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30 12:41:06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优秀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全面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XX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国办转发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16年)》(国办发〔20xx〕1号),制订《XX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16年)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及国家《特教提升计划(20xx-2016年)》明确指出: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飞速发展,各级财政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初步构建了从学前到义务教育到职业教育各学段衔接的特教办学体系。目前XX市有特教学校23所,每个县级区划均有一所特教学校。截止20xx年底,在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1268人,全市特教学校教职工344人,专任教师288人。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自闭症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3%。但总体上看,我市面临着特殊教育整体发展不均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因此大力推进特教事业发展不仅是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更是满足残疾人受教育需求,补短板、提水平的需要,是彰显教育公平,落实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
二、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原则
XX市特殊教育发展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把握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的原则,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和改革发展的原则,优先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三是树立全纳教育理念的原则,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培养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和终身发展的能力。四是必须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的责任,完善投入保障,给残疾孩子更多的'关爱。五是强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原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在市政府领导下的市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协同,各级教科研、市特教资源中心为技术支撑,以特教奖学金、园丁奖为社会支持品牌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探索XX市特教工作新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创建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城市。
(三)重点任务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提升普及水平。到20xx年,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自闭症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对重度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不断推动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成为涵盖学前至高等教育的完整体系。
2.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经费保障能力。全面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发〔20xx〕21号)文件精神,加大投入,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落实中、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3.加强特殊教育针对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盲、聋和培智等课程标准,根据本地实际,开发本地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培训,启动特教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特教教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义务教育规模
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为支撑、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不断扩大义务教育规模。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按类别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2.加大对市特殊教育学校自闭症教学部的支持力度,逐步满足更多自闭症儿童的入学需求。
3.制定为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教育局联合市残联、团市委等部门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工作,切实做到“义务教育零拒绝”。
4.全面落实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管理工作指导的意见》(石政办发〔20xx〕37号),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20xx年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随班就读提升试点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幼小衔接工作。
(二)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
1.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班(园)学习,开办融合性幼儿园,探索残疾儿童和正常儿童共同接受学前教育与学前康复的教育模式,对残疾幼儿实施免费学前教育。在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附属特教幼儿园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试办附属特教幼儿园,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治、早期康复、早期教育训练。到20xx年,3-5周岁残疾儿童入班(园)率要达到85%以上,实现残疾儿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康复教育。
2.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依托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的市特殊教育学校将发挥工学一体化优势,重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普通教育为辅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3.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市属高等院校创造条件,努力开设适合残疾人教育的专业。依托省广播电视大学,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的专业和课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石家庄学院筹备开设特殊教育学类教育康复学本科专业和课程,面向我市和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相关机构培养师资。
(三)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1.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1万元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随班就读学生按生均5000元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到20xx年随班就读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每年6000元。特教班、送教上门学生按生均1万元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生均公用经费向特殊教育幼儿园与特殊教育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全覆盖。
2.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水平。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向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全免费教育延伸。
3.加大扶持民办特殊教育力度。选择办学品质高,填补公办教育办学类别空白的(如脑瘫、自闭症等)民办特教学校,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索实验。对入选学校接收本市户籍残疾学生的,执行生均5000元公用经费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4.保障市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工程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于20xx年9月竣工,实现从学前到义务教育到职业教育相衔接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为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试点市提供窗口和阵地。
5.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特殊教育。
(四)加强学校队伍建设
1.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担任特教专干,促进管理队伍专业化。各级教育科研部门要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
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定期举办特教校长研修班,坚持抓思想、抓学习、抓素质、抓管理。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一是20xx年试行特教教师持证上岗制度,20xx年全部实现特教教师持证上岗。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逐步使教师掌握多种技能,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三是开展教师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培训,培养心理健康、具备良好助人自助能力的特教教师。四是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培训网络,搭建交流与提高平台。五是落实特教教师各项待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教补贴费外,地方政府按其本人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25%核定发放特教补助。各类校长、教师评优活动中要有特教员工。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根据有关核编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教职工编制进行核定,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师德教育,坚持“尊重生命差异,弘扬人道大爱”的教育理念,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
3.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残疾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强教材建设,积极研发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大力开展“医教结合”实验。
4.鼓励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实际,参与课题研究。各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定期举办评优课和特教教师基本功大赛,为教师学习与教研搭建交流平台。
5.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向内涵发展转变。以尊重生命、弘扬人道、传播大爱为方向,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开展学校理念文化、形象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等建设活动。
6.加强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发挥信息通报与资源管理、决策咨询与研究指导、测量评估与社会服务作用。创建《石家庄特教通讯》刊物,加强各特教学校之间的沟通。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职能,合力推进提升工作
XX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16年)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业务性强,涉及多个部门,需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要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加强督导评估,督促落实提升任务
加强政府教育督导,明确落实各级教育、财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职能和责任。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将提升工作纳入每年对县(市)、区的年终考核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实施方案 篇2
为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实现积极应对、沉着应对、科学应对、科学抗灾,最大限度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自力更生,同心协力,共抗旱灾,努力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阁司镇抗旱救灾领导小组。
政 委:黄胜军
组 长:王柏玉
副组长:王熙华、陈书琴、丁永高、黄漾波、宁显星
夏开华(常务)、王富贵、谭 芸、文本林
成 员:黄民丰、丁加奇、彭元勇、王美华、阮运虎
丁念和、石有能、邹立荣、刘石华、钱战教
马乐成、范芳文、肖时训、许小华、胡金华
刘 巍、张 祁
领导小组下设抗旱救灾办公室,由丁加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抗旱救灾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3、坚持因地制宜,村组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稳定和谐,困难群众饮水、生活保障。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开展灾情调查。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深入村组开展旱情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农作物受旱情况、干部群众开展抗旱工作情况及旱情每3天一次上报镇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农业、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到各村调查了解旱情,并及时将统计核实情况上报。
(二)认真抓好水源地特别是重点水源的保护管理。做好水质卫生安全检测,管好水源地周边卫生,防止饮水出现问题。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水库、山塘,井地做好水源保护管理、卫生安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三)抓好人畜饮水困难地方饮水输送供应工作。各村(居)、相关工作部门认真组织车辆,抓好运水工具及其设备的完善,对困难饮水地方进行运水供应,确保群众生活饮水。
(四)搞好晚稻及旱粮作物的种子供应。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晚稻种子和秋玉米、红苕等旱粮种子调运供应工作,力争早稻损失晚稻补,水稻损失旱粮补。要求进一步搞好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水改旱面积,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五)抓好森林安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到山头、责任到丘块、责任到坟头,严防森林火灾。
(六)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跨区域调水的协调,确保水源得到最大有效利用,协调好因饮水等问题发生的纠纷问题,关注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的饮水和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七)抓好后勤保障,确保抗旱救灾有序推进。镇预算4万元抗旱救灾经费,重点用于宣传资料,电力、燃油以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
(八)严格纪律,万众一心抗大灾。在抗旱救灾期间,镇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杜绝无特殊情况请假现象,抗旱工作中所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深化认识,为全面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努力工作
抗旱救灾工作是全镇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事关全镇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务实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务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正确分析旱情形势,从思想、组织、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上制定抗旱预案,打一场抗旱救灾攻坚战。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四城同创”的总体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通过采取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有效手段,强化殡仪运尸车辆管理,规范殡葬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积极配合,成立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市民政局成立由副局长挂帅,殡葬管理所所长任组长,殡管所稽查科科长为副组长,各镇(办)民政办、殡仪馆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长挂帅,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任组长,交警支队总支成员、城区二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交警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殡葬管理所,由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整顿的工作目标是:核定殡仪车辆、审核运营资格,统一颜色、标志,治理非法运尸、清理乱停乱放,规范日常管理。
市民政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的要求,统一对全市各殡仪馆专用殡仪车辆进行重新核定。各殡仪馆填写《市殡仪专用车辆审批表》,各镇(办)民政办逐一审核,经市殡葬管理所核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审核后,统一喷涂颜色,统一配发标志,统一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一)统一殡仪专用车辆车身颜色。车门两侧标明:殡仪馆名称、编号和殡葬图标;车尾标明服务监督电话。殡仪车辆的改色,由具备资质的`修理厂(点)进行。
(二)新增或更新殡仪专用车辆的,殡仪馆需填写《市殡仪专用车购置(更新)申请表》,经所属镇(办)民政办同意,由市民政局核准后,办理有关标志和运营手续,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审核后,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三)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对运尸车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拦截非法运尸车辆,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其他违法运尸行为的,由市民政局依法实施处罚。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摸清本市殡仪馆运尸车辆,非殡仪车辆,私自改装运尸车辆,违规挂靠殡葬单位的车辆,套号车辆及已注销或报废车辆从事运营的底数。同时,组织召开全市殡葬运输车驾驶员动员大会,营造宣传治理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宣传和办理相关手续(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警各大队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殡仪馆下发或在殡仪馆内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告知殡仪馆办理运营手续,明令非殡仪馆运尸车主停止非法运营活动,改变车辆用途。对超过规定时限不办理相关手续或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阶段:集中专项治理(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5日)。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警各大队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整治工作专班,对本辖区内从事运尸业务的车辆进行统一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在殡仪场馆或道路行使中的运尸车辆进行突击检查。对非法运尸车辆依法予以查扣,依法进行处罚。
各镇(办)派出所要配合治理整顿工作。对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以上工作于20xx年上半年完成。各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开展殡仪车辆专项治理整顿活动,是贯彻落实《殡葬条例》,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办)民政办、公安交管部门及派出所,要把贯彻落实《殡葬条例》,治理整顿殡仪运尸车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此项工作与深化殡葬改革、维护公共安全和实施依法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级民政办和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殡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建档建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实施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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