖了煤矿、风电、公路、采石(砂)场、砖厂等项目,做到了底码清、数字准、资料全、内容广。

  目前,全县涉及水土保持的生产建设项目84个,其中省批项目75个,开展水土保持“三同时”工作的48个(通过验收21个),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一是对有批复的重点项目,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检查,督促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时验收;二是对没批复的项目,要求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做好水土保持防治工作;三是对采石(砂)场、砖厂等小型项目,耐心细致做好水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求其编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5.学习培训强素质

  一是健全机构,充实队伍。选拔了8名年富力强、精业务、懂管理、高学历、高素质人员充实到蔚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大队,纳入编制。目前,我县有水土保持专职执法人员12名、兼职44人、村设有管护员,形成了县、乡、村3级监督管护体系。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县水保局每年举办执法人员、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乡(镇)水保员、县水保局有关干部职工参加的水土保持执法培训班,邀请县政府法制办、人民法院执行庭讲解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知识,讲解相关法律条款之间的关系。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技术骨干和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多次赴省先进市县考察学习,增长了见识,学习了先进经验,开阔了思路,提升了队伍执法水平。

  6.查处案件抓重点

  工作力度决定工作成效,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力度。蔚县将重点案件查处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及“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落实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执法,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之以法”,争取生产建设单位的配合、理解与支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遵循执法规程,现场检查保留足够的声像资料。二是查处落实,把不编报方案、不落实方案、不开展验收、乱堆乱弃并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项目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对省水利厅挂牌督办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违法行为整改落实到位。如某风电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且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形成了安全隐患。为此,省水利厅、张家口市水务局、蔚县人民证府和蔚县水土保持局多次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先后采取印发水土保持督查意见、与建设单位深入沟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向蔚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措施,让企业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和问题,对该企业震动很大。目前,已编制完成治理方案,预计今年5月可开工治理。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大大推动了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促进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一批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开始自觉履行防治义务,逐步将水土保持纳入企业文化,人为的水土流失扩大趋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20xx~20xx年累计督促、协助生产建设单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62个、正在编报4个、实施水土保持方案48个、通过竣工验收21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37万元;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5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通知书7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书1份,收缴罚款132万元。实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带动全县”的良好效果。

  7.服务企业转职能

  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共创共赢一直是蔚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当企业发展壮大了,水土保持工作才能做得更好;只有水土保持工作为企业服务好了,企业才能尊重并支持水土保持工作。蔚县水保局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是规范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行了政务公开、一次告知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公布了举报电话,公开审批流程、限时办结,既方便了企业,又提高了效率,受到了企业一致好评。二是超前服务,减少企业损失。县水保工作人员送法律送知识,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及时告知企业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排查安全隐患及应注意的事项,避免因施工不当而受到处罚,减少企业损失。三是技术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业务部门自身优势,当好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参谋,协助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疑难问题,与建设单位一道,共同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做好。针对施工企业水土保持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缺点,县水保局及时派出业务骨干,全程免费跟踪服务,累计派送技术人员50余人次,对水保方案、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山区特点和企业实际,坚持“适地适树、费省效宏”原则,寻找最佳治理方案、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县水保局被誉为“企业贴心人”,既防治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活、生产条件,也为企业节约了资金、营造了优美的环境,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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