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09 13:14:3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实施方案 篇2

  实施方案

  项 目 名 称:香港南华长寿现代农业园

  项 目 任 务:《沙田柚标准化果园》

  项 目 法 人:重庆华浦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旭峰

  项目负责人:李成铸

  技术负责人:江礼德

  编制单位:重庆华浦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二月

  香港南华·长寿现代农业园

  实施方案

  批 准:廖智辉

  审 查:樊学文

  校 核:杨明

  报告编写:李成铸 朱晓锋

  编制单位:重庆华浦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二月

  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邻封镇地处长寿区腹心地带,东、南紧邻长寿湖镇,西与渡舟镇接壤,北与双龙镇毗邻,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距长寿主城区20公里,距重庆主城区80公里。全镇地势较为平坦,属低山丘陵区,由平坝、浅丘二部分组成,气候独特,昼夜温差大,四季明显,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降雨充沛,冬暖春早,初夏多雨,夏季炎热多伏旱,秋多绵雨,冬季雾多。多年平均气温17.6℃,极端最高气温40.5℃,极端最低气温-2.3℃,多年平均日照1209.1h,太阳总辐射量340200J/cm2,多年平均无霜期333d,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152mm。境内气候环境优越,适合各类农作物生长。

  长寿沙田柚栽种已有百多年历史,是经广西沙田村的实生变异,经过筛选培育而成,其果大适中,750克左右,橙黄色艳,形似葫芦,果皮较薄,种子较少,汁多味浓,醇甜如蜜,嫩脆化渣,营养丰富,极耐贮藏。沙田柚树生长迅速,2年生嫁接苗高达1m以上,发芽力和成枝力较强,年抽梢3次,幼树生长较直立,4~5年试花结果,8~10年盛果,每亩产量平均在1200个左右,产值平均在12000—19200元/亩。长寿柑橘分布区的土壤、水质和空气质量符合无公害柑橘生产条件标准,长寿沙田柚

  百余年种植历史,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沙田柚种植文化,技术力量雄厚,品牌效应凸显,“长寿沙田柚”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已成功注册,大力发展沙田柚既有技术支撑,又有文化依托。现已形成沙田柚种植面积4.1万亩,投产2.1万亩,年产值2.2亿元的产业规模。

  长寿区为了打造沙田柚特色产业,于20xx年11月成立了“重庆市长寿区沙田柚种植园区管委会”,对沙田柚的种植提供政策扶持、技术支持、招商选资的`各种服务。香港南华集团〃重庆华浦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经历时半年多的考察,最后决定在邻封镇青观村内投资开发“南华长寿现代农业园”并于20xx年9月28日与长寿区沙田柚园区管委会、邻封镇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约定拟建设沙田柚标准化果园。

  (二)项目区农业资源概况

  项目选择在邻封镇青观村,全村总耕地面积3000余亩,共有9个自然村民组。项目涉及该村2、3、4、5等4个自然村民组,有农业人口400多户、1600余人,收入以打工为主,生产以农业为主、果业为辅。

  项目区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玉米、小麦、豆类、蔬菜为主。果树以沙田柚、夏橙、脐橙、血橙为主。

  (三) 项目区果园建设现状

  项目区果树生产处于较低水平,多数为农户栽培模式,自给自足,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而且相当部分还是未投产果树。目前投产的经果林主要是农户自发种植的沙田柚,但未有标准化统一管理,果品良莠

实施方案 篇3

  一、座谈目的

  为了了解学生平时完成数学作业的情况,倾听学生的心声,找出学生抄袭数学作业的`真实原因,以便制定出有效的对策,帮助学生养成独立完成数学作业的习惯,特召开此次座谈会。

  二、参与人员

  数学老师(本人)及初三(3)、(4)每班5名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具有广泛性,能代表各层次的学生。

  三、主持人

  初三(4)班班长:杨双琴

  四、会议记录

  初三(3)班学习委员:金洋

  五、座谈方法

  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对某些问题看法不十分透彻,座谈会采取话题方式。共有如下七个话题:

  ①你喜欢学习数学吗?你认为老师平时布置的数学作业合理吗?数学作业量是否适当?能否如期写完?

  ②你喜欢老师布置什么类型的数学作业?关于数学作业你对老师有什么合理的建议或意见?

  ③老师在教学方法上是否存在问题?有什么优点和不足?你最想敞开心扉地和老师说什么?

  ④你认为学生中存在哪些不正之风?你抄袭过数学作业吗?

  ⑤明知道抄袭数学作业是不对的,为什么还有抄袭数学作业现象,抄袭数学作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是什么?

  ⑥解决抄袭数学作业问题,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⑦你有没有信心坚持独立完成数学作业?

  学生交流完后,老师总结发言,内容包括:

  ①独立完成数学作业的好处;

  ②抄袭数学作业的危害。

  ③对同学们的建议。

实施方案 篇4

  1目的

  为了做好项目一队生活区域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环境污染,现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及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一队管辖区域及工程施工场地作业区域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与规范。

  3职责

  刘宏负责本文件的有效实施,管理室等相关部门配合。

  4管理规定

  4.1食堂环境管理规定

  4.1.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上岗,不合格调整。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衣着整洁,不留胡须,勤剪指甲,勤洗澡。

  4.1.2不购进、不使用变质变味食品,生熟食品分开放置,存放食品及调味的容器加盖放置,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每周对冰箱、冰柜贮存的食品进行一次清理,每月对冰箱冰柜进行一次除霜清洁。

  4.1.3所用餐具应使用洗涤剂、消毒液加清水冲洗。

  4.1.4炊具、炉具外表无油渍,无交叉污染。水池无积水,无污迹、泥垢;地面整洁,抹布洗净晾干放置;垃圾及时清运不隔夜。

  4.2办公室环境管理规定

  4.2.1办公室内无蜘蛛网、吊灰,墙壁整洁,门、窗、灯架、电扇、空调室内机无垢迹,地面无烟头、纸屑、痰迹。

  4.2.2室内物品摆放布局合理,办公桌无杂物,文件资料放置整齐有序,必备生活用品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运,空气清新。

  4.3公共场地环境管理规定

  公共场地地面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墙壁无乱贴乱画,垃圾箱定点放置,专人每日清理,绿化良好。

  4.4浴室环境管理规定

  浴室地面无污迹、积水、烟蒂、大小便,墙壁无霉斑,灯光明亮,通风良好,管道无破损、堵塞。

  4.5公厕环境管理规定

  4.5.1公共卫生间(厕所)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蜘蛛网、吊灰,地面无积水。

  4.5.2便池无积粪、积垢、尿碱,无蝇蛆孽生,每月用药剂洗垢、消毒一次,春夏季视情况增加次数。

  4.5.3卫生间每日专人清扫两次,废弃物每日清运一次,夏季每日打虫剂一次。

  4.6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

  4.6.1工程施工外场作业的卫生参照上述相关部份执行。

  4.6.2工程施工外场作业使用的饮用水箱应加盖加锁,专人负责,加贴明显的饮用水标识,定期清除箱内污垢,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达到饮用水标准后方可饮用。

  4.7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职工宿舍及休息室要保持整洁,物品、床铺要统一置放,个人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禁止事项

  5.1禁止工程施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抛、撒、滴、漏污染环境。

  5.2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5.3禁止在水体中清洗装贮存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5.4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施工废渣、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5.5禁止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

  5.6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后场操作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

  5.7禁止在食堂操作间洗涤含工业用油、酸碱及有毒物质的物品。

  5.8禁止焚烧垃圾或用土淹埋含油、酸、碱、毒污染物的物品。

  6废弃物的处理

  6.1项目一队办公区域、生产生活区域分类设置总垃圾桶。

  6.2工程外场施工时,应设置相应的临时垃圾处理中心,且与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适时清运处理施工垃圾。

  6.3各办公室垃圾桶内废弃物,适时分类放入总垃圾桶内;公共场地垃圾桶每日清理一次;总垃圾桶每周由专人运至垃圾场清理一次,清洗冲刷一次;夏季视情况增加倾倒次数。

  6.4食堂的泔水由住地附近养猪专业户每日收集清理。

  6.5施工工地所用的油类废弃物的处理按《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6.6各类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7卫生管理运行

  7.1该专项工作由刘宏主管主抓,各办公室具体检查督办。

  7.2各办公室、食堂、集体宿舍、厨房内部卫生及各自门前公共场地卫生由其工作人员负责清扫保洁。

  7.3项目一队每月组织一次卫生状况检查,要形成记录表格“卫生检查表”,对检查结果进行一次评审,对已达标的'要求其持续改进,对未达标的,制定方案下达整改通知书,保证达标,公布检查评审结果。

  7.4每年对该项工作进行二次内审,适时调整,确保该项制度的符合性、工作有效性的发挥。

  7.6每年举办一次有关环保卫生知识的宣传研讨会,学习相关知识,增强员工的环境意识。

  8行政责任

  8.1对违反该规定的责任人可采取批评、教育、整改、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手段进行处理。

  8.2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关责任人应按照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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