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02 16:53:28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确保我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为主线,以加强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省市联动、属地治理、一岗双责、突破重点的原则,在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全院之智,举全员之力,全面完成我院承担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创卫职责,负责做好市卫生局创卫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全面创建、巩固提高等阶段,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指标任务,针对重点、难点,研究工作措施,实现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任务全部达标。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上旬)。召开全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科室部门,签订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院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二)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20xx年6月上旬)。各科室、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初审和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提升,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

  三、工作任务

  各科室、部门要认真学习《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手册》,按照《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2、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积极搞好院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活动记录。(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物业管理科、总务科)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责任领导:孙玉凯<院区>,左金良<社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社区管理科)

  (1)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形成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能随时提供近三年来有关健康教育的完整资料。

  (2)健康教育机构编制人员落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包括电脑、彩电、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幻灯机等,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活动经费。

  (3)健康教育部门有管理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考核。经常组织对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可自编制作,每年不少于8种。

  2、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管理规范。(责任领导:孙玉凯<院区>,左金良<社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门诊部、护理部、社区管理科、医务科)

  (1) 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读报栏。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板报每月更换一期,做到图文并茂。

  (2)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健康教育专项培训。健康教育列入常规工作制度。

  (3)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咨询。门诊和病区必须使用市统编健康教育处方。卫生报刊发行到科室和病房,并通过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座谈会及口头交流、文字宣传、音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4)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各类健康节日的宣传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充分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5)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在询问调查中应能解答出相关的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

  3. 开展创建省级或市级无烟医院活动,医院有禁烟制度和标志,做到地面无烟蒂,有控烟劝导员,会议室、接待室、候诊室和病区等室内禁止吸烟,无吸游烟者,设有室外吸烟区,控烟工作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爱卫办、安保科)

  (三)环境卫生

  1、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设置专人管理,有规章制度,有经费支出计划。实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全面提高整体环境质量。环境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物业管理科、爱卫办、安保科)

  (1)路面全面硬化、平整、无破损、无坑凹,环境整洁。

  (2)下水道完好,井盖齐全,排水畅通及时,无垃圾堵塞现象,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

  (3)建筑物整洁美观,无违章建筑,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沿街房屋建筑遮阳篷设置规范美观,无破损、污垢。临街楼房其阳台封闭应统一式样、材质、规格,在道路上视野范围内看不到阳台内乱堆乱放。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乱挂等现象。

  (4)保持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垃圾收集容器要密闭,配置齐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杂物以及痰迹。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它物品。严禁焚烧枯草、树叶及生活垃圾。

  (5)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6)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包看护)责任制,做到有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日常管理规范。

  (7)广告牌匾、门牌设置规范、美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破损和油漆驳落。禁设布条类横幅广告。

  (8)照明设施完好。积极推行供电、通讯、有线电视、路灯等各类线路进入地下管道。

  (9)环境卫生整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积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和宠物现象。

  2、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定时定点投放,定时定点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好、排水通畅、管理规范,保洁达到六洁四无要求,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粪便运到指定场地统一处置。(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物业管理科、爱卫办)

  3、院内景观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无飘浮垃圾、杂物。(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总务科、爱卫办)

  (四)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孙玉凯<院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部、社区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有甲、乙、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计划,有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消毒药品、生活饮用水的年度、季度监测资料。

  (2)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充分发挥卫生防疫、防病业务指导作用,不断加强对各科室部门的业务指导。

  (3)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社会宣传。

  (4)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有专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应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片所有应填写的项目。

  (6)定期组织医院传染病漏报调查,做好记录,并有专门的调查报告。

  2、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及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孙玉凯<院区>;责任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门诊部、社区管理科)

  (1)在综合医院内设传染病病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传染病门诊。

  (2)感染性疾病科有专职或兼职人员。

  (3)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医院开设肠道和发热门诊。

  (4)不发生因医院管理不善、消毒不严导致传染病交叉感染而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3、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死亡事故。(责任领导:左金良<院感>、孙玉凯;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

  (1)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等)、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加强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制定针对性预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监测和监督,掌握消毒质量和影响消毒质量的因素,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4、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责任领导:孙玉凯;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应急办、医务科)

  (1)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实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2)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和有关的病原携带者,应及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漏报率应低于2%。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入托、入学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戴炳光<护理>;责任科室:社区管理科、护理部)

  (1)预防接种门诊按日接种或每周至少有2次以上接种日,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2)常住人口儿童建卡(证)率达98%以上。

  (3)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卡介苗、乙肝、麻疹、百白破、脊灰)接种率均达95%以上。

  (4)产房、新生儿室工作人员应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同时规范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有关标准与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接种程序和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6)社区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6、建立健全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工作符合规范要求,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责任领导:孙玉凯;责任科室:输血科、医务科)

  7、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器材设备管理科)

  (1)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和落实各种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制度,做到管理上有制度可查,处理上有章可循。

  (2)设置各种医疗用品的使用账册,将各种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回收纳入规范化管理,该账册应清楚地记录医疗用品的种类、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和最终去向。

  (3)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专人收集,按要求分类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处,暂存处标示、存放规范,清运及时,防蝇防鼠摄食设施健全,医疗废弃物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明确区分标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4)严格遵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应建造污水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装置应符合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5)被病原菌、病毒污染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污水消毒工艺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的消毒剂安全有效。

  (6)含有放射性、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

  (7)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时,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采用一级处理;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应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部门的法规与规定,对污水的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处理,采用二级处理。

  (8)按照环保部门的指导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健全、维修、维护等各项工作。

  (9)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自我监测工作,没有条件进行检测应主动将经过消毒处理的污水送当地环保部门检测,消毒效果不达标的机构应积极组织整改。

  8、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责任领导:许孝新、彭波;责任科室:医务科、宣传科)

  (1)医院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务人员均持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技人员职称证书)上岗。

  (2)报纸不刊登、广播和电视不播放虚假非法医疗广告,院内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牌、标语。

  (五)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1)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要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除四害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2)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有效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

  (3)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注重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疏通下水道沟,填平坑洼,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和闲置各类容器积水,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堵塞鼠洞,堵抹缝隙等。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对所选用除四害药物要进行抗药性测定,有现场试验报告和应用评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所用药物由有关专业机构监测、许可。(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3、按全国爱卫会相关规定要求,对辖区内的四害密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按月、季、年整理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如下范围以内:(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1)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厘米×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外环境累计20xx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建有布局合理的灭鼠毒饵站,站内有合格的灭鼠毒饵。

  (2)灭蚊标准: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3)灭蝇标准: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责任领导:左金良<院感>、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餐厅、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

  2.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

  3.二次供水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目标考核组(三个)、宣传动员组、经费保障组、志愿服务管理组、督查组。各科主任、负责人是科室部门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高质量完成创卫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

  (二)加强督导,快速推进。创卫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工作组及科室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手册》有关内容,把创建重点和难点作为主攻方向,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在督导检查和自检自查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做到指导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验收到位,要设立督导架构,确保各项创卫工作迅速推进。

  (三)加强跟踪问效,实施行政问责。医院创卫领导小组对创卫工作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创卫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进度迟滞、严重影响创卫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和曝光,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班级同学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提高学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班级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继续推进学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和引导落后同学提高学习积极性,本班针对本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帮扶计划。

  二、帮扶人员: 班上成绩排名前10的同学

  三、帮扶对象:班上仍有未通过课程的同学

  四、帮扶对象基本情况

  1、学习上,一些同学自进入大学以来,学习的积极性较低,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经常出现旷课的现象;自大一以来每学期都有挂科的现象,最多一次挂七科,至今大一的课程还未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由于每次考试都未认真准备,到目前大学英语四级还未通过;

  2、思想上,上进心不够,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3、生活上,懒散怠慢,大部分时间用于玩网络游戏,时常有外出游戏通宵的情况;对待除游戏以外的事务,缺乏兴趣和热情,积极性很低;

  4、其他方面,很少参加学院活动和社会实践,没加入任何学院社团。

  五、帮扶措施

  1、学习上:以积极督导和帮助为主,及时掌握该同学的学习和到课情况,努力帮助该同学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主动性;每周进行三次以上的

  学习辅导,督促其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督导其准时到课;帮助该同学制度每个月的英语学习计划,并及时进行督导;

  2、思想上:以积极教育和交流为主,及时掌握该同学的思想状

  况和心理状况,引导该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进取的.精神;每周进行两次以上的交流谈心,给予必要的指导,用名人的成功经历来予以激励,树立“不抛弃,不放弃”的思想;

  3、生活上:以激励和引导为主,帮助其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利用与该同学同寝室的便利,通过自身的行为引导其发现除游戏以外生活中的乐趣,并不断激励该同学多参加集体和学院活动;

  4、其他方面: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为诱饵,积极鼓励该同学和成绩较好的同学一起参加学员活动和社会实践;争取获得周围的朋友的配合,并对朋友提出共同帮扶的措施方法。

  5、建立帮扶日记,对帮扶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并记录该同学的进步情况;

  六、帮扶的预期目标

  1、学习上: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树立了明确的目标,学习主动性和执行力有了提高,到课率也提高了,挂科科目减少,并能补考通过,不出现考试舞弊现象;英语的听读写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并顺利通过四级;

  2、思想上: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养成了积极进取的精神;

  3、生活上:做到生活上做事不拖拉,克服一些懒惰的行为,并且自制力有所提高,面对其他同学能够更加从容自信。

  4、其他方面: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和社会实践,动手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通过这次帮扶活动,希望班上党员和成绩优秀的同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上、思想上、生活上以及其他方面帮助该同学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同时,提高学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落实《区一中教师素质优化考核方案》,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做好教师的分级评价,特进行本次课堂教学能力分级测评工作。

  一、成立测评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各级部主任、教研组长

  二、本次测评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进行。

  第一阶段:20xx.12.21-12.14 对九年级、八年级进行测评。

  第二阶段:20xx年3-4月份对六年级、七年级进行测评及八年级物理、化学、七年级生物、信息。

  三、组织形式:本次测评分为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文科组:语文、英语 16人;理科组:数学、九年级物理、化学、八年级生物14人;综合组:政史地、音体美13人。

  四、考评计分方式:按照《区一中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评价、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课堂教学得分。根据课堂教学测评成绩划分为三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A、B、C)其中A级占教学人数的25%,考核得10分(满分10分);B级占教学人数的50%,考核得9分;C级占教学人数的25%,考核得8.5分。听课完毕后公布成绩。

  五、评委组成:

  文科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理科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综合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六、注意的问题:

  1.本次测评对《区一中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做了较大的修正,希望各评委、任课教师认真研读标准。

  2.各教研组长提前一周将讲课名单确定后报教科室,如果出现冲突,可以自行调节。

  3.讲课名单确定以后,需要个别调整的`要先报教科室。

  4.经学校同意不参加本次测评教师的成绩列最低位次,无故不参加测评的教师不计成绩。

实施方案 篇4

  一、申请条件及认定办法

  申请分配对象以家庭为单位,采取自愿申请、政府审核、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所有家庭成员都具有广平县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对象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申请对象所有家庭成员享受县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含)以下;

  (二)申请条件的认定

  1、家庭认定。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实行一簿一户认定。婚后无房,与父母同住,按分户认定;无配偶、无父母和无子女的单身人员,按一户认定。

  2、家庭人口数量认定。下列人员计入申请家庭人口: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

  3、无房户的认定。申请家庭没有私有住房,居住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或从市场上承租私有住房,已婚的和父母同住的应当认定为无房户。

  4、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有私有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5、低保户的认定。以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以民政局低保证明信为准。

  (三)优先分配的条件及认定办法

  1、孤老家庭。指城镇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65岁(含)以上的家庭,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且需单位出信加以证明。

  2、大病家庭。指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重大疾病范围进行认定,申请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有主任医师签字、加盖诊断证明章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治疗凭证等。

  3、重残家庭。指家庭成员有视力(一、二级盲)或肢体、智力、精神、听力和言语等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家庭。申请时须提交“残疾证”和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等级证明。

  4、特困家庭。需出具特困证或县工会证明信。

  5、烈属。指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申请时须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属优待证。

  二、申请分配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户主或推举的家庭成员(简称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到其所在单位申请,填写《广平县廉租住房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平县廉租住房申请表》后,要附以下相关资料:

  (1)家庭收入证明。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或租赁住房协议;

  (3)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明;

  (4)申请人属于优先安排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示程序

  1、初审(一次公示)。申请人所在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就申请人的收入、人口、住房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签署的初审意见盖章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报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复审。县民政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复审意见,并将签署的复审意见盖章后连同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其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不符合理由。

  3、核准(二次公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申请廉租住房的核准部门,自收到民政部门转来的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人口、居住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审核意见。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电视台、广平报、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三)准入、抓阄程序

  1、准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年度房源情况、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按照“优先保障特困家庭”的原则,确定分配对象。

  2、抓阄。对于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进行公开抓阄。抓阄前15天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

  (1)公布抓阄的时间和地点;

  (2)廉租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

  (3)抓阄操作规程;

  现场抓阄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工作人员将第一批选房顺序号放入抓阄箱,经公证人员现场验证后,孤老、患有重大疾病、重残、特困、烈属家庭进行抓阄,确定顺序号,然后再按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抓取房号(房源定为一、二层);

  第二轮:工作人员将第二批顺序号放入抓阄箱。未参加第一轮选房的家庭进行抓阄,确定顺序号。按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参加第三轮抓阄;

  第三轮:抓阄将直接确认廉租住房的单元、楼层、面积、楼号等。若因故放弃第三轮抽签,则视为放弃选房的权利,由下一顺序号依次替补。

  3、取得廉租住房的家庭,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三、续租和退出管理

  廉租住房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应对承租户进行资格审查。承租家庭在取得廉租住房的次年起,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县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其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经审核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重新签定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续租廉租住房。

  (二)经审核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租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租住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

  (三)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有下列形为之一的,取消其廉租住房租住资格: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屋内设施;

  2、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内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5、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的;

  7、有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行为的;

  8、退出廉租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县廉租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廉租住房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算,逾期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收回。承租人在退出廉租住房前,应当结清水电费、收视费、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四、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租住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

  (一)本次廉租住房分配在审核、公开抽签等主要环节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会同县纪检、监察、公证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的个人,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取消其廉租住房分配资格,收回已分配的廉租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已分配的廉租住房要严格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四)监察机关应当监督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廉租住房在分配、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畅通廉租住房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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