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8 12:33:2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巩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成效,根据省局《“五毛小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工作集中自查的通知》等系列要求,以及我市前期流通环节开展的学校周边各专项整治行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工作任务

  (一)建立监管台帐

  建立辖区内学校周边和重点食品供货商专项监管台账,台账包括:辖区学校周边食品店、重点食品供货商、“五毛小食品”食品、“一票证明”经营者等信息,并明确监管人员。

  (二)规范自律制度

  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落实,内容包括:供货商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一票证明”凭证和食品退市证明凭据等资料。重点规范“五项标准”落实到位情况和“五毛小食品”经营情况。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坚持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执法处罚成为食品安全整治常态。

  (四)开展专项抽检

  市局将结合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和全年抽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1-2次“五毛小食品”专项抽检,重点抽检前期抽检发现的问题突出的食品品种和项目(省局方案附件2),市局具体抽检任务另行下达。

  (五)推荐示范典型

  各县市区选取2个学校作为规范经营的示范典型区域,于8月10日前自查规范完毕,经全市综合验收后,上报省局参加典型示范活动。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建档阶段(7月1日-8月10日)

  对辖区“五毛小食品”供货商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监管台帐。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罚。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摸底建台帐情况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8月10日前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个报表)

  (二)整治处罚阶段(8月10日-10月15日)

  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学生食品供货商、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糖果、膨化食品等廉价零食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履行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曝光和抽检过的问题“五毛小食品”从严查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拒不履行自律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省局将于9月上旬开展全省集中检查。

  (三)规范提升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在前两个阶段整治基础上,通过查处曝光一批经销伪劣“五毛小食品”的典型案件,制定长效监管制度,采取问题食品回头看,整治情况再复查等措施,规范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律水平,切实解决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食品流通处。(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个报表)

  三、工作要求

  (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严原则

  在整治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坚持做到五个一律,问题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发现问题一律逐级追根溯源;抽检和案件处理信息一律按规定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长效原则

  要注重整治实效,力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处罚一户警示一圈,曝光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不走形式,追求实效。要注重监管痕迹,做到检查有记录,登记有台账,处罚有结果,完事有总结。要注重与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治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劣质“五毛小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强化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与辖区学校沟通,主动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餐厅厨窗等媒介向学生宣传问题食品隐患,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形成社会共治。

  (四)定期发布信息,坚持公开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报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要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前期抽检156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检验报告已经下发各县(市)区局,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处罚结果并处罚决定书请及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市局在汇总信息后,将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专项整治信息,于20xx年8月20日、11月20日前分两次在市局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消费。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县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牢牢坚守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不动摇、不放松。

  二、整治主题

  守住红线、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综合治理

  三、整治目标

  实现全镇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事故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违法、违规、违章查处“零容忍”。全面提升防范预警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健康、和谐、安全发展。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0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督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6月2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五、整治范围

  砂石场、碎石场、河道及其岸线、码头、各类船舶

  六、整治内容

  (一)非法采石采砂、乱采乱挖。

  (二)在禁采区采石采砂。

  (三)场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场内特种设备由无证人员操作;船舶系缆桩的设置。

  (四)在河道及其岸线乱倒弃土。

  (五)三无船舶、报废船舶、船舶买卖未过户、船舶证书资料不齐或未持有合格的证书和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作业。

  (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超员和超载驾驶、冒险航行、夜间航行、洪汛期间和超过警戒水位线不减员不减载航行、停航封渡后强行航行的。

  (七)自用船、渔船、货船非法载客。

  (八)救生衣双百行动不落实。

  (九)渔船无证捕捞、毒鱼、电鱼、禁捕期捕捞。

  (十)非法建造渔船,擅自改装船舶。

  (十一)安全隐患整治不力。

  七、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有船村、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党政一把手,砂石场、碎石场负责人务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二)分管领导具体抓,跟踪督查到位。

  (三)监管部门一线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四到位”(即:人员精力到位;检查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管督查到位)。

  (四)各有船村、各砂石场、碎石场、船舶所有人、船员,务必主动抓,认真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记录完整;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及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资料完备;确保证照齐全有效,持证上岗,安全设施设备齐备可靠;确保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到位,汛期前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安全渡汛;确保无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平安和谐。

  八、明确职责,综合整治

  (一)镇安监办总揽,并负责砂石场、碎石场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二)镇管船站负责码头、客渡船舶、货运船舶、采砂采石船舶、工程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三)镇水务站负责河道及其岸线采石采砂、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

  各有船村务必全程参与,镇级监管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联合整治,对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务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综合整治。

  九、动真碰硬,确保实效

  各有船村、镇级监管部门,务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使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违法、违规、违章“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于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实效。

  十、强化督查,从严追责

  镇纪委、监察、安委会,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在状态,隐患整改不到位,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辖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安委会上作述职检讨。凡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倒查”与“顺查”相结合的原则,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校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集中开展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全市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是深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是治理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下大气力认真整治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有显著加强,违规补课等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范围

  ㈠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行为;

  2、学校将校舍或教学设备设施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各种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

  4、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外进行变相补课收费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

  5、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6、以放学后为学生辅导作业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

  7、学校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收费补课而从中获利的行为;

  8、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㈡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方法步骤

  本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各校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1、加强师德教育。各校要采取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庆市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对违规补课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以及《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提高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家校沟通。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开辟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各级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举办和参与有偿家教的政策规定,解释有偿家教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及危害,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有偿家教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㈡查找问题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日)。

  各校要通过聘请校外监督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治理有偿家教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在职教师从事或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准确掌握本校有无参与或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校于11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登记报告,积极清退违规所得并认真整改、承诺今后不再进行有偿补课的学校和在职教师,对其以前的有偿补课行为不再追究责任。

  ㈢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各校要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签订《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集中整改期间,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双休日、课余时间,对城区和镇、街道相关场所进行不定期暗访。对群众举报投诉较多、问题突出的学校重点进行督办,做到有访必查,查必有果。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在自查自纠阶段仍然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㈣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1日-31日)。

  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通报。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此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实效。要加大对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远离有偿家教,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2、落实工作责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是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责任追究。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对屡教不改者、反响强烈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不力,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追究领导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列入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同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落实目标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后,各学校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出现反弹。要结合本次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多举,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工作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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