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05-04 17:00:5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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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2017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篇1】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和夏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1.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7年底完成“十三五”时期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编制、修订。进一步推进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成立镇政府志愿消防队。
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结合本辖区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建立检查台帐。开展网格化检查要有检查记录,要有文字及照片(或视频)资料。
3.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警务室要帮扶指导相关单位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治安联防队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村要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4.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警务室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5.丰富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在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从而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二)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要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开展检查或联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要有文字及照片(或视频)资料。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电动车存放的公共区域等单位场所,特别是针对夏季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深入排查整治,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电气火灾防范专项行动。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社保站、市场监管、电力、警务室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3.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旅游工作站牵头,市场监管、农村道路“125”管理办公室、警务室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性重大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综合治理。
4.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社保站要立即组织对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警务室要按照职责划分,将敬老院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
5.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与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维修保养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平台作用,切实推动第三方检测、维保工作,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检查;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等检查;开展医院,特别是住院楼场所检查;开展仓储物流等检查。
(四)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学校要联合公安消防开展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科普基地(消防队站)、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学校创造条件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机关单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宣传教育等活动。
2.开展提示性宣传。党政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力度,在政府网站每月不少于1条。
3.加快固定阵地建设。每年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各村、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联动工作预案,明确救援力量,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尤其要针对石化行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适时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在灭火救援行动中,消防部门要强化科学指挥、建筑结构安全评估以及灭火救援力量的安全防护措施。全力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切实做好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有效扑救和成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强化节庆消防安保
各村、各单位将重大活动、重要节会消防安全保卫作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要切实加强对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结合火灾防控现实斗争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多警种联合的执法检查活动,并在特殊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死看死守,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措施。在端午、中秋当晚,对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确保万无一失。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从2017年5月16日开始,至2017年9月20日结束,分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制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7日至9月10日)。加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力度,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打牢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市场监管所、警务室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各村、相关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场监管所、警务室、社保站、旅游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季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警务室,由李先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年终工作考评重要内容。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以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动,多警联勤,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要建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并组织对基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消防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火灾形势稳定与否等作为追责主要方面。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
2017乡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篇2】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各机关单位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7年5月10日至9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8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由镇政府统一领导,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为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灼垣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廖文忠副镇长担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由潘燎山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实时调度、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各机关单位需高度重视和支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各部门、机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建章立制,强化督导。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同时,结合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狠抓制度和规范建设,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长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
(四)落实责任,严格追究。镇消安委将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办中心、民政办、卫生院、宣传文化办等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实施标准管理;安监中队、安委会、规划建设办、城监中队、派出所、工商等部门要依法查处易燃易爆企业、大型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物资仓库安全隐患问题;出租屋管理中心、民政办等部门做好老旧民居、出租屋等场所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引导社会单位更新观念,强化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抓消防工作意识的培训,提高统筹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强化本单位“消防明白人”的培训、培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国集中专项整治。按照全国部署,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城市综合体等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将消防安全纳入评估内容,切实提升防范水平。
(2)大型城市综合体。夏季检查期间,对违规设置店铺摊位的大清理、一次炉具和烟道的清洗和保养、一次电气及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一次消防安全评估、一次微型消防站与辖区消防队伍的联合消防演练。
(3)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从今年夏季开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全镇集中专项整治。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7〕96号)要求,及时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重点针对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户籍化”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
(2)“三小”场所。重点针对城中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贯彻落实《“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规程》地方标准,重点针对“三小”场所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排查,加强物防技防改造,推广应用简易消防设施,建立“三小”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网格化”日常管理责任,强化动态监管。
(3)老城区和危旧居民楼。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4〕411号)要求,结合《广州市危旧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危旧居民楼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站点、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实施综合治理,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改善老城区消防安全条件。
3.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镇统一开展专业市场、仓库(住该仓)、烂尾楼三个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部门可以列出本辖区、本单位治理清单,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专业市场。重点针对专业市场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情况,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场所内是否存在的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明火和违规销售、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现象,非营业时间是否采取断线措施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
(2)物资仓库(住改仓)。实施《广州市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针对物资仓库、临时仓储等仓储场所是否持有合法经营证照,是否落实《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对留人住宿的仓库场所,还要重点检查场所设置是否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3)烂尾楼。实施《广州市“烂尾楼”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重点针对停止施工建设的是否擅自设置功能用房,继续开工建设的是否落实建设工地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工地搭建临时住宿板房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已完成建设拟投入使用的是否完善相应行政审批手续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检查。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全镇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期间,全镇上下要严格各类活动现场执勤和安保措施,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督促举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培训一批工作人员,做到“一活动一方案、一场地一演练、一天一培训”,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要立足广州“智慧城市”建设,结合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消防安全职能“入格”事项,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合理调整消防基础网格划分,建强网格管理队伍,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末端,并完善网格巡查终端配置;建立消防工作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9月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实体化运行和规范化管理。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全面提升村居、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质量,配齐配足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加强微型站业务培训和装备配置指导,一旦接到报警,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就近扑救初期火灾,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按照《广州市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指导意见》(穗消安办〔2017〕15号)的要求,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广州城市消防规划(2011-2020)》和《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规划消防站建设实施意见》,要检查原有城乡功能片区是否及时调整总体规划,编制和出台辖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消防专篇。同时,检查我镇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的配置情况,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要强化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大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组织开展微型消防站联训联勤试点工作,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结合三防、应急、党政等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做好防汛抗旱等各项应急救援准备。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社会化宣传。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七进”工作,并结合本区域火灾形势、季节特点,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体验活动。要组织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力量、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宣传办需及时报道夏季消防检查动态、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火灾隐患曝光和媒体跟踪消防监督执法的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整治火灾隐患。并发动关注“广东消防”、“广州消防”“从化消防”微信公众号。
三、工作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8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全镇成立由镇消安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机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建章立制,强化督导。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同时,结合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和本地实际,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狠抓制度和规范建设,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长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各机关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实名工作制”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捆绑机制。夏季消防检查期间,镇消安委将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查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
(四)落实责任,严格追究。镇消安委将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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