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9 16:06:59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有关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集合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相关单位:
为使我校新进教职工尽快了解学校发展情况,熟悉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工作特点,更好地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现决定举办20xx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我校20xx年9月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学校培训
20xx年8月29日—9月2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参加校情及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等专题讲座培训,详见附件2。
(二)基层单位培训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培养实施细则》(闽师〔20xx〕78号)为新任教师安排助教相关工作。
其他单位的基层单位培训内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培训考核
(一)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校对培训人员分类分组管理,加强教职工交流及学风、考勤等管理工作,培训实行签到和通报制度,不得代签,缺勤课时达1/4者,不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给予通报至相关单位。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参训教职工每人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不少于20xx字),学校将根据参加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习时间可计入继续教育时间。以上考核只针对本部教职工,其他人员的培训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班学员的'工作,并通知学员于8月29日上午8:10准时到旗山校区第九会议室参加培训。
(二)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不定期举办“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研讨班”等教师能力提升活动作为新教师的系列培训,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请新进教职工尽快加入“福建师范大学新教师”QQ群(群号:xxxxxxxx),并将备注名修改为“单位名称+姓名”。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教育系统“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温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家庭教育的科长或专职干部。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定于11月19日至23日在成都大学进行,19日在成都万力多大酒店明蜀店(成都龙泉十陵成洛路2261号)报到,20日开始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形式,主要内容为家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其他要求
(一)学员必须全程参与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培训作业。因各种原因出勤登记累计缺课达培训课时10%以上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见附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负责通知,并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空余名额,另行统筹安排。
(三)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培训人员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电话:
附件: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成员名单
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24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系: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级教师”资格证书(简称“C证”)培训,是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C证”具有统一编码、全省通用、不设有效期限等特点。为促进我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接,以及方便学生的就业,经请示学院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拟在我院面向在校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C证”培训项目介绍请登录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艺体教育系网页查看)。培训工作由艺体教育系负责组织,由“汕尾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届和20xx届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培训;
2、非教师教育专业(大、中专)相应年级学生有意愿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素质者。
二、培训内容、学时与收费
1、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C证”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绪论、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心理咨询原理、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使用”等六个模块,使用指定专用教材。
2、学时:52学时。其中:授课48学时,结业论文4学时。
3、收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56元,教材资料费26元,代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取论文评审费、证书工本费、学籍管理费18元。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考核:修完全部课程,在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定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20xx字),经评审合格,准予发证。
2、发证:由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发证,证书全省通用、长期有效。证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
四、培训报名与上课
1、报名:直接登录网页或登录学院网站首页报名。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在4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艺体教育系办公室确认报名并缴费;毕业班学生在5月11日前报名,待回校上课时再到培训班班主任处缴费。
2、上课:非毕业班学生利用“五一”假期和双休日上课,毕业班学生安排在6月11-16日上课,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请传达到相关年级学生。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xx年国庆节、中秋节的放假通知,结合本学期教学计划,现将校外培训班国庆节、中秋节停课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8日 停课
周末班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3日(周五)——10月15日(周日)
四点半课程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1日(周三)——10月12日(周四)
**活动中心培训部
20xx年**月**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 在我校所学 科目的学费已到期
即( 月 至 月 日止),共 次。请缴纳下期学费 元。
感谢您的`一贯配合和支持,我们欢迎并期待您的光临与指导!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尊敬的`各位会员朋友:
元旦佳节近在眼前,愿新年的钟声,敲响你心中快乐的音符,幸运与平安,如春天的脚步紧紧相随!梵悦瑜伽舞蹈馆在此预祝各位会员朋友元旦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20xx年1月1日会馆放假一天,20xx年1 月2 日开始正常上课,特此通知!
梵悦瑜伽舞蹈馆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停 课 通 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xx年国庆节、中秋节的放假通知,结合本学期教学计划,现将校外培训班国庆节、中秋节停课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8日 停课
周末班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3日(周五)——10月15日(周日)
四点半课程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1日(周三)——10月12日(周四)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部
20xx年9月21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8
各班级: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身体健康意识,提高防范疾病的能力,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校医院的安排,特举办我院学生健康教育宣传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22日(周三)下午4:30--5:30
二、地点:学院会议室(新校区)
三、参加人员
1、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分管学生医保工作辅导员;
2、新校区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各班级班干两名,男女各一名;
3、愿意参加培训的同学
四、培训内容
由学校医院院长、副院长等就结核病、皮炎病、急性肠道传染病等疾病防控知识进行培训。
五、几点要求
1、请各班将参训名单,于明天上午12点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学院辅导员郑老师;
2、参训人员准时参训。
商学院
20x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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