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7 12:37:56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必备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打响“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大会战的总体部署,加快城市亮化工程建设步伐,提高日常管理维护水平,完善城市亮化长效机制,确保惠民工程普及万家,努力打造现代宜居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王小明任总协调,区建设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干事等为成员的'区建设局城区亮化工程领导小组,由区建设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划分
1、任务分布:
(1)、旧城改造南片新增太阳能路灯64盏,涉及社区4个,常住人口5万余人,需投入资金448000元。
(2)、旧城改造中片新增天阳能路灯35盏涉及社区6个,常住人口6万余人,另外衡冶生活区原有路灯并入市政路灯专用电网120盏,需投入资金245000元,衡冶生活区路灯需并入市路灯管理所用电管网。
(3)、旧城改造北片新增路灯172盏(其中太阳能路灯32盏,其它路灯140盏)涉及社区10个,常住人口12万余人,需投入资金1204000元。
2、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衔接市路灯管理所、铁路供电段、沿江风光带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做好主次干道及沿江风光带的路灯亮化。
3、各相关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加强辖区路灯日常管理,及时制止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xx年8月26月--20xx年9月1日做好摸底调查
20xx年9月2日--20xx年9月3日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9月4日--20xx年9月8日做好宣传发动
20xx年11月1日前完成亮化工程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交通劝导员是指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统一组织聘用的,负责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协助公安交通民警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依法依规文明通行的人员。
第三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规模与分布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二章人员聘用
第四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条件为:
(一)本人自愿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下岗失业人员,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男性年龄为18-58周岁,女性年龄为18-53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和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疾病。
第五条聘用程序:
(一)本人向户口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按聘用条件共同进行审核、上报;
(三)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区民政、公安交警部门参加,根据聘用条件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聘用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各区卫生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五)各区交警大队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文明交通劝导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续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中止劳动合同: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严重违反《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的;
(三)因本人身体条件不能继续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
第七条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出现缺额时,各区应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及时补聘。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文明交通劝导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每周工作5日、轮休2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三)文明交通劝导员的月工资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日加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节日加班费;
(四)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带头争当文明市民;
(二)严格遵守《市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
(三)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文明交通劝导员的管理。负责制定《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配发工作装备;负责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各区交警大队负责文明交通劝导员日常具体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包括:文明交通劝导员上岗前培训、工作岗位安排、工作任务布置、工作绩效考核以及文明交通劝导员劳动报酬的发放、相关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市区两级文明办、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指导、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文明劝导员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第五章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岗位系公益性岗位,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工作装备、体检、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规模和需要进行核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十五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各区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由市、区相关部门按规定申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1日起实行。
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健身习惯,逐步形成校园阳光活动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
三、参加对象
五、六年级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
五、*小学阳光体育运动领导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织协调:XX
各班责任人:班主任
六、活动内容
每天长跑距离为:学生为每日xx00米,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分时、分段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雨天可在室内进行2-3分钟的跳绳来代替)。学校各年级、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七、时间安排
1、体育课体育教师自行安排长跑活动内容。
2、星期二、五下午第二节课后大课间的时间进行
3、结合体育大课间活动进行
4、没有完成当日里程的同学放学之后(静校之前)进行
5、节假日在家里由家长监督进行(学校利用家校通与家长进行联系)开学后交上由家长签字的`具体情况。
八、活动步骤
1、20xx年1月5日全校学生在学校操场举行起跑启动仪式,宣读《*市*小学第三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倡议书》。
2、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4月30日我校实施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后每年的这个时间段都将举行这项活动。
3、20xx年4月底将举行长跑比赛且长跑活动结束后我校将举行长跑比赛。
九、评选与表彰
我校将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班级进行表彰,评选“优秀组织班级”。学校可以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
十、宣传报道
少先队大队部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及时宣传报道各班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各班学生参与数,跑路公里数、长跑活动评比等。
十一、安全预案
1、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学生安全。领导和教师要各伺其职,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卫生保健教师随时做好救护准备。
3、各班班主任要按时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冬季长跑活动,没有学校的通知,不许不参加冬季长跑活动,有事要及时向组长请假,班主任是班级的第一责任人。
4、在冬季长跑活动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教师能自行解决的要妥善解决,处理完后及时向年级组长或分管领导汇报,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找到年级组长或分管领导进行解决。
5、关心学生,各班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本班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对于身体不适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安排其进教室休息。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幼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
结核病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防控的重点传染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20xx年起,省政府实施贫困结核病医疗救治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已出现多起幼儿园聚集性结核病发病,且有增多的趋势。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幼儿园(含托幼机构、下同)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二、目标原则
(一)目标:落实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幼儿园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幼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三、组织领导
组 长: 王娟
副组长: 布海里且木 翟祥云
成 员: 各班班主任教师
四、相关职责
1、组长负责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孩子健康体检制度。
2、副组长组织开展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成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幼儿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五、结核病防治机构
1、为幼儿园开展结核病疫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到幼儿园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
2、对幼儿园发生的结核病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幼儿园对全体师幼进行结核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六、预防控制
(一)日常预防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幼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幼儿园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托入学。
(二)疫情控制
在幼儿园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辖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书面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幼儿园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幼儿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县(市、区)结防机构为幼儿园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参与调查处理,并于24小时内分别向省卫生厅、省结防所报告。同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疫情信息。
3、要指导幼儿园为师幼和孩子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幼和孩子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孩子学习的影响。
4、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结核菌素筛查,结核菌素检查一般阳性或阴性的要注意定期观察;对结核菌素检查强阳性者,要拍摄胸片并进行其他检查,确定是否为活动性结核病人。
5、健康体检和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但未发现活动性结核病灶的孩子,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孩子及家长知情同意后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给予三个月的异烟肼加利福喷丁预防性治疗并定期复查。药物性预防可在幼儿园内进行,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幼儿园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孩子按规定服药,同时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6、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幼儿园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孩子复学。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把关,不得为有传染性的患病孩子开具准予复学证明。
七、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各级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孩子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幼儿园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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