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

更新时间:2022-06-16 21:04:53 企划文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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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

  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部、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产党成立xx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展示我县近来党的建设成果,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广大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我县开展纪念建党xx周暨“七一”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本着热烈、庄重、简朴、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丰功伟绩,使广大群众了解党、热爱党、拥护党,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七一”前夕,在全县组织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纪念建党xx周暨“七一”表彰大会上予以命名表彰。名额为:五好乡镇党委个,五好村级党组织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个,村级场所建设先进单位个、优秀产党员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名。表彰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按乡镇党委和县直系统工委所辖的党组织和党员数进行分配(具体见《全县表彰名额分配表》),“五好”乡镇党委的名额不向下分配,由各乡镇积极申报,经县委综合评定后确定表彰对象。

  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系统工委,要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近两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等基层一线倾斜,优秀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县直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推荐表彰对象。要准确把握好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条件,注意代表性和典型性,使推荐对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听取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要征求执纪执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部门的意见,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战斗堡垒作用强的党组织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忠于实践“三个代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系统工委要在月日前将表彰对象的推荐表和简要事迹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表彰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初审,提请县委讨论审定后,在“七一”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系统工委在做好向上推荐表彰对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表彰活动,宣传推广典型,弘扬正气,教育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促进我县四个文明建设。

  (二)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一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为主题,认真组织召开半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员干部写出深刻的自我剖析材料;会中,要联系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后,要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二是组织好新党员开展入党宣誓活动。在“七一”期间,结合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集中组织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引导新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三是组织开展党章和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期间,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新党章、回顾党的历史,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

  

  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

  (三)开展党内“送温暖”活动。目前,我县部分党员特别是农村老党员,由于丧失了劳动能力和体弱多病等多种原因,生活还比较困难,有的连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同时,全县还有为数不少的企业下岗党员,面临着就业难和生活难的双重压力,亟须得到组织的关心与照顾。“七一”前夕,各级党组织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好走访慰问农村生活困难的老党员、企业下岗特困党员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基层优秀党员,一方面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扶贫帮困措施,帮助生产、生活中有实际困难的党员早日走出困境,另一方面,要着力弘扬正气,鼓舞先进,不断激发广大党员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热情。

  (四)开展党建宣传月活动。《xx》、xx、《xx》等县内媒体要在月日至月日期间,开办“党建工作巡礼”、“坚强的堡垒”、“先锋赞”、“党员风采”等栏目,深入宣传近两来我县党的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全面反映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取得的新成效;集中宣传一批受县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集中宣传,引导和激励全县上下以开拓进取的姿态风貌和昂扬向上精神状态,为实现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三、相关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好纪念建党xx周暨“七一”活动,是全县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鼓舞全县广大党员斗志,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纪念建党周暨“七一”活动早安排、早部署。

  、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对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的活动要主动搞好配合协调,提供必要支持,加强组织协调,保持上下联系,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县新闻宣传单位要精心策划,办好专栏,大力宣传全县四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新业绩、新成果,积极营造热烈浓厚的舆论氛围。

  、丰富活动形式。“七&#;一”活动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不求多、要求精,不求大、要求活,不求量、要求实”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采取评选表彰、党员座谈会、文艺演出、先进事迹报告、民主评议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激发党员热情,焕发群众斗志,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文明和谐富裕的新竹溪作出新的贡献。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五好村党组织评选条件

  、领导班子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团结协调、运转高效。村“两委”成员廉洁勤政,奋力有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村党组织书记在班子中的表率作用突出。

  、党员干部队伍好。有名以上的村级后备干部,有岁以上的青党员,内没有不合格党员。村主职干部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干部作用发挥明显。

  、工作机制好。建立完善了村民议事机构合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定期开展村务评议活动,村级政治规范化建设水平高。,

  

  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

  、小康建设业绩好。村级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效益好,集体经济实力强,基本实现无债务(不含正常性的经营性负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问民建设合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农民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干群关系好,群众代表对村党组织和村干部的测评满意率在%以上。

  (二)“五好”乡镇党委评选条件

  、领导班子好。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党委书记政策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一班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战斗、廉洁勤政。

  、党员干部队伍好。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以“建基地、建公司,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同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建双带”活动,作用发挥好。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勇于进取,乐于奉献,内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党员队伍结构比较合理,%以上的村有岁以下的青党员。

  、工作机制好。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初步建立了务实、高效、协调的乡镇运转机制。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乡镇直机关和站所党组织健全,服务水平高,包村扶贫效果好。乡镇所辖村党组织一半以上实现“五个好”,无软弱涣散党支部。

  、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乡镇无集体债务(不含正常的经营性负债),财政收入增幅位于本县前列,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小城镇建设水平较高,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农民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党员、群众代表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测评满意率在%以上。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党的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战斗,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群众中凝聚力和号召力强。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群众的生产、工作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高涨。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走出了一条好路子,完善了一个好的管理体制,在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

  、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党建的长效机制,各项工作运转有效,各项任务完满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正确认识和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

  (四)优秀产党员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先进性。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反映好。

  、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在维护社会安定、国家安全、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模范实践新时期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充分发挥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团结周围的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

  、有较强的致富能力,在本地的带头致富作用明显,有明确的致富项目,有明显的经济效效益,并积极主动帮带其他群众发展致富,在带动其他群众脱贫致富致富中有较为明显的作用。

  (五)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的组织指导、舆论宣传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乐于奉献,作风扎实,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六)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得力,资金无截留现象。工程建设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质量优良。

  、项目规划科学合理。项目规划因地制宜,选址合理,房屋设计科学,经济适用,建设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配套设施规范齐全。室内办公桌椅、党旗、电教设备、档案资料柜等设施齐全,室外村务党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村级组织门牌等配置到位。村级组织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统一上墙,布局美观。

  、功能作用发挥较好。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经常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示范带动作用较强。项目建设特色鲜明,管理和维护规范,综合利用效益较高,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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