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29 17:14:3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优选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评选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选方案[优选5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工队伍当中,促进社工队伍的发展壮大,推动xx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经南海区民政局批准,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将举办“xx区xx年优秀社工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优秀实务社工(8名):在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登记备案的从事社工实务服务的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指承接政府资助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单位,下同)、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从业人员,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1 名、项目负责人3 名、一线社工4 名;

  (二)优秀行政社工(7名):南海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领域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人民,热爱社工;

  2.认同专业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3.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和认可。

  (二)具体条件

  1.优秀实务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实务2 年及以上(其中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为3 年及以上),成绩显著;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专业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其中项目负责人: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得到本地区同行以及机构、同工认可,专业服务质素令服务受众满意;机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能力、机构管理能力、社工人才培养能力得到本地区本行业广泛赞誉,获得机构及同工的`认可)。

  2.优秀行政社工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在xx区级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等连续从事社会工作领域行政或研究工作2 年及以上;

  (3)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知识受到同行认可,服务水平获得服务受众好评,在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上成绩显著,对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影响。

  三、评选程序

  1.各镇(街道)组织及发动辖区的职能部门、村(居)委会、事业单位、社工机构、社会服务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2.各镇(街道)社工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本辖区内优秀社工候选人推荐表,对候选人资料进行甄别和核实,确保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参选要求。同时按评选名额和评选条件,分别在不同领域、岗位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经初步评选产生的候选人的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xx 年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镇(街道)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5 名。

  3.区级各有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从业人员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及其他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 月13 日前上报区社会工作协会,每个单位上报的优秀社工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 名。

  4.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集中讨论评选,通过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同时增加公众评审,通过区民政局网站对优秀社工候选人进行公众投票;其中专家评审小组评分占xx%,公众网上投票评分占xx%;两者得分相加按排名确定15 名“xx区优秀社工”和若干名“南海区社工之星”(xx区社工之星是指具备成长为xx区优秀社工潜质的人员)。

  5.在区民政局、区社工协会网站、微博等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6.表彰嘉奖“xx区优秀社工”和“xx区社工之星”获奖者。

  注:其他推荐材料包括:参选者个人事迹(列项表述,800字或以上,要求真实、典型,切实反映专业社会工作能力)、相关证明资料(如社工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评选方案 篇2

  为更好地引领教职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在园内形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竞争氛围,打造一支诚信、务实、和谐、勤奋的颛桥一幼教工团队,幼儿园紧密结合“和谐校园、求实师资、均衡课程、大胆表现”的内涵发展要求,深入推进“铸优秀师德、行文明礼仪”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以倡导职业文明、岗位奉献为核心,提高教职员工业务素养,推动幼儿园的持续发展,幼儿园每学期开展“岗位之星”和“家长心目中的好教师(职工)”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xx一幼全体教职工

  二、参评人员

  xx一幼全体教职工及全园家长

  三、评选标准

  凡在安全稳定、活动教学、管理服务、意见建议、幼儿成长、幼儿园发展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的员工: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紧急关头,挺身而出;注意细节,追求完美;

  执行有力,效果显著;创新方法,提高效率;成果显著,贡献突出;

  忠诚团队,舍己忘我;顾全大局,谦虚礼让;扩大影响,树立形象。

  四、评选方式

  (一)岗位之星

  1、每月由各分园一个工会小组中的每位组员各自推荐1—2名候选人,列举出具体的先进事例,以版面“发现的眼睛”在园内呈现,并作好投稿统计工作。

  2、每学期最后一月,将每个工会小组的投稿统计进行汇总,由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商议确定岗位之星候选人,并经全园教职工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应参加人数一半以上),推选出xx一幼“岗位之星”。

  (二)家长心目中的好教师(职工)

  1、每学期期末开展家长心目中的好教师(职工)评选活动,幼儿园以海报或家园报、网站公示的形式进行活动宣传,由家长自愿参与评选活动,推选出好教师(职工)候选人,并例举主要事例,填写好表格(校门口的.门卫室领取表格)投入校门口的回收箱。

  2、汇总家长推选的情况,由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商议确定家长心目中的好教师(职工)候选人,并在园内公示,无异议后即为家长心目中的好教师(职工)。

  五、表彰形式

  1、一次性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制作宣传海报在园内和校园网上进行宣传。

  六、“岗位之星”、“家长心目中的好教师(职工)”评选活动工作小组

  组长:张xx

  副组长:何xx

  组员:潘xx、马xx、张xx、金xx、丁xx、诸xx、曹xx、。

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根据教师素质中师德修养、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育技能和岗位业务考核等诸方面的内容和要求,杭瑜学校将设立“教书育人奖”。

  一、条件:

  1、师德修养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好。

  (2)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教学作风民主,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得当,在学生和家长中威信高。

  2、教育观念

  (1)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学习教育理论,教学中力求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3)教育观念新,在教学实践中转变思维方式,勇于探索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

  3、教育技能

  (1)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教学特色,得到同行和家长好评。

  (2)基本功扎实,综合素质能力强,努力构建良好的教学氛围。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认真上好公开课、研讨课、评优课,并取得一定成绩。

  4、岗位业务

  (1)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占课、不停学生课,不歧视后进生。

  (2)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业负担适当,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耐心细致地教育、辅导学生,关心、体贴、帮助后进生,学生成绩有显着提高。

  (4)乐于承担份外工作,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讲究奉献,不计报酬。

  二、受奖范围

  约占教师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三、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2、教研组和相应学科组推荐。

  3、评议小组审核。(评议小组人员另设)

评选方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评选方案 篇5

  一、评选条件

  基本素养: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

  2、能模范遵守国家法令,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及其他各项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重他人。

  3、责任心强,诚实守信,道德素质高。

  4、讲文明懂礼貌,穿着得体,举止文雅。

  5、心理健康,乐观开朗,勇敢迎接挑战,积极面对人生。

  学习能力:

  6、目的明确,习惯良好,效率较高。

  7、兴趣广泛,积极参加课余的学科活动。

  8、成绩优良,各科平均在80分以上,且各种成绩均在70分以上。

  实践能力:

  9、身体健康,认真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广播操、眼保健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和文艺活动。

  10、体育学期成绩在75分以上。

  11、生活自理能力强,人际关系融洽。

  12、社会适应性强,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学期社会实践的学分。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三好生:

  ①无故缺课或不参加集体活动;

  ②本学期内受到学校(宿舍)纪律处分;

  ③无故不参加班级卫生值日;

  ④仪容仪表不规范。

  如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处研究决定。

  二、评选办法:

  1、每学期末评一次。

  2、学期初每位学生依照三好学生条件制定争创计划。

  3、期末个人自愿申报,全班交流,班级初评(获半数以上赞同通过)。

  4、班级组复评,由班主任广泛听取全班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5、结算学期总成绩后,学生处和班主任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校长室批准。

  6、在下学期初,全校张榜公布,并予表彰。

  7、评选中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不能只看成绩,忽视思想品德,以智代德。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既要看日常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又要看政治思想观点;要看校内的`表现,也要看校外家中的表现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的表现;寄宿生还要看在宿舍的表现。

  8、评选时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操作规范,工作过细。

  9、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应做到“评出先进、评出正气、评出干劲”。

  10、对连年评为三好并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报上级授予全国、省、市级三好学生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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