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25 12:57:5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通用)整治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 篇1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自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自我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活动期间内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组织消防演练。
(二)星级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和临时性简易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在公共区域和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完整好用。
(三)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旅游景区要加强火管理,严格执行区内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要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要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内容,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0日)。市旅游局将对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检查过的单位逐一填写《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对旅游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量化工作指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地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直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对照整治重点,逐项排查,及时有效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以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坚决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利用自办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精神,依法对全市加油站(点)的资质、经营、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点)的经营和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擅自私建、滥建加油站的现象,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违规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使加油站(点)管理规范、建设有序、布局基本合理;推动成品油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连锁经营,使全市加油站(点)在科学、规范的条件下,实现有序竞争。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清理,重点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凡未经省商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有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行为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2、凡未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对其中既符合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又符合加油站(点)规定条件的,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批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余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3、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处理给有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拆除其加油及储油设施;及时办理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各种手续;对证照齐全,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商务部[]第23号令给予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二)做好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
l、今后我市加油站建设和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报经市政府研究审定,没有规划或有悖于布点原则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申报、不受理。
2、全市所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必须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经营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3、今后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石油、中石化在我市所属企业和社会加油站(点)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规范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l、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流入市场。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土炼油厂的查处、打击,坚决杜绝劣质油流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成品油直供用户的管理,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批发企业和直供用户所属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的取消批发资格。直供用户所属企业只能购进自用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凡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清整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
2、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按照《省成品油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运[]7号)的要求,引导社会合格加油站(点)进行公平、有序竞争。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做好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加快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市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以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进出口、流通、税收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10日前)。市“清整办”要对全市辖区内各类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摸 底调查。市商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对加油站(点)的主体资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计量器具、油品质量、纳税和税控装置使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
四、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组织领导。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派员参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联合执法。
(二)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严厉查处经销劣质和非法运营成品油等行为。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新建、改造、扩建加油站(点)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理。
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查处违反规划许可和建设程序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市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以及拒不安装、使用或擅自改动、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落实加油站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规定,监督加油站凭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成品油进项税收,否则,一律不得抵扣。同时,会同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整治方案 篇3
非法办班,违规办学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骊山中心校落实严查违规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临潼区成教办关于认真贯彻《严查违法办学工作专项整治》通知的要求,结合骊山中心校实际情况,在中心校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对辖区内的办班办学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日前,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为民办教育提供一个规范、和谐、有序的办学环境。
1.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2.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3.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各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4.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着力整治违规违法办学机构,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未经审批无证举办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对中心校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彻查,从办园资格、办园条件、管理工作、从业人员、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坚决吊销登记注册证和办学许可证;对已符合办学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临潼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明更文
副组长:唐西安
成 员:焦 英乔润文 黄 宁贺麦青李 青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辖区内各小学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
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骊山中心小学 20xx年7月11日
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吸取“3.25”火灾教训,扎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是的发生,经街道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信息上传下达,收集活动资料。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强化“生命至上”的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针对“3.25”火灾,要举一反三做好重点区域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此次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梳理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大风天不允许使用明火等防火要求,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灾害能力。
(二)强化重点区域、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火灾隐患整治合力
各单位、社区、管委会要深刻查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本辖区、本行业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六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一次演练,社区居委会、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交由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1.安监办负责检查10人以上具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
2.各社区、管委会负责检查辖区10人以下私企、所有经营场所、居民楼道、出租房屋、车库及“六小场所”的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情况;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严禁住宿,且需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窗口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的情况;辖区内棚户区、出租房、地下室的冬季“三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情况。
3.废旧物品交易市场、三公寓、苑泉社区的供销社大院、通讯社区的桑达公司大院及银河公司出租房等重点区域,要重点检查区域恶劣天气强制断电和禁止明火落实情况;居民安全使用明火情况;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设置简易消防设施情况;居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掌握“四懂四会”的'防、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情况;树立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疏散情况;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室外疏散集结点设置情况;大风天气应急值守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在落实,全面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等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逐一整改。
(二)各社区、管委会、辖区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由安监办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在视线范围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在检查中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治理到位。
(四)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应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相关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五)各社区、管委会要制定本社区、片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包括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治理内容等),并于4月30日前将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街道安监办。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校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消除学校安全生产隐患,为创建“平安校园”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全年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严xx
副组长:张xx
组员:王xx
黄晓炎朱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红星成刚负责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
2、排查小组
组长:周xx
副组长:成xx
成员:总务室常规办食堂工作人员
职责:
成春华:对安全隐患排查予以指导、协调和督办,并重点负责教学楼内各处室的.安全隐患排查;
赵万兵:重点教学区域及实验室(危化物品)、计算机室、信息中心、体育教学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黄晓炎:重点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
宣教小组
组长:葛xx
副组长:林xx
成员:年级组组长
职责:负责对师生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不安全行为的督查、整改,并对年级、处室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4、整改小组
组长:王xx
成员:朱xx
职责:总务处负责对排查出的校园硬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德育处对排查出的学生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教育、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其他领导(校长都有联系年级和处室)分块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2、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故应急方案,适时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演练水平,并及时对预案不足进行合理修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校园建筑物(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和构筑物(橱窗、围墙及周边等)安全(责任领导:王汉成曹晓东责任处室总务处、教务处);
2、校园消防及疏散通道(教学楼)安全(责任领导:王汉成黄晓炎责任处室总务处、政教处);
校园构筑物的外墙瓷砖、校园内树木、防雷电设施(责任领导:王汉成责任处室总务处);
4、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及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责任领导:朱飞责任处室总务处);
师生用电(教室插座板以及电线)、处室和年级办公室用电,用气(教职工食堂)及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责任领导:王汉成,各年级主任责任处室总务处、年级组);
6、校园环境卫生清扫消毒及传染病防控(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总务处、政教处、年级组);
7、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社区矫正人员、可疑人员、精神病患者)(责任领导:黄晓炎责任处室政教处);
8、学生行为及所携带物品安全(责任领导:成春华责任处室政教处、);
9、学生间(追逐打闹)及休息期间的安全教育、不安全行为(抽烟、打牌、上网等)的督查(责任处室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
10、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把对学生不安全行为教育作为重点(责任领导:黄晓炎责任处室政教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学校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增强危机感,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管理麻痹大意的思想和“走过场”行为。各处室、年级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强化措施。要形成以校长统领、主管校长主抓、分块责任人具体落实、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要积极邀请和配合相关部门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处室、年级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整改、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及有关报表和字材料按报总务处备案。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要迅速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迅速整理后报告校长室,校长室签字后转交整改小组迅速进行整改。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各处室、年级要将本次专项活动形成书面总结于12月16日前上交总务处。
(五)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校领导要重点督查各处室、年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在专项活动中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治走过场的处室和个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致使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照相关程序,严肃追究处室、年级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6
为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金融市场秩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结合、打治并举等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进行专项整治,为建设富强和谐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中介服务机构以“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使用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与社会有关组织或个人相互勾结,非法放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
加强对从事“担保、理财、投资、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坚决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中介机构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市公安局
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对各检查小组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积极开展侦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稳妥进行。
(三)银监分局办事处
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规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加强对各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等业务的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深入研究分析“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规律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市委宣传部
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宣传横幅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氛围,为维护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市人民法院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情况,对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等采取封帐、查封账户等措施,确保违法所得不流失,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活动。
(六)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
在维护好金融稳定的同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各职能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工作;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
(七)市地税局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及时查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及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市财政局
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工作。
(九)市司法局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贷款公证等情况。
(十)市城市管理局
依法审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并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已发布的广告进行清理规范。
(十一)市金融办
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
(十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搞好内控管理的同时,派出精干人员,积极参加这次清理整顿活动,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提供参与违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或个人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整治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进行自我整改,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举报电话设在市金融办。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时间4月19日至5月19日)。一是组织市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宣传、公安、财政、地税、城管等部门、单位对全市所有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二是领导小组组织多个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调查、核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巩固总结,完善机制阶段(时间5月20日至5月26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宣传。一是凡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除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外,相关部门、单位确定1—2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内控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金融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讲求实效。针对当前金融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防、管、控、教等多手段并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检查组检查、聘请中介机构检查等多种方式,利用调帐、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依法整治,文明执法。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有关检查人员要按照《刑法》、《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税收征管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对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的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动员部署、工作指导和检查验收,每周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达到预期效果。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通行环境,切实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管理,充分展示我区良好形象,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区局决定自20xx年1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现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内容虚假、违规广告,增强广告发布主体守法意识,明晰产权关系,实施科学化管理,让高速公路段的户外广告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对外宣传和展示企业实力的名片,为迎接4.18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整治范围
明确整治范围如下:一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30米、互通立交或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50米内区域;没有隔离栅的.,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下同)内的广告设施;二是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至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广告设施;三是高速公路用地内设置的隶属其他产权主体(非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广告设施。
(二)积极履职尽责
1、限期整改。对于设置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设置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至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但内容的违法、违规的广告,于20xx年5月10日前责令广告发布者纠正到位。
2、理顺登记管辖权限。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内的广告设施发布广告的,统一由省工商局登记;沿线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该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设置规划,并依照《省广告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广告设施设置涉及用地的,还应当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的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区局依法登记。20xx年6月1日前,暂停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三)主动支持配合
积极协助区政府规划等部门按照《省广告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4月30日前,依据《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制订我区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符合设置规划和指导意见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登记。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5日-3月15日)
按照市局以及区政府要求进行充分动员,明确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高速公路沿线职能范围内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作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3月16日-5月10日)
根据整治工作部署与要求,依照工商职能分工和制定的整治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基础之上,全面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对本区境内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违法违规内容责令广告发布者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5月11日-5月31日)
按照整治工作序时要求,及时认真进行总结,接受市局以及区整治协调小组的专项检查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障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区局决定成立工商局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整治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区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分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
(二)注重宣传,保持稳定。各分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当好政府联系相关广告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既要保护广告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又要多做正面引导,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及时、详细地向有关广告企业及相关利益者传达、解释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把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积极营造平稳、理性、和谐的整治氛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依法行政,防患未然。整治行动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执法人员、车辆、装备及时到位,确保执法安全,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手续完备、合法保留的户外广告逐块建立档案资料,并录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加强长效管理。
(五)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各分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整治动态信息实行每周上报制,紧急重大事项信息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专门报送。
整治方案 篇8
一、环境整治方案
1、成立环境整治组,由工商、规划、房管、环保、交警、城监、物业等部门人员组成,实行分工负责制。
2、占道经营、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垃圾处理,由城监大队负责。
3、饮食店规范要求,卫生、排污处理,由环保局负责。
4、小区、道路环境卫生由各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区物业公司负责。
5、广电大楼对面,东侨大道、五里亭、管委会大门等公共绿地补植、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
6、天安经典至东海商务广场段河道垃圾清理、防护坝修筑,由环保局、德港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与商贸街交叉路口设置闪烁灯及东侨大道等各要道修补交通护栏,补刷道路标志线,由交警二大队负责。
8、建筑工地围墙砌筑及工地入口硬化,人行道地砖铺设由规划局负责。
9、闽东路新建绿化带由路桥指挥部负责。
二、夜景工程
1、新建商贸街夜景灯光工程,共安装小华灯80盏,投资40万元,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2、新建工业园区夜景灯光工程,安装路灯30盏,投资8万元,由工业园区指挥部负责。
3、修复灯箱广告94面,由工商局负责。
4、闽东路、东侨大道、坪塔路路灯、景观灯修复由物业公司负责。
5、各业主单位夜景灯光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6、“天安电器城”夜景灯光布置路灯、霓虹灯及广告灯箱,由天安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兰溪桥绿化带草坪灯安装,由物业公司负责。
三、环境布置
1、闽东路布置彩虹门8个、彩球10个,祝贺单位: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通宁德分公司、宁德市地税局、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大道布置彩球8个,彩虹门2个,祝贺单位: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邮政局、闽东建设开发总公司、牡丹大酒店;坪塔路布置彩虹门6个、彩球8个,祝贺单位:冠宏星(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宁德市电视台、华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建设工程公司、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烘托招商节氛围,由管委办和物业公司负责。
2、高级中学环境布置由高级中学负责和市委宣传部负责。
3、体育中心环境布置由办展单位和体育中心为主负责。
4、各开工、竣工项目场景布置由各业主单位按要求布置。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于6月25日前完成。
2、开发区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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