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06 17:28:1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锦集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整治方案(锦集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深入开展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制定20xx年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根据区综治委的责任单位落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确定工作重点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并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提高整改意见和建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整治标准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新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无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5-6月、9-10月各开展一次,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排阶段(5月上旬、9月上旬-25日)

  认真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下旬-10月)

  针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在区综治委的协调下,配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3、总结、督查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

  及时总结我委的`整治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效果,严防反弹。

  四、保障措施

  1、我委的整治工作由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助,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管站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纠正。在中小学周边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防少年儿童误闯误入。

  3、城建科要做好完善城区学校周边市政、亮化、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学校用水监测等。

  4、规划局要及时对校园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汇总、汇报并拿出处理意见。

整治方案 篇2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三、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五、整治步骤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2.学生回家情况;4.校门路口警示标志。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

  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 ,彻底告别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学生上下学情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长春中心小学《20xx年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

  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主动掌握学生到校返家的交通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四要强化路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整治方案 篇3

  一﹑工作重点

  各区商务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主要在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即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以及堆放垃圾﹑污水﹑建渣;治理商场﹑超市货物摆放不合理堆积造成的场所美观以及安全隐患。

  二﹑实施要求

  按照“由外到内,由表及深”的思想,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检查商场﹑超市门前外围卫生维护状况,同时检查该营业场所是否存在规定包干范围内乱倒或者堆积垃圾以及建渣的情况。

  2.检查商场,超市内部是否有相应数量的垃圾箱﹑痰盂,清洁卫生工具是否齐全。

  3.检查商场,超市走道及各处是否存在果皮﹑纸屑﹑口痰﹑烟头等垃圾。

  4.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垃圾堆放不及时处理到指定地点的.情况。

  5.检查商场﹑超市内一些排水管道是否有污水向外任意排出,影响环境的情况。

  6.检查商场﹑超市内货物﹑货架是否有严重的污垢现象。

  7.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存在货物摆放不合理,堆积堵塞过道以及安全出口的安全隐患。

  8.检查商场﹑超市内是否设有“讲文明,树新风”相关内容的宣传小标语,例如“请勿乱扔果皮纸屑”达到群众自觉维护的效果。

  三﹑两点建议

  1.建议痰盂为30米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垃圾箱50~100米至少设置一个。

  2.建议商场设专人(卫生人员﹑保安等)维护以及及时制止三乱现象,或动员争强全体员工参与维护及时制止三乱现象的责任和义务感。

整治方案 篇4

  为有效遏制我乡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现象,加快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乱埋乱葬,建豪华大墓、活人墓(寿坟)之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方向,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大坑的主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村要本着不推诿、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实施本村辖区“二区一线”(“二区”指乡、村建设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线”指属地范围内的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下同)范围内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顶风抢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建造的活人墓进行整治。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时未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由所在村划定可葬区。

  4、依法行政原则。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1、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活人墓。

  2、“二区一线”范围外建造的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予以依法拆除。

  3、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必须采取深埋坟头或植树、种草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必须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

  4、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整治坟墓石料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耕地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5日)

  1、召开全乡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2、发布关于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安排专人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殡葬管理宣传标语,尤其是村、组两级干部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营造殡葬整治良好氛围,力争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各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各村组织人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违规墓葬及非法棺木、土葬墓具生产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并将调查摸底情况统一汇总报至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30日)

  1、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2、XX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村要在自行拆除阶段结束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首先针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的活人墓、20xx年11月1日以后顶风抢建的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建造的活人墓予以XX。其次对20xx年11月1日以前建造的位于“二区一线”范围内零散的活人墓及“二区一线”范围外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进行XX。对拒不配合整治且XX未果的,可报请乡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组配合村进行XX。

  3、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豪华大墓,责令当事人进行深埋坟头或缩小整改,缩小整改后其坟头不得超过2平方米并予以植树遮挡。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严禁设立坟墓石料加工厂、经营店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5日)

  各村要组织村组干部及当事人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种草或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要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同时,各村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逐一落实,确保整治的坟墓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做好坟墓拆除后的垃圾清理及植树绿化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6—20xx年10月31日)

  1、强化日常巡查。各村要组织本村干部,对辖区内的乱埋乱葬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建造墓地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确保此类现象不反弹。

  2、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乱埋乱葬现象处置不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每出现一座新建坟墓,该村要缴交五千元责任金(责任金由乡财政代扣),代扣的责任金用于奖励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及整治工作处置不力的单位、村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整治违规墓葬等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3、完善堵疏结合。各村对暂未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必须要划定可葬区,可葬区要选择在远离“二区一线”的荒山瘠地,统一规划,每穴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禁止建豪华大墓、活人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驻村干部要督促所挂点村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根据本村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要在圩镇、村委会、公路沿线村组人员集中处张贴醒目的宣传标语、政府公告,要把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殡葬管理法规印成宣传单,发到各家各户,要在“二区一线”等一些重点区域坟墓较集中的地段设立禁止新建坟墓的禁止性标志。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丧葬陋习要依法从严查处。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府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土地开发、避险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20xx、20xx年中涉到我局的土地开发、避险搬迁,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成立涉农资金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的问题,并及时向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局涉及到的涉资金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好县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对此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五)全面总结阶段。于8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涉农资金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清理工作力度。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整治方案 篇6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 篇7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整治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安全问题。就20xx年“10·06”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我镇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同时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用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和危化品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对各种营运车辆的管理、水上船只的管理、在建项目的设施、设备管理、危化品标语标识注意事项的管理和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打击水陆交通违法、违规操作,在建项目的安全疏漏和危化品的违法、违规使用等情况。建立规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在年初已经对辖区内所有面包车、轿车、货车、摩托车和水上船只进行了清理,在建项目的安全建设情况和危化品使用情况等,分类别建立详细的台帐。同时认真排查辖区水陆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在建项目工程安全建设情况和危化品使用情况等安全隐患,并排查辖区内其他安全状况,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20xx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入户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并对车主、沿江边船主,在建工程责任人和危化品管理员进行宣传、教育,就“10.06”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举例进行针对性宣传,资料要有文本样式交镇安办留存。特别是涉及高速公路的界牌村和三潭村,在高速公路还未通车的情况下对广大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警示。交警二中队、派出所、建环中心、安办和学校要抓住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沿江边船主、在建工程责任人、危化品管理员及周边农村居民六个重点群体,深化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专项整治阶段:时间为20xx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整治阶段联合派出所、交警二中队、交管站、建环中心等部门加强水陆交通、在建工程、危化品的检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形成高压态势,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对全镇农村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及时推广、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和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建环中心、交管站等相关部门建立农村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安全管理工作,使农村地区安全问题要有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交通隐患整治工作领导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农村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主要成员单位和各村的职责:

  1、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承担起本辖区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逐步拓展农村道路管控履职面,逐步减少失管漏管的地段,坚决杜绝因履职不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交警二中队:要加大管控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深入村、社对面包车、摩托车、货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限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积极倡导驾驶人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规范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提高驾驶人的法制意识。对面包车、摩托车、货车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非法营运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使乘车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格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建环中心: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情况,是否使用伪劣材料建设(有必要进行抽检)、是否违章搭建、是否按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

  4、镇安办、交管站: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开展水陆交通安全管理、在建项目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必须要有警示标识、标语)和烟花爆竹、危险品、压力机械容器管理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力度,确保预防重大事故落实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5、各校(园):做好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活动。既:通过学生、幼儿对家长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达到安全教育目的。

  6、党政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警示、警醒社会。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安全管理防控网,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快农村建设,在对农村安全状况的排查整治时,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方式,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状况,要增设明显的标志、标语和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一律取缔。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安全隐患的情况。

  一是由镇安办牵头,派出所、交警二中队等单位配合,开展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检验等违法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工作。

  二是由镇安办牵头,建环中心等单位配合,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施工工具、防高坠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材料是否伪劣等等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施工及出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由镇安办牵头,涉及危化品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有危化品的企业和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证和专售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调查处理、生产奖惩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既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推诿、不拖沓,抓紧研究,及时办理。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外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联合执法,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整治方案 篇9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区办《关于印发**区环境污染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了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确保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4、切实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对养子寨、南部山区、景家庄等水源地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督促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确保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行业

  1、全面清理整治矿产开发企业。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区属矿产开发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矿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落实关停措施,严防死灰复燃。

  2、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造纸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已经关停的百兴纸业厂,必须坚决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杜绝“死灰复燃”和偷产偷排问题的发生。宝马纸业公司,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

  3、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产治理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的要求,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和峡门造纸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停产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逾期仍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关闭。

  4、强化对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中石油下属的66家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11家民营加油站及加气站、煤气站和天然气供应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燃煤锅炉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平凉城区禁止安装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同步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对近年安装的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逐年限期取缔,环保部门每年在采暖期内要对其实行年检,对烟尘、噪声等超标的锅炉限期治理,对污染物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锅炉先期列入取缔计划,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环保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抽组专门人员,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本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自工作。

  2、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搞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迎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验收。

  3、自查整改阶段(8-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并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认真进行清查。区政府将对自查整改情况和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抽查检查。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凡是由行政机关任命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各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集中整治,挂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主抓重,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时限,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畅通渠道,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加强举报受理,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的办理查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有权机关予以取缔、关闭;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环保、发改、国资、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整治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达到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基础村点:

  (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10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

  (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

  (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6)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7)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8)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建设。

  2.村落连片点:

  (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

  (2)整合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

  (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

  (4)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

  (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

  (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

  (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郊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

  (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

  (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

  (5)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6)大力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7)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以点为单位集中向国土、城乡规划部门申报,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根据村庄产业基础,编制村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每户致富增收项目,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联动、村落联片整治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突破村组区域界限,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同步规范台账。把建设点作为一个项目来抓,根据建设进展,同步完善一系列内业基础资料。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规范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基础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项目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规范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20xx年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项目、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项目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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