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11 16:09:1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7篇(优)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整治方案7篇(优)

整治方案 篇1

  进一步贯彻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传眀任组长,法制副校长肖三,副校长蔡俊成任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组长张传明担任,副组长蔡俊成担任,成员有谭毅梅容朱华张鹏组成,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省市县的会议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出租房屋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局文件精神,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未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乐器室、实验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校会、晨会班队会及各类有关学科,以讲座、板报、宣传栏、校园电视台及网络信息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1、户外体育设施;2、用电设施;3、交通方面;4、师生饮水、食品卫生;5、学生课外活动;6、环境卫生;7、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8、后进生(特别是有不良行为的);9、校园周边环境.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九)、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公安、工商、防疫、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而不懈努力.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集镇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的要求,全面改善集镇市容秩序,提升集镇品位,努力营造稽东集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二、目标任务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四、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整治方案 篇3

  10月24日14时0分许,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街道旁一间彩钢房内发生爆炸,造成周围多处建筑物受损。截至2日9时,爆炸已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伤。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街办实际,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辖区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办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民爆物品领域。严格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重点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对非法矿点、闲置庭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部位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对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保管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日常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二)道路交通领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重点加强对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的监管,突出对农机安全和校车的治理,排查重点路段交通标示标志是否完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实施区域内全程监控,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领域。排查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和安全出口锁闭、用彩钢板搭建建筑、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线以及用煤用气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领域。排查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充装和使用燃气行为。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冬季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工地工人住宿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高层建筑施工隐患整治情况。重点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餐饮、宾馆、家庭用户等场所用气隐患和液化气罐、管道等安全隐患,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漏和爆炸,坚决杜绝发生燃气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检查企业安全规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制度、重大危险监控制度落实,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情况。严格查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象。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知识和预案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六)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占压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禁止在管道上面取土、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占压等隐患,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七)校园安全领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安全环境。重点加强危漏校舍、教学用危险化学品、校园食堂食品、校园集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校车动态监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门卫制度。

  (八)特种设备领域。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电梯使用与维保、压力管道和气体充装等安全隐患突出行业进行整治,力争做到隐患发现一处就消灭一处。

  对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废品收购站、电力和农用机动车辆载客等其他领域,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村(社区)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2日开始至20xx年2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日至11月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11月10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报街办安监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日至20xx年1月2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向街办安监站报送隐患情况,20xx年1月2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2月1日)。安监站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指导建立健全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月1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向街办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报街办安监站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街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xx街道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王九洲同志任组长,各(主任科员)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街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街办安监站组织协调实施,分管领导陈涛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街办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街办电子信息办要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本次检查活动由各包片领导组织开展,包村同志实施,村(社区)、组、企事业干部深入到一线,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重点查看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对于无法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向街办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整治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街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成效作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区域内发生1起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街办安全形势平稳。

整治方案 篇4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教体局部署要求,确定在全镇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临教函[20xx]3,11号文件、蒙教字[20xx]9号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目标,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镇小学党员干部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廉洁勤政,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为:全镇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存在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重点整治教师以在家、租房、利用学校资源等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办辅导班;与他人合作在外租房办辅导班、托管班;以亲属名义办辅导班‘托管班;在社会培训机构’他人举办的辅导班、托管中心等校外机构兼课。

  (二)学校或在职教师违规乱订教辅资料。重点整治学校在规定范围外统一征订或引发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书店与教师联合,由教师统一向学生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教师向

  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书目。

  (三)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重点整治教师直接伤害学生身体;讽刺、嘲笑、谩骂、威胁等侮辱学生人格;罚作业、罚劳动、放学不准回家等变相体罚行为。

  四、方法步骤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2月中旬开始,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处理、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2月28日)

  1、宣传发动。成立全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中心小学设立活动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全体教师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学习。以各村小为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认识到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是违规违纪行为,损害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形象,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而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并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每一名教师都要写出承诺书,表明在整改活动中的态度。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听取意见。以各村小为单位,结合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召开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采取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诉求,听取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心小学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公开举报电话(4558898),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办学行为逐一核实。

  2、自查自纠。各村小、幼儿园是整治活动的直接责任单位,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对照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乱订教辅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自查。针对整治重点,不藏不掖,敢于揭短亮丑,校长不护短,彻底托清学校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查摆问题。各村小引导组织教师摆问题、析原因,从细、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教师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如实亮明本人及亲属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中心小学将撰写学校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报教体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改处理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1、集中整改。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每位教师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人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每名教师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承诺本人及亲属不参与违规办学行为。

  2、责任追究。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明知故犯、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拔资格,认定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较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对主动改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主动退还违反规定收取的财物的,积极配合调查,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对顶风而上,拒不承认错误;提供虚假证据,推卸、转嫁责任,干扰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调查人的;违规办班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等情节较严重的,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村小校长、部门负责人,对开展自查不到位,督查中发现所属教师中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升资格,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提供场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3月—9月)

  1、全面总结。20xx年3月,中心小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与全镇教师签订责任书,保证不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此后,面上整治活动结束后,专人日常性工作,检查常年抓,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2、建章立制。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认真分析规范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规范办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统一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深入各村小帮助查找问题,并对各村小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二)明确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的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配合。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县教体局的要求,研究提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各村小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具体指导,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中心小学工会、教研室、德育处将监督检查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调查核实和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校委会、党支部依法依纪处理调查核实的违规教师。办公室、财务室依法依纪落实对违规教师的处理意见。

  (三)强化督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期间,加强对各村小、负责人和教师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负责人,对从教行为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1、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配档表

  附件1

  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乃昌

  副组长:李守江高克和公新华

  成 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李守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指导小组。

  督查指导小组:

  组长:李守江

  副组长:公新华

  成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段现玲鞠 芳宋 超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价检[20xx]297号)精神以及市物价局和交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县物价局和交通局将组织开展全县公路客运价格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限:20xx年元月1日至2月20日。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为全县从事客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工作重点为龙舟坪城区客运市常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1、组织发动。元月1日至15日为组织发动阶段,工作内容有四项:一是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建由县物价局副局长覃凌虹、交通局副局长胡卫为组长,县运输管理所所长向学军、副所长汤应权、李文杰,县物价检查所所长张军年、副所长张媛香、王家炳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客运市场价格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并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增强旅客的自我保护和价格维权意识。三是召开提醒告诫会。召集县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和农村客运公司负责人组织学习今年元旦、春节的'客运价格政策,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的客运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价格自律意识和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四是落实明码标价工作。督促公路客运公司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要求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公布现行客运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重点检查。1月15日至2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内容有三项:一是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元旦、春节期间工作专班对全县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交通价格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和连锁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价格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客运市场价格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3、总结提高。2月15日至2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剖析全县客运市场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加强客运市场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送上级物价、交通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整治方案 篇6

  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以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合同欺诈和违法行为。要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九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法律法规和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规范合同行为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向市局合同股报送此次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应按《**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合同中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审查要求改正而没有改正继续使用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虚构主体资格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六)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交定金、质量保证金、履行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交付加工费的;

  (九)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十)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而进行商品房开发、交易的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诱骗消费者上当的行为;

  (十二)同一间商品房屋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的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拟交易、签订合同骗取银行袋款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串标竟买的`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利用拍卖公告或其它方法对拍卖标的物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明光市工商局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盛书志副局长为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股,陈君贤为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各业务间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分管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注意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针对辖区内易发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重点检查,做到帮扶指导、规范合同行为与坚决打击合同欺诈活动并举。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辖区有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同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要将这次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监管“七进“活动相结合,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和乡村田间地头,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到工业园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社会防范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及办案人员要以这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活动为契机,以查办合同案件为突破口,锻炼合同执法人员进一步学好合同法律法规,用好合同法律法规的能力,充分调动查办合同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大力提高办理合同案件水平和合同监管能力。

整治方案 篇7

  辖区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配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消灭井下运输事故,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xx〕175号)的要求,针对辖区煤矿井下运输装备及管理的具体现状,经研究,分局决定在辖区煤矿开展井下运输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辖区煤矿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分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郭守军成员:孟令启、赵小柿、王其国

  二、专项整治活动目标

  1、杜绝运输死亡事故;消灭非伤亡运输事故。

  2、运输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100%;大型固定运输机电设备达到台台完好;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率达100%,安全设施安装使用、合格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分局部署围绕专项整治目标,参照《井下运输安全安全设施监察标准》,深入排查井下机电运输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发现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第二阶段:检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1日)。由分局组织三个监察组进行监察。

  四、专项整治活动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井下主运皮带、机车架空线、电机车、斜坡轨道运输和大型乘人设备、运输设备的供电系统、采区皮带运输线和井下安全设施为重点。一是完善胶带运输保护措施,消灭重大胶带事故;二是整改机车架空线、电机车使用完好达到规定要求,消除架空线和电机车事故隐患;三是完善倾斜井巷内“一坡三档”和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消灭重大运输事故;四是解决采区内设备带病运转,彻底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根据辖区四季度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近期运输事故上升的实际情况,为从根本上遏制零打碎敲事故多发势头,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深入细致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带病运转的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解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分局对监察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3、加大培训,提高素质。各煤炭企业要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职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机电运输职工素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安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伤亡。

  二〇xx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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