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16 11:23:52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常用4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常用4篇】

实施方案 篇1

  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吸烟可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吸烟不但对吸烟者有害,而且危害他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向这一陋习宣战,我国于XX年元月正式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于20xx年5月联合发文创建“无烟医院”。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于XX年元月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XX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按照《准则》要求,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医学团体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等医学院校于20xx年3月发起了卫生工作者控烟“双十”行动,创建“无烟校园”、“无烟医院”。

  控烟履约,人人有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更应起表率作用。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根据《公约》和《准则》精神及卫生部等部委(卫妇社发[20xx]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创建“无烟医院”,特制订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约》和《准则》精神及卫生部等部委(卫妇社发[20xx]4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拒绝烟草 从我做起 引领健康 人人有责”为主题,创建“无烟医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无烟医院”的组织实施,在20xx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xx年底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

  三、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方平 唐友云

  成 员:张新生 欧石生 张步新 孙维佳 李远斌 杨连粤

  唐北沙 范学工 陈子华

  (二)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秘 书:

  (三)办公室

  主 任:胡建中

  副主任:

  (四)科室、病房小组

  以科室、病房为基本单位(包括行政科室、后勤班、组等),成立以科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或护士长任副组长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并设控烟监督员。

  四、宣传教育 提高认识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工作者,必须要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的实质、“控烟或戒烟”的方法和“劝导吸烟者戒烟”的技巧等,必须要认识到“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必须要认识到创建“无烟医院”的意义。通过知识讲座、报刊网络宣传、资料汇编等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全体职工、病友及其家属宣传教育“吸烟有害健康”、“怎样控烟或戒烟”、“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等理念。

  (一)定期举办“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 每个月轮流对不同科室职工和医学生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每个病房要对病友及其家属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讲座。

  (二)汇编“吸烟与健康”的相关知识材料和健康宣教材料,包括《公约》、《准则》、卫生部相关文件、无烟医院标准、湘雅医院无烟医院实施方案、吸烟与健康知识、控烟戒烟方法等材料,编辑湘雅医院创建无烟医院手册、健康宣教手册。

  (三)在院报和医院网站开辟“吸烟与健康”的专题栏目。

  (四)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等处张贴“吸烟与健康”的`宣教海报和设置宣传展板。

  (五)将“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资料纳入住院病人指南,并在门诊、急诊、病房等公共场所摆放,免费取阅。

  (六)医院内禁止放置烟具物品及张贴或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制定制度 规范管理

  要创建“无烟医院”,真正体现“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的主题,需制定相应的控烟制度,规范控烟管理。

  (一)以领导小组为指导,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订创建“无烟医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科室、病房小组负责本单位创建“无烟医院”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实行医院、科室分级管理,支部协助管理的创建“无烟医院”的管理模式。

  (二)医院二级单位设有控烟监督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

  (三)在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等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四)禁止在医院内门诊、急诊、病房、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五)全院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在医院内任何地点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七)开展“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及控烟宣传。

  (八)设立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戒烟门诊、戒烟咨询电话,有医生参与。

  (九)每个科室、病房(包括行政科室、后勤班、组等)要积极参加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争创“无烟科室”、“无烟病房”。

  (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一)建立、健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无烟医院”考评奖惩制度。

  (十二)将“控烟履约”纳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的发展规划中。

  (十三)定期开展全院职工和患者及其家属对创建“无烟医院”的满意度调查。

  六、落实责任 严明奖惩

  为在20xx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xx年底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需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加强考评力度,严明奖惩制度。

  (一)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落实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为核心的控烟工作小组,有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辖区内控烟工作。

  (二)医院二级单位必须设有控烟监督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

  (三) 全院职工要积极参加“吸烟与健康”的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四)科室对病友及其家属的“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要达到100%,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达到发放率100%。

  (五)全院职工要掌握控烟方法和技巧,人人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全院职工自觉遵守制度,不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七)科室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摆放烟灰缸等烟具。

  (八)各职能部门、各支部还要协助各临床科室和病房创建“无烟医院”。

  (九)将创建“无烟医院”和控烟工作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创建“无烟医院”办公室定期进行控烟活动抽查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在院务会上通报。

实施方案 篇2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巩固“三城”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着力解决我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低,机动车乱停乱放,卫生保洁存在死角死面,市政设施损坏严重,公园绿地管理不到位,流动摊点、门店外溢,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美化、亮化建设退步,城区违法违章建筑较多等方面的问题,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城市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为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顺利有序开展,使各项工作及时高效落实到位,针对目前城市环境中存在的九方面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确保突击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居民小区管理专项行动。加大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力度,做到环境卫生整洁,秩序良好。小区无临时摊点和占道经营,无私搭乱建,建筑物立面整洁,楼道畅通,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小广告。小区路面硬化平整、干净,无坑洼、无积水。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绿化带修剪整齐,树枝修剪美观。绿化带内无废弃塑料袋、碎纸、烟头、果皮。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小区内弱电管网建设无乱挖乱扯现象。

  居民小区管理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按照管理辖区,每天对各小区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种问题,确保4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施划行车线和停车位。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提高设施完好率。对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酒后驾驶、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对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秩序进行规范治理,重点规范金融街、滨河路、永安路、大钊路等重点地段及各商场、广场等重点部位的停车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出行方便。加强公交车的管理,车体车内洁净,无超载拉客,站点、站牌管理规范。

  交通秩序整治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交警大队、城管局、交通局人员交叉,组成三个工作小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对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秩序进行规范治理,保障城区交通秩序井然,确保4月20日前城区交通环境显著改观。

  3、城市净化专项行动。增加保洁力量,提升保洁水平,做到城区范围卫生保洁全覆盖。加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停车场的卫生整治,做好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绿化带、树穴等卫生死角死面,开展施工工地内部和城市道路及边沟的卫生整治,做好长河河道清淤、古滦河生态水系换水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城市净化专项工作组

  成员:城管局、爱卫办、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乐亭镇、街道办各4人

  工作目标:每天进行巡查,每周组织一次集中行动,确保4月20日前城区环境明显改善。

  4、完善市政设施专项行动。对城区市政设施进行大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好城市道路养护,辅路维修,及时清掏维护下水管网,加强公园、广场、绿地内设施的维护维修。对城市道路护栏、果皮箱、广告宣传栏等设施进行维护。及时维修路灯等电力设施,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

  完善市政设施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每天进行巡查,随时维修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4月20日前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进一步提升。

  5、公园绿地管护专项行动。对广场、公园、街头小品内的绿地、树木做好修剪、管护,及时对城区破损的绿地、绿化带进行更新、补栽,及时清理绿篱、草坪内的垃圾杂物,及时维修健身器材、电力设施,提升管理维护水平。探索公园绿地内设施资源的社会化运营模式,减轻财政负担,提升城市商业和文化氛围。

  公园绿地管护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4月20日前,公园绿地管护工作明显改观;4月30日前,形成社会化经营方案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6、流动摊点、门店外溢专项行动。通过特定时段、特定区域有序摆摊设点等方式,通过“疏、堵”结合、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治理流动摊点、门店外溢,对夏日超市、大东方购物广场周边等区域,重点进行治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流动摊点、门店外溢整治专项工作组

  工作目标:4月20日前,流动摊点、门店外溢等现象基本消除。各机关单位、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7、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的方位及时间,将重点放在城区出入口,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对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进行严管重罚。针对三轮车违法载客反弹现象,交警大队、城管局、交通局分别由一名主管领导牵头,抽调人员混合编组,联合执法,在大东方购物广场、汽车站等区域设置定点及流动检查组重点治理。

  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整治工作组

  工作目标:通过24小时巡查监控,严管重罚,4月20日前消除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现象,确保城区道路设施和城市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

  8、美化亮化专项行动。督导街道两侧单位、沿街门店对楼体进行美化、亮化,确保建筑立面整洁,亮化设施完好,提升文化品位。对乱写、乱喷小广告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能清除的立即清除。按照城市广告牌匾总体规划,对新建及破损广告牌匾,按照“五统一”标准,严格落实审批制度,逐步规范。

  美化亮化专项行动工作组

  (1)美化工作组

  成员:城管局5人、工商局2人

  (2)亮化工作组

  工作目标:每天对城区美化亮化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4月20日前城区美化亮化工作进一步提升。

  9、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专项行动。按照《乐亭县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建筑行为,重点整治各小区、城区道路及外环路两侧违章建筑,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定期组织集中行动,对依法定性的现存违章建筑及时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专项工作组

  成员:城管局10人、公安局10人、住建局5人、国土局5人、乐亭镇5人、街道办5人,财政局、监察局、信访局、电视台各2人

  工作目标:通过巡查,对已确定的违章建筑及时组织拆除,4月20日前基本消除各小区、城区道路及外环路两侧违章建筑。国土局、住建局、乐亭镇、街道办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提供执法依据;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做好其他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突击月活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由县长董立群同志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城管局、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乐亭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左大陆同志兼任。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居民小区管理提升、交通秩序整治、城市净化、完善市政设施、公园绿地管护提升、流动摊点门店外溢、大型机动车违规进城、三轮车违法载客、美化亮化、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突击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站有图片。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广泛征求群众对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进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要注重对整治效果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突击月活动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单位多,任务重。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任务分工和承担责任,主动履职,敢于担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大局为重,强化协作意识,相互支持,主动对接,形成合力,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以确保活动任务全面完成。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专项督导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彻底或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学校管理品位,使教育目标管理常态化、科学化、数据化,为创建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做好充分准备,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要求:

  1. 各处室要有学年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2. 日常工作要有详细记录;

  3. 处室安排各种活动要有方案,有总结(结果);

  4. 各处室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型活动,为学校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5. 完成教育目标管理的相关工作;

  6. 做好创特相关工作。

  二、 奖罚分方案:

  1. 完成教育目标管理相关工作好的处室,奖20分,未完成者一票否决;

  2. 各种计划总结按时完成并交办公室备案者,每项奖5分,完成了但没有按时交者,不予奖分,未完成者,每项罚5分;

  3. 日常工作有台帐,按时记载相关情况,奖励2-5分;

  4. 处室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者,每次活动奖励10分;

  5. 处室工作有特色,在市以上交流或发表相关介绍文章者,交流每次奖5分,发表每次奖10分;

  6. 处室工作有成效,获得县以上荣誉者,县级奖10分,市级奖20分,省级奖30分;

  7. 处室工作文字档案、电子档案齐备,并在校园网站公布(需要公开)者,奖励10分;

  8. 处室工作出现误差,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分。

  三、 评比方式:

  1. 各处室相关情况由办公室如实登记,作为评比依据;

  2. 由校级领导于每学期初对上一学期工作进行评比;

  3. 每学期评奖等级及奖励:

  一等奖一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二名 奖金600元;

  三等奖三名 奖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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