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2 12:02:1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方案【优选】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方案【优选】

安全方案 篇1

  按照万州民发[20xx]62号、[20xx]31号、[20xx]39号文件要求和区民政局4月28日召开的“全区敬老院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街道民政科分别在3月18日、4月30日,由程万青副主任、廖英科长组织带领石庆明、莫肇超等同志,对“温馨T老院”进行了安全、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理将有关情况及《关于牌楼T老院安全管理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牌楼街道“温馨颐老院”,位于王牌路1390号,占地2.96亩(其中菜地、绿化地0.4亩、商业用1.28亩,建设用地1.3亩)。建筑面积816平方米,固定资产58万元,现供养五保老人13人、托养老人38人。

  在区民政局的支持下,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牌楼温馨颐老院”采取“公办民营”的经营管理服务模式,配备了专业医生、护理人员、炊事员等6名工作人员,五保供应纳入了财政预算,供养标准逐步提高,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在管理、服务、建设、民生等各方面有明显的进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尽管我街道T老院在安全管理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发展上还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满足不了二大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求。一是房屋建筑多年陈旧老化;二是

  由于资金短缺,设施、设备老化,配套设施不足;三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消防设施滞后,电线老化混乱;四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建全、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建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民政局的要求,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进一步加强领导、对突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及措施,确保T老院安全规范运行。

  四、整改目标 要求

  把敬老院的管理建设服务和村(居)管理建设服务同步,推行“269”管理服务模式。即“街道敬老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院务管理委员会”两(2)级组织监督管理服务、6个功能小组运行、9项规章制度管理。

  以“五个务求五个确保”的要求,即:务求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到位;务求强化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务求精细管理,确保服务到位;务求完善功能,确保设置到位;务求强化督查,确保关怀到位。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把敬老院建成安全舒适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让领导省心、院民安心、群众放心。

  五、整改目的 实施方案 整改时限 责任到人

  1、提高认识,加强责任。

  整改实施方案:

  完善充实“牌楼街道敬老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院务管理委员会”两级班子建设。

  由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民政科为具体负责人,组成“牌楼街道敬老院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监督“院务管理委员会”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敬老院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街道维护稳定、以人为本、惠及民的“民生工程”主要工作之一,加大投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形成特点。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落实敬老院规章制度,加快建设,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整改时间:5日

  整改时效:长期

  责任人:程万青 廖英

  2、充分发挥院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①、将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引入敬老院

  管理。建立一个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财务小组、创收小组、文体小组、卫生小组、安全小组、生活小组的“一委六组”自治组织。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安全稳定共同维护,环境卫生人人保护、文体娱乐个个参与和生产劳动主动参加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院务自治,民主管院,团结和谐

  的院规院风良好氛围。

  院务会由院务会主任和各组组长组成。院务会主任和各小组

  组长及成员,由院民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院民有权对院务会成员、各组组长进行监督和请求更换。

  “院务会”负责组织召开院民大会,决定院内重大事项; “财务小组”负责院办经济收支登记、资金管理使用。

  “创收小组”负责创收立项、计划制定和实施安排。

  “文体小组”负责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组织。

  “安全小组”负责安全防范、处置突发事件。

  “卫生小组”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组织卫生突击。

  “生活小组”负责伙食调配、食谱安排。

安全方案 篇2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安全方案 篇3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 “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及时上报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报送镇、街道安监中队的同时抄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也要在每季度末将矿山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在每个季度末要将本辖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市安监局工矿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

安全方案 篇4

  日前,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文化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的要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市文广新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和各辖市(区)文广新(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市执法支队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安排

  活动时间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检查方式:紧抓日常巡查的主线,采取自查与巡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分片区包干负责相应文化生产和经营单位。在坚持安全检查动态化、日常化的基础上,主要安排如下:

  1、宣传阶段(20xx年6月9日—6月30日)。坚持安全生产经常查。组织召开全市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动员会;召开全市网吧、游戏、歌舞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动员会。向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业主发送公开信,不定期组织参加市级安全大检查活动。

  2、自查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各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在市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自查。重点自查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应急照明通道及指示灯设置情况;排查火灾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的,要限期及时整改,严格逐项登记隐患。

  3、巡查阶段(20xx年7月16日—8月15日)。市文广新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文化市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昼夜巡查。在检查时要按照登记事项逐一核对,对未登记部分要予以补充,有关人员要签字。凡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不准带着隐患运营。

  4、督查、抽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9月20日)。

  市文广新局将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市文化生产和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5、总结阶段主要工作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收集整理,认真按要求搞好活动总结和上报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开好总结会议。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辖市(区)文广新(体)局、新区执法局要对监管活动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检查组,积极参与,搞好协调,确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凡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由此而引发事故的,依法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主体突出,扎实有效。各类文化生产经营单位是这次安全监管活动的主体,要认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力争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强化督查,搞好总结。为确保安全监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总结,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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