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29 18:12:00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整治方案[精华7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整治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xx]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 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 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
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3
为巩固第二轮市容百日行动的整治成果,保障市区市容环境秩序,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按照城管海陵分局的统一部署,在区范围内开展主干道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十条主干道:。
二、整治内容
对10条主干道的“三乱一占”现象进行整治,即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取缔占道经营、规范车辆停放;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
三、整治时间
9月11日至9月20日每日下午半天
四、组织领导
1.成立主干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工作的组织、发动、指挥、协调、督查、考核。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各科室、中队负责人
2.牵头部门:市容科,负责人:。
市容管理科负责行动的整体部署、组织;督察科做好人员出勤情况及工作效果的'督察,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编发活动简报;基层工作科要合理调派人员参加整治行动;综合科做好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各城区中队负责做好辖区内各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汇报。
五、工作要求
1.路段所属辖区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2.参加人员需安排好目前手头上的工作,不得请假,整治时着制服;
3.清理工具由基层工作科负责准备;
4.督查科做好跟踪督察。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二、目标任务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整治方案 篇5
为深入开展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现就我局今年确定的选题评议整治提升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题评议整治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在提升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使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窗口单位便民设施还不够完善,便民设施不便民;由于工作中缺少耐心或自我情绪控制不当,导致服务态度不热情,语言生硬、冷漠,引起群众投诉等问题,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通过选题评议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文明服务。二是亮身份,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强化服务,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四是公开承诺、领导点评,践行窗口单位文明服务等。确保当年度县人社系统能力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选题评议整治的方法与步骤
今年选题评议整治工作从7月8日开始至12月底止,根据政纠办〔20xx〕2号《县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保民生促发展请群众评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市人社局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1、统一组织,宣传发动
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确定选题评议整治内容,成立机构,调配人员,动员部署,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全县人社系统所有人员思想认识到位,行动一致,形成氛围。组长:罗有成,副组长:赖自强、陈晓文,成员由局干部组成。确保选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征求意见、自查自纠
主要任务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人社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争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邀请评议代表和监督员进行指导,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人社局要求各所属中心作为重点评议单位设置群众意见投诉或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号码,并由专人负责落实反馈,广开群众投诉和举报的渠道。
3、落实整改、全面提高
主要任务是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查自纠的问题、通过征求意见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一事一档,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的案件,认真组织调查核实,按时反馈,并做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档案材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县人社局将随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各单位的整改成效,实行阶段性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评议检查考核总结
主要任务是配合市人社局认真调查基层群众对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的满意度、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案件查处、明查暗访等情况,进行组织考核。
5、结果运用
县人社局对各所属单位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整治方案 篇6
实施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扬尘污染,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水平,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行动,取得扬尘防治工作实效,成立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扬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过伟忠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吕中良副主任、区建设局方煜文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交巡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郁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区范围内所有区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处置全过程。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建设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六个100%(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非爆破拆除工地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且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到20%。同时,形成建设工地扬尘长效管控机制。
四、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总平面布局整齐分类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等按规定覆盖堆放;工地主要通道、进出口通道、办公区和居住区地面实行硬化,并配备保洁人员经常清扫、洒水,防治扬尘;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对单独发包的挖土、基础工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并制定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在施工中落实到位,文明施工标准不低于主体施工阶段。
20xx年3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二)交通、水利工程项目扬尘整治标准
工程施工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做到捆扎封闭、覆盖严密,防止遗洒飞扬;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并尽量缩短起沉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不得组织施工;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主体施工、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楼面清理干净,洒水除尘;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场,并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或实施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时,应将扬尘防治纳入合同管理;拆除工地应设置围档,配备必要的防尘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抑制扬尘产生。拆房工程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爆破作业应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房屋或其它建(构)筑物爆破或拆除。拆除工程完毕后不能在15日内开工建设的,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
(四)工程渣土运输与建筑垃圾处置扬尘整治标准
运输企业资质审批和车辆营运证、准运证及通行证核发和建筑渣土处置许可制度全面落实,涉及专项许可的,应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的冲洗条件完善到位并先取得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措施有效,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和卫星定位系统(GPS)监管到位,无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偷倒乱倒等现象,无农用低速货车从事运输和无证运输行为。规划建设的建筑渣土处置场所满足需要,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得到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中旬)。区级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区级动员部署会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整治(3-5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职责,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三)完善提升(6-8月)。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和区域开展“回头看”。区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并通报情况,同时做好省、市验收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分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按照统一的整治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进一步强化前期挖土、基础工程阶段和后期收尾阶段的文明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标准不得低于主体施工阶段。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工地出入口安全监管工作。对执行不到位的工地严格执法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加大违反《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力度。
(二)区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交通、水利工地的.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
(三)区环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管工作,定期向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空气质量状况。
(四)区城管局负责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大中修、道路开挖和园林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大中修工程开挖阶段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确保无扬尘防治方案不审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负责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冲洗条件等完善后再发渣土处置证;负责对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运输车辆加强密闭运输。
(五)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加强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开展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将核查工程车辆GPS运行是否正常作为核发工程车辆《核准标志》和《准行证》的内容,定期检查。
(六)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的工地整治。
(七)城投公司、城开公司、都市公司、商旅公司、金源公司和建屋公司等建设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各自工程项目的扬尘专项整治,将扬尘控制和文明施工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进一步强化前期开挖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
(八)各施工(拆房)企业要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落实扬尘整治工作的目标、制度。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监理单位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理。
七、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作为城市环境整治年度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汇总整治情况,必要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推动阶段性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三)建立区级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评估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扬尘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广泛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市民体验、志愿服务等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五)贯彻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落实省、市工地整治工作要求,改善大气环境。
整治方案 篇7
为做好我院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的就医环境,提高我院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步伐,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治理脏、乱、差,美化院内环境。
2、彻底清除医院辖区内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等,生活服务区基本做到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等。
3、做到整齐规范。院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广告乱贴、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病房物品摆放整齐。
4、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5、做好日常各科室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防止院内感染。
6、达到优美宜人。因院制宜,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自然优美、体现中医院特色、彰显中医文化环境的医院。
二、整治范围
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
三、责任分工
医院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解决院区内的环境卫生治理。要按以下的工作任务,完成医院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职能科室部门目标任务:
(1)保安队:院内各出租门面商户配合,医院门面出租清洁卫生、外单位在我院购房业主签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以及院内车辆的管理停放。
(2)医务科:对各治疗区域、医技检查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或整改。
(3)护理部:对科室病房、治疗室利用每天查房时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4)后勤科:对院内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家属区环境卫生、随意放养的家禽、开荒种地等问题的'清理整治。
(5)行政办:院内环境整治宣传,利用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开辟环境综合治理专栏、专题;在院内设置宣传牌和悬挂活动标语口号等。
医院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与各职能部门和科室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具体到每一个人。
四、督查考核
(一)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定期督查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将各责任科室整治完成情况汇报医院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全院进行通报。
(二)督查考核小组组成科室:行政办、后勤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保安队。
(三)督查考核小组召集人:
五、考核办法
由督查考核小组对各责任科室的卫生责任区进行考核。每周巡视评出5个最差的科室报医院相关领导,并进行全院通报;连续两次评比倒数第一名的,对科室责任人进行谈话;连续三次倒数第一名的,免去科室主要责任人职务。
六、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要据医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安排制定好整治工作计划,从20xx年7月份起,每月底向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月整治情况,便于掌握工作进度,做好指导工作。
(二)各科室要在每个节日(元旦、春节、三月三、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动员组织本科室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三)各科室要对这次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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