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20 14:31:32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10篇[热]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10篇[热]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我矿的煤尘防治工作,根据矿委会的部署,结合相关要求特制定瑞平孙店煤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矿成立了瑞平孙店煤业煤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学勤

  副组长: 韩胡战 张栋学 王小五 刘中信

  成 员: 郭振江 罗恒磊 曹长现 王安明 郭占强 王德江 张强 钱占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郭振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尘专项整治活动,使我矿井下的空气质量得到根本好转,彻底消除煤尘隐患,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从而促进全矿安全势头稳定发展。

  三、整治内容

  1.在副井东大巷、皮带运输上山上段、西三部皮带巷、西二部皮带巷、东二部皮带巷、东三部皮带巷设置净化水幕。

  2.确定煤尘治理责任区域划分,使各责任区域内文明卫生达标,不存在厚度2mm、长度超过5米的积尘。

  3.各转载点的喷雾效果能够起到良好的灭尘作用,且操作简便。

  4.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办法,使煤尘防治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5.进一步完善降尘设施,达到逢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

  6.把源头降尘作为降尘的主要措施,争取通过本次活动使源头落煤后及时洒水形成一种习惯。

  四、各部门职责

  通风科:负责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治内容的规划,方案的'督促和落实。

  安检科:负责活动的检查和验收评比。

  机电科:负责净化水幕的制作和安装、各转载点喷头的安装、改进;责任区内洒水降尘灭尘。

  调度室: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对责任单位责任区的调整和划分。

  各维修队:负责责任区内降尘灭尘,使责任区内始终保持湿润状态,从源头上把好粉尘治理关。并做好个体防护。

  五、阶段步骤

  本次活动自8月1日至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3日)

  各部门对所制定的活动方案进行酝酿和研究,统一意见后,在各自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日--25日)

  各部门根据活动方案所承担的责任按照任务量制定时间表有序推进,期间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做好监督、协调和指导,争取使活动顺利实施,机电科、维修队任务繁重,须制定出工作计划按照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本次活动。

  第三阶段:验收、效果考评阶段(26日--月底)

  矿组织各战线领导在效果考评阶段到现场依据相关标准对治理效果进行评定,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将予以物质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或效果达不到治理要求的给予处罚,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防图形式,走过场。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再上新台阶。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本质水平,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和提高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既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化工企业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努力压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改造提升危险性较大工艺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5、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1、各镇、开发区及化工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贯培训。

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整治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保障民生、保障效益、保障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尽量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

  二、活动主题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防范事故、保障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二是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巩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源头管理,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五是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四、总体要求

  (一)深刻吸取“6.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中、省、市、区以及7月1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辖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强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巩固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活动安排

  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年7月8日起至10月31日止。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7月8日—15日)。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形势分析会和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分析本村本部门(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并报乡安办,要以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及时将“百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安排部署传达到村组和具体岗位人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摸底调查阶段(年7月16日—31日)。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仔细排查,认真梳理,分类建档。各村委会对本地排查的安全隐患和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和治理时限,并将整治方案于7月24日前报乡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治,坚持做到隐患整治不彻底不放松,突出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不放手,安全违法行为没得到处罚不罢手,特别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突出整治作业环境隐患,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整治和完善防护措施、警示标牌等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在隐患整治过程坚持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做到“排查、治理、销号”闭环和动态管理。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各单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各部门要在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于年10月15日前向乡政府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各村各单位要通过“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政府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副组长,安办、派出所、村建、国土、财政、水保、农机、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具体负责全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把“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与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执法为民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一线,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乡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情况及突出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未得到及时消除,突出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告诫、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6

  一、高度重视,拟订方案、分解目标、细化任务

  我校紧密围绕市局文件精神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统筹规划,全面覆盖。我们不但拟订了实施方案、分解了目标、细化了任务,而且认真地加以落实,并严格进行检查 ,真正做到 把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一)统筹兼顾、强化管理

  1.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和综治工作等活动有机结合,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我校可持续发展。

  2.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综合治理进我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教育教学与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开展文明宣传,进行义务劳动、文明劝导等活动有机结合,深化学生对爱护环境的认识。

  3.综合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综合治理既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又坚持常抓不懈,把加强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礼仪教育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增强节约,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我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劳动育人、活动育人的功能,培养有环境意识的新人。

  4.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加强自我管理和专门队伍建设相结合。各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拾垃圾、拔草、废旧回收等活动;我校团委成立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等社团组织,主动参与、监督全校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使广大学生受到教育,加强自我管理,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

  (二)加强领导、强化职责

  我校成立了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搭配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整个工作由我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同时,我们还拟定出了工作要点,划分了责任。

  (三)拟定方案、细化任务

  1.出台了《 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围绕“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师生行为文明化“五大工程”,划分了责任和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开展具体工作,做到不遗漏,不留死角,并进行相应考核。

  2.不定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各部门汇报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并对综合治理工作排查,对列出的疏漏的工作进行逐项整治。

  3.9月份 ,我校进行全校性的宣传发动,全校上下形成了 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开始了集中整治。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全面动员,全员参与

  (一)宣传到位、掀起热潮

  1.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我校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途经和方法,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义和要求。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在全校掀起校园综合治理的热潮。

  2.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文明和卫生习惯教育,从自身做起,改善自己的卫生习惯。

  3.办好橱窗, 更新一次 综合治理宣传栏内容。

  4.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 综合治理宣传横幅。

  (二)全员动员、全程参与

  1.自9月份以来,我校召开的关于 综合治理工作的行政会有近4次,教师动员大会3次,全校性学生动员大会2次。

  2.及时发送、上报信息,按时将有关新闻、图片、工作文件、工作检查结果反馈到综合治理工作组。

  3.每周五开展卫生大扫除,对校进行彻底打扫。

  4.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文明和卫生习惯教育,从自身做起,改良自己的卫生习惯。

  5.根据“世界环境日”这一主题,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宣传,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爱护校园,保护环境。

  6.进一步优化学校环境,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做好消防演练,提高了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灵活多样,追求文明,双管齐下

  (一)德育教学、不断深入

  1、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将文明卫生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学科教学渗透。利用各课教学开展文明卫生教育,对学生进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道德传统教育、文明礼仪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

  2.将“ 综合治理”对于环境卫生、文明礼仪的具体要求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环境卫生教育、文明礼仪教育,营造一个浓厚的氛围。

  3.深入开展以“感恩教育”教育为重点的德育教育活动。我校围绕法制、安全、环保、文明礼仪、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主题,各系部认真组织班会活动,教育学生自觉、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持续开展了“不找借口”校训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貌问候活动,师生养成了使用“你好、请、谢谢”等礼貌用语和见了师长、客人(行礼)问好等文明行为习惯,监督、制止和严肃处理说脏话、粗话及进网吧。通过文明礼仪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做到了仪表整洁、仪态大方、语言文明、举止文雅;做到了谦逊礼让、团结协作、敬老爱幼、乐于助人。

  (二)倡导文明、提升素养

  1.每日安排各班学生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打扫和维护, 号召全体学生假期在家中做好个人和家庭卫生,并开展为父母做家务活动,培养学生勤劳、感恩、孝敬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为了提升文明素养,进一步倡导“xxxx”,树立文明新风。我们扎实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和“尊师爱生、仪礼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

  3.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进一步增强学生“远离xx、珍爱生命”的自觉意识。

  四、取得的成效

  综合整治既为广大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也是提升我校对外整体形象的重要手段,是我校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要求。通过100天的工作,使 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辐射到每一个教职员工,以及每一个在校学生家庭,全校师生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达到100%;排查了我校综治环境方面的存在问题并进行了有效的整治,校园环境面貌得到了提升。

  (一)校容校貌治理到位。一是校舍阴沟、食堂、厕所、校园等卫生死角治理较彻底。二是规范了校园宣传栏,强力整治校园乱贴乱画顽症。

  (二)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行动有效开展。我校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班主任会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开展好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开展了 “文明班级”创建活动,进行了三项评比,涌现了许多文明班级。

  (三)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我校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教育,邀请交警对同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三)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建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岗位职责、检查考核办法。采取班级分周记录、值日领导巡查的运行机制。我校将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纳入各系部、各班级的日常工作内容,将学校综合治理 活动作为对学生思想品质、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之一。

整治方案 篇7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家具(含门窗)、石棉为原料制造的企业。

  二、整治重点

  (一)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喷漆、涂胶、晾漆、下料、打磨、造型六个环节的整治。

  (二)金属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除锈、焊接、喷漆三个环节的整治。

  (三)石棉制品企业粉尘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尽量采用湿式作业;作业场所石棉粉尘浓度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对接触石棉粉尘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3月31日)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摸清企业底数,掌握企业职业危害现状,并于3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二、三、五、六)报县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8月31日)

  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职业卫生专家咨询评估,根据评价或评估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10月底)

  9月份,县安监局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10月底,对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石棉粉尘浓度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20xx年9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20xx年12月底还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企业;要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是要督促指导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尽快提升防护水平,减少和控制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二是要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必须严厉追究,依法严肃查处;三是要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护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四是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20xx年以来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密切结合,进一步落实“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隐患的整改。

  联系人:县安监局 伍德勇、张文军

  联系电话:88210213,88210219

  附件1.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

  2.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

  5.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6.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7.成都市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验收标准

整治方案 篇8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场股、企业登记股、综合股、办公室、法制股、经检大队、监察室、县消委办、县个私协、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市场主体规范

  1.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依法办理(证)照,且亮(证)照经营,商品货物摆放整齐。

  2.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盗版侵权出版物等商品;无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欺行霸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商品等违章违法行为。

  3.落实重要商品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禽畜及水产品检验检疫公示到位;熟食品经营设施配套完善,有防蝇防尘罩,经营行为安全、卫生、规范。

  4.市场设有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专属区域,无乱收费行为。

  (二)市场设施规范、管理有序

  1.市场设施设备完善,功能分区、划行归市合理,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消防安全通道合理畅通,消防设施配套完善,防火防盗安全措施落实,有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市场供水、供电、排污及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完备并运行良好,有车辆临时停放场所并管理有序;市场公共厕所规范整洁,并有专人管理。

  2.有12315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室(站);有定期检测合格的公用电子公平秤;落实食品快速检测制度并有记录。

  3.建立完善市场管理机构,制度完善并上墙,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4.市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美观,落实市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配备有专门保洁人员,场内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无蛛网,市场应定期消毒除害并有记录。

  5.禽畜经营区做到宰杀与经营分离,配备完善的污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水产区设施设备完善并随时清除内脏污物(水)等,保持场所清洁。

  6.认真落实“五包”责任制。店(摊)前应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的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店(摊)前卫生秩序设施良好。

  7.市场收集整理各类“创建”、“创卫”资料,并组卷存档备查。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1.严格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工商所要与市场签订责任书,明确市场主办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在文明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其在市场管理、维护、运行中的各项职责,确保市场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2.工商所是城区集贸市场主体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城区市场及场内经营者实施行政监管,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好“创建”各项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对各市场要落实分管领导和监管干部,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并签订责任书,逗硬考核奖惩。

  3.市场股负责组织、协调、沟通文明创建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具体事务,上传下达,搜集整理总结汇报。全面指导、督促城区市场的文明创建工作。

  综合股负责对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工商所搞好市场流通领域和“五小食品”的监管工作。

  企业登记股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集贸市场经营户主体资格的规范指导。

  县消委办承担集贸市场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指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消委分会及时调解处理消费投诉纠纷。

  法制股(经检大队)承担对集贸市场内打假等各类违章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财务室)确保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车辆、资金到位。

  人教股做好市场整治活动中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工作。

  县个私协负责指导工商所开展对市场个私协会会员的教育宣传。

  监察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创建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来抓。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市场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提出整治措施方案,指导督促其限期逐项进行整改,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1.全面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工商所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对责任市场的综合治理,提出整改措施方案,逐项落实。

  2.复查巩固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对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总结再评估,并进一步深化,查漏补缺,巩固取得的成果,保持良好态势。

  3.迎检准备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在整改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问题和弱点,确保万无一失,一次性迎检成功。

  4.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城市创建工作中的贡献,继续深入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导督促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整治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我县“五小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合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法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行动迟缓、责任心不强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问责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保障经费,严格奖惩。要为县城小餐饮整治、创卫工作在宣传、用车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成立局考核小组,每年考核2次,创卫办第二次考核前进行本局第一次考核。局里对完成责任区域整治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以一定的奖励。结合县创卫指挥部的每两月一次考核,如我局在县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名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200元,对分管领导处罚100元,每次处罚以200元为上限。

整治方案 篇10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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