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11 16:20:2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 篇1
一、 组织领导及职责
院成立院内感染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院长
副组长:杜德明副院长
组 员: 各科室主任
职责:在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院内感染工作的监督、防范、控制、管理、奖罚等工作。
办公室:预保科
二、 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一) 1、 处置室 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一切换药物品均应保持无菌, 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无菌专柜,过期重新灭菌,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3、 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齐,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换药前严格清洗双手。 4、无菌储槽内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 无菌物品必须严格灭菌,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非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进行超声清洗后经压力蒸汽灭菌后备用。 6、 各种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应就地严格隔离,不得进入处置室。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感染性敷料应放入黄色防渗漏塑料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7、换药时手部可能被分泌物污染, 应戴手套, 摘手套后清洗双手。 处置室每日用 250mg/L 含氯消毒液擦拭器械柜、储物柜、门窗、门把手等,紫外线照射空气消毒 2 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定期用 75%酒精擦拭灯管,确保消毒效果。
(二)妇科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周围清洁、无污染,工作人员进入房间应衣帽整齐,治疗前严格消毒清洗双手。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室内器械一律不得外借、乱用,一用一灭菌。 4、使用器械后,要高压灭菌。 5、负压吸引瓶用 500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洗净后备用 。6、室内每天早晨必须消毒,每周彻底保洁一次,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必须放入黄色防渗漏包装袋内,且有明显标志。
(三)病房 1、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坚持每日清洁地面(湿式擦拭),按规定紫外线照射空气消毒,无肉眼可见灰尘, 每周彻底保洁、消毒一次。 2、保持环境清洁,床单、被罩干净平整。保持每周更换一次,随时污染随时更换,患者出院及时更换。 3、医护人员应做好基本防护(戴帽子、医用口罩、穿白大衣) 。
(四)手术室 1、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办公区、 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污染区设有污物存放处,洗刷间;办公区设有更衣间、办公室;清洁区设有敷料室、器械室、准备间;无菌区设有手术间、洗手间和无菌储藏柜。 2、医务人员做好呼吸道隔离,有呼吸道感染者一律不得参与手术或 护理病人。 3、手术器械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 菌剂浸泡消毒。 4、吸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雾化器等,每 24 小时更换一次。 5、接触病人的用品一用一消毒,一次性麻醉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处 理,术后麻醉用器具、袖带、听诊器等用 75%乙醇擦拭消毒。 6、手术室常规每日早晨清洁手术间,建台手术时室内物体表面必须
清洁消毒后方可进行下一台手术。每日手术结束后常规清洁手术 室,每周终末消毒。 7、损伤性医疗废物(刀片、缝合针等)直接投入污染端的利器盒, 其他医疗废物投入双层黄色包装袋,设专人管理。 (五)注射室 1、布局合理,分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确。 2、护士着装整洁,做好基本防护,操作前清洗双手,严格遵守无菌 技术操作原则,掌握常用消毒液配置方法、使用浓度及使用方法。 3、无菌物与非无菌物分开放置,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无 菌专柜保存,过期必须重新消毒。 4、没人次治疗后,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做到一人一消毒, 防止病人之间交叉感染。 5、皮肤注射用消毒剂的瓶封开启后,继续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 72 小 时,各种溶液开启后超过 24 小时不得使用。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针头等利器放入利器盒,其他医疗 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包装袋 7、每日真是的桌面、地面使用 250mg/L 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结束 后,紫外线照射消毒 1 小时病记录。
三、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实施, 每半年进行一次院内感染管理工 作考评,及时通报考评结果,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一) 奖励
1、全年感染工作优异,成绩在前三名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病适当给予经济奖励。
2、 重视院内感染工作,及时发现感染病例,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避免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者,视情给予重奖。
(二) 处罚
1、 院内感染管理工作防控工作不达标, 违反无菌操作规程者,扣罚一定数额奖金。 2、 发现院内感染者,未及时查找原因和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造成院内感染扩散者,视情给予重处。
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19:00—20:30 (待定)
二、活动地点:
基础教学楼A437
三、活动目的:
1、进一步加强理学院各团支部团结协作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各班级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思想觉悟,促进我院学生之间学习、生活的交流;
2、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继承、发扬优良传统,激发同学的爱国热情,引导同学争当时代青年先锋,在实现共青团事业新发展的进程中建功立业,充分展示我们院的良好精神风貌;
3、使我院学生深刻学习以及贯彻落实“五四讲话”,提升自身各方面素质,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四、与会人员
嘉宾 :郗磊
各班团支书、班长、组宣委员
理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宣传部部长及干事
五、活动开展
前期准备:1、通过各班宣传学习“五四讲话”;
2、制作视频;
3、收集“五四讲话” 的有关内容;
4、提前布置教室、黑板;调好PPT及音响话筒
活动流程:
1、嘉宾以及与会人员入席
2、座谈会开始,有请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郗磊讲话
3、播放有关弘扬“五四讲话”的视频,使大家重温党和国家的历程
4、同学们阐述了自己对五四讲话内容,中国梦的的理解;学生代表们针对学院建设、学术氛围的营造、拓展学生工作的舆论宣传阵地、学生活动的开展等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郗磊学长做总结发言
六、后期
1、打扫教室卫生
2、各班对此次座谈会以书面形式作出总结与心得体会。
实施方案 篇3
今后开车,遇到校车,要注意了—根据《厦门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校车停靠时,后方车辆不得超越。
湖里区教育局昨日转发了厦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厦门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我市也将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条例,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可罚款200元。
事实上,《方案》已经在7月签发,但这是首度对外曝光,主要规范校车运营、管理等细节。
学校自行配备校车,政府给补助
早前的方案是,市里成立校车公司,为需要校车的学校提供租车。不过,《方案》已经转变为:学校自行配备校车,政府给予补贴。
《方案》说,全市所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凡购买金龙国标专用校车,政府按所购车辆价格的20%给予一次性购车款补助,已购买金龙国标专用校车的学校,也可以提出申请。
《方案》也规定了校车挂牌的时限,根据去年11月出台的规定,总的要求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辆车从申请到校车挂牌,最多不能超过25个工作日。但是,在本报昨晚的调查中,有民办学校反映,“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校车行车路线,须经交警大队审核
校车的行车路线必须经过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审核,必须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此外,校车均应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
《方案》为校车通行和停靠提供保障,即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这是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做出的规定,按照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要罚款200元。
有家长向本报反映福清市滨江中学下午强制学生上第四节课,校方解释称这是落实教育部门倡导的“每天锻炼一小时”试点工作,不存在强制学生上课的情况。
近日,记者陆续接到家长和个别老师反映福清市滨江中学下午强制学生上第四节课,他们称这样做不仅增加学生的负担,还给老师增加了课时。“全福清只有滨江中学下午要上四节课,我下午4点多接了一个小孩回家,要等到下午5点多才能去滨江中学接另一个放学的小孩,太麻烦了。”一位家长说,个别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来补课,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
前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滨江中学的谢校长。谢校长称,可能是部分家长和个别老师有误解,滨江中学从20xx年建校以来就按教育部门要求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大课间操(9:30~10:00)加上下午第三节课后的课外活动(16:40~17:10),时间刚好是一个小时。滨江中学是福清市“每天锻炼一小时”唯一的初中试点学校,所以学生放学会比其他学校晚半个小时,并不存在强制学生上第四节课的情况。“下午第三节课后的.课外活动,没有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主要是通过老师给学生开展一些体育锻炼以及社团兴趣活动。”
谢校长说,可能是与一些家长和个别老师沟通出现问题才导致误解,接下来会加强沟通,让课外活动开展得更顺利。
早上上学没什么事,中午放学没什么事,可偏偏下午放学后,事情就来了。
记者调查分析以往发生的学生被“清钱”案例发现,有六七成发生在下午放学时间。
案例家长不知道被“清钱”
去年震动整个厦门的“小鑫炫遇害案”,发生在下午放学后。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很容易成为一个真空。
16名初一学生被收“保护费”6000多元,班干部代收,家长竟然被蒙在鼓里4个多月时间,记者昨天从厦门市“打黑办”获悉,一个叫“ING”的犯罪团伙近日被判决,主犯廖某获刑5年半。
而廖某得逞的时间段,多数是在下午放学之后。最初,有一天放学,廖某纠集了3个人,守在湖里某中学附近,截住一个正要回家的初一学生,手拿棍子、小刀,扬言“谁欺负你,我们来保护”,要收取“保护费”。此后,廖某把手伸向了16名学生。
无独有偶,曾有一名湖里某中学的初一女生,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被初二“大姐”“清钱”数万元,这一系列案件的起点,也是在下午放学后。
分析下午放学家长没空
在调查分析过往资料后,导报记者注意到,以往发生的学生被“清钱”案件中,约有六七成发生在下午放学时间。
最易被“清钱”的群体是低年级学生,初一新生又是其中之最,他们每天下午4:00-4:30放学,如果父母是双职工,这个时间段正好是上班时间,没有空管孩子。
另一方面,犯罪团伙或犯罪分子,很多是校外问题青少年、辍学学生,他们的作息规律是爱熬夜、爱上网,上午基本上在睡觉,下午正好有空。
导报记者注意到,“清钱”的地点大多发生在学校周边,市“打黑办”一位工作人员分析,学校里有老师,校门口有保安,而出了校门,有的只要离开学校100米之外、过了一条马路,学生也失去了看护的目光,产生一个很大的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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