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8 13:18:47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经典)整治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 篇1

  为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集中整治我区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一核心任务,配合衡水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涉及市容市貌的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区为主体,两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区乡两级有效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形成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重点方面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理顺体制,从而带动全面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平安通畅”的总目标,从20xx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到20xx年9月衡水湖马拉松比赛前,重点区域的城市容貌明显改变;到20xx年园林城市验收前建立健全适合滨湖新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洁净城市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景区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按照“洁净城市”标准,保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卫生整洁;路面洁净,人行道整齐、洁净;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主次道路定时清洗,实现“六无六净”,即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沉、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杂草粪便;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重点工作范围:东湖大道(冀师至王口闸路段)、横一路、纵一路、106国道、衡枣路、北堤路、小湖隔堤;马拉松广场、荷花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乡(镇)、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边沟卫生整洁;村内、外路面洁净,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杂草、无建筑垃圾;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主要措施:

  (1)清理垃圾死角。对城区垃圾死角集中排查,建立登记制度;做好交通护栏、树穴、绿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社发局、旅游服务公司、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推进道路清洗。按照“路见本色”的标准,每天对车行道清洗一遍,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责任单位:区社发局)。

  (3)整治路边停车。严格治理路边停车,清理“僵尸”车,为辖区环卫部门机械化清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

  (4)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卫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好环卫装备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管理问题。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行为。重点解决好垃圾死角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

  整治标准:落实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做到工地内各类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地面全覆盖,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主要措施:

  (1)施工工地建好围墙。建筑工地围墙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性工地围挡必须安全美观。采用制式的围挡材料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基建办)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3)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式运输并按规定线路行驶。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开启,要求车辆启动GPS定位系统同时开启(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公安局)。

  (二)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划定市场界线范围,明确统一的摊位摆放区域,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其它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和马路市场。

  主要措施:

  (1)抓好违法占道经营的治理。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对机动车进城违规占道经营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

  (2)抓好店外经营的治理。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取缔店外维修加工、餐饮烧烤及店外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设置市场指示牌,明确市场界限,划线定位,持证占道。根据市场情况,配备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摊贩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秩序,自备垃圾盛装容器,严禁垃圾乱扔乱倒、乱排污水。肉类、鱼类、海产等专项经营摊贩要在路面铺设防污垫。摊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4)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标准

  整治标准:按照“控量、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全面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

  主要措施:

  (1)下大力全面治理各类乱贴乱画、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和门店牌匾。各单位、商户负责清理各自设施上的各类张贴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管理沿街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达到“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标准(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基建办、区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范围:东湖大道(侯店桥以南)、衡枣路(滨湖新区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xx年6月10日前)。各区直单位、乡镇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20xx年6月11日-9月15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负责人、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潮。新区管委会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并启动问责机制。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查漏补缺(20xx年9月16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要求整治效果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为衡水湖国际马拉松比赛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各项整治达到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20xx年9月20日-20xx年5月20日)。对标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根据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保质保量的完成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整治任务。

  第五阶段:全面验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20xx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清 滨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泽强 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闫世强 滨湖新区政法综治工作小组副组长、

  滨湖旅游有限公司经理

  常志保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李风春 区综合办主任

  张彦广 区监察局局长

  杜国华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孙晓辉 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振生 区财政局局长

  商烨青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宽亮 区环保分局局长

  盖柏舜 区基建办主任

  刘殿超 区资源保护局局长

  李志芳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李宏凯 区绿化办主任

  米俊川 区外宣局局长

  艾红星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队长

  吕英瑞 彭杜乡乡长

  车 俭 魏屯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常志保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有关局主管副职担任。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利用好乡、村两级宣传阵地,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和管理意识,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三)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新区管委会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评估考核,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实际、管护标准的提高等情况,增加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配备专门的公安警力,保障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提高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肃队容风纪,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整治方案 篇2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枣庄、滕州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电力设施长效运行,按照滕综字[20xx]4号文件精神,经北辛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2个月的集中整治影响防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枣庄、滕州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构建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统一要求,确保街道内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保护区各类障碍清除率100%,不发生人为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停电事故,不发生因盗窃、破坏引起的运行线路和在建线路倒杆、倒塔案件,不发生冲击变电站和电力要害部门的案件,不发生非法阻碍电力重点工程建设的事件。

  三、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

  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北辛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供电部门配合,社区及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整治活动时间:5月15日起至7月15日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5.15—5.31)

  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分工职责,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党委、办事处和供电所各明确一辆专职宣传车,在街道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在重点整治地段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区整治通告。供电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各村要积极配合,对辖区内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树木、建筑、施工、蔬菜大棚、放炮采石、钓鱼、放风筝以及堆放杂物等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并按照整治任务目标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加快工作进度。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6.1—6.30)

  各社区、居委要成立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各社区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内的整治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一周内将防护区内的各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全部清除。派出所、安监办、司法所、建房办、林果站要密切配合,按照市综治办制定的整治活动原则认真执行,对线路走廊及变电站站址内的各类违章建筑、违章施工、植树、采石放炮、挖沙取土等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阶段:具体验收阶段(7.1—7.15)

  1、成立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德海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海燕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等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2、检查考核。各社区、居委要及时把整治活动计划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清障时应提前安全停电,确保活动有序进展。对活动中积极主动、效果明显、整治速度较快的居或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发生危害电力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居及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四、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原则

  (一)今年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栽种的树木一律移栽,不予赔偿;

  (二)已经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协议后栽种的树木一律移栽或砍伐,不予赔偿;

  (三)线路在前,树木在后的一律移栽或砍伐,不予赔偿;

  (四)线路运行前存在的树木按照枣庄物价、经贸、土地联合下发的20xx年98号文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并进行及时砍伐;

  (五)电力设施保护区障碍物清理完毕后,街道综治办和供电站要立即与有关村(居)委会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协议书,以确保本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

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梯安全、工贸企业较大风险作业、职业病危害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优化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整治活动稳步推进;三是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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