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1 18:23:48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评选方案[常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评选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评选方案[常用5篇]

评选方案 篇1

  目的:

  激发我校中老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资深教师的'榜样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办学品位,造福社会,助力高淳跨越式发展。

  评选条件:

  一、师德方面:

  1.热爱祖国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团结同事;

  2.不违规私订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用书并有不当获利;不从事有偿家教;

  3.长期遵守劳动纪律,注意个人修养与形象,学生及家长评价良好。

  二、任职资历:

  教龄满25年,高级教师,在本校工作十年(含)以上;

  三、工作表现:

  考试类学科:

  1.累计担任班主任时间不少于六年;或累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少于八年。现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参评;

  2.在本校承担毕业班教学不少于三届,或承担学业水平测试教学六届;

  3.承担过帮扶青年教师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

  5.学生评教满意度80%以上;

  6.教研组内民意测评优秀率75%以上。

  非考试类学科:

  1.累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少于八年;现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参评;

  2.多次在本校承担过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或指导学生各类比赛等获奖,至少有一人(次)获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

  3.承担过帮扶青年教师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的开设工作累计五年以上;

  5.学生评教满意度在90%以上。

  6.教研组内民意测评优秀率75%以上。

  四、获得荣誉

  至少获得过一次县(区)级(含)以上的表彰;

  评选办法:

  首届评选名额以20人为限。从第二届起,评选名额为10人。

  1.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年级、教研组、三心二室);

  2.直管部门领导考评;

  3.教导处、教科处审核;

  4.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评、审核情况拟定候选人名单上报校长室议决;

  5.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

  6.校长室确定当选名单并公示;

  7.列入教书育人奖项目进行表彰。

  管理与要求

  1.当选教师应视实际承担应有的工作量,至少承担对一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并通过考核;

  2.在获评后三年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师德问题,经校长室决定立即取消称号;

  3.获评后连续三年通过相关考核,可在第四年复审中再次授予“优秀资深教师”称号并予表彰。

  4.综合优秀资深教师与功勋班主任的考核情况,居前三名者授予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首席教师”称号并予表彰。

评选方案 篇2

  一年来,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我是一中人,我为一中添光彩”的意识,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涌现出了大批师德高尚、作风优良、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事迹感动了学生、家长、同事,树立了一中教育的良好形象。为树立身边的优秀人物和精神楷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意识,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首届“感动一中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国守法,模范从教;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明礼诚信、团结协作;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2.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勤奋学习、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所认可;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特殊事迹,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与同事、家长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损害学校形象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和集体推荐(6月28日)。以处室和级部为单位,对照标准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处室和级部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人。教师个人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自荐。候选人要形成不超过20xx字的事迹材料,于6月30日下午放学前报学校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

  2.投票(7月3日)。学校将把首届“感动一中人物”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审查。(7月4日—6日)学校成立审查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照事迹材料认真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信度。

  4.公示(7月7日——9日)。评审委员会将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表彰。学校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进行公开表彰。

  四、待遇

  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学校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加分待遇。

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大力挖掘、传播优良家风,根据县家风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洪家风办[20xx]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现制定本次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开展好了家规家风系列活动,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工会唐克彬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评选条件

  入选家庭应达到以下标准:

  1、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

  2、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实绩突出,诚信友善,所在单位评价好。

  3、家庭成员面对困难坚强不屈,面对工作生活中的成功谦虚谨慎,助人为乐,公德优良,社会口碑好。

  三、评选相关要求

  (局机关、整治办、防违办、督查科、广场办)五个部门联合上报2户“好家风家庭”;城管大队上报5户“好家风家庭”;、环卫站上报7户“好家风家庭”;广告科上报1户“好家风家庭”。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局里评选出10户进行宣传表彰。在此基础上,好中选优,向家风办进行推荐申报。

  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各类“好家风家庭”及感人故事,届时对获奖家庭给予一定的奖励。

评选方案 篇4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十佳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必须是学校三好学生或学生会优秀执委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

  2、备选条件(候选人必须具备两项及以上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开展的达标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纪,维护公德。在维护学校和班级声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上进心和进取心强,有良好的竞争合作意识和学习品质,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在学科成绩、竞赛、科技发明、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积级、主动、有效地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能起骨干带头作用,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和威信。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堪称楷模。

  3、否决条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学生”):

  (1)在达标创优活动中个人扣分学年累计在3分及以上者;

  (2)无故旷课(包括自修课),或住宿生私自外宿者;

  (3)参加学校或社团各项活动无故缺席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者;

  (4)考试作弊者;

  (5)学年内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6)有缺点不虚心接受教育者,或有严重的不诚信行为者,或有严重的违xxx公德行为者;

  (7)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社会工作或不履行职责者。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民主评议和学校考核相结合原则;

  3、注重实际表现和兼顾代表性原则。

  三、评选方法

  1、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

  2、评选程序:

  (1)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一名,其事迹材料由班主任负责送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召开本年级组教师会议,对各班推荐的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确定10名人选报政教处。

  (3)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政教处将其事迹材料及照片在宣传窗展出一周,然后由全校学生投票测评。

  (4)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投票结果和对学生表现的考核,讨论并确定“十佳学生”名单。

  3、表彰和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品。

  (2)佩戴“十佳学生”绶带照相,相片和先进事迹在宣传窗展出。

  (3)优先推荐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学生先进评选。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学生”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德育的学校领导、政教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和全体政教员组成。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三、评选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4、严谨治学。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服从分工、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课堂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9、业绩突出。所任学科成绩名列校、区前列或与上学期相比幅度较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有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上班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工作纪律的。

  六、评选名额

  初一8名、初三7名、行政教辅3名。

  七、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切实把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坚持民主评选,严格程序。

  2、由个人自荐、处室推荐,评选小组进行考核排序,并对当选教师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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