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部署开展开展“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

更新时间:2022-05-03 12:00:47 思想学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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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部署开展开展“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

省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的通知》后,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厅系统开展“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的通知》(浙环机党[2017]7号),明确了指导思想、讨论内容、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组织微型党课、演讲比赛、辩论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在4月25日前将大讨论活动情况报机关党委,并推荐人员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参加机关党委和团委联合举办的“勇立潮头立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成果演讲比赛,交流大讨论的成果。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讨论活动,3月13日,我厅专门召开厅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暨建功争先大讨论动员会,厅机关党委书记、副厅长虞选凌就“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大讨论活动专门作了动员。他认为以“勇立潮头建新功、党员干部当先锋”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大讨论非常有针对性、也很有意义。他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第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党支部(党委、总支)要把大讨论作为上半年支部活动的重点,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带头学习、带头讨论,每个党员在支部活动中都要谈思想、谈体会、谈行动。大讨论工作要列入年终考核。第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围绕学习讨论的五个议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结合“剿灭劣V类”、“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任务和打赢“污水剿灭战、治气巩固战、治土攻坚战”等环保中心工作,查找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第三,要坚持效果导向。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环保中心,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讨论,争取在业务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推动中心工作效果检验大讨论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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