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严禁强制初三学生分流和剥夺学生中考权利
更新时间:2022-05-08 00:26:51 小升初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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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严禁强制初三学生分流和剥夺学生中考权利
近日,网曝“东明 100 多名学生疑成绩差被强迫不能参加中考”,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立即进行了严肃查处。各地要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宣传解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禁强制初三学生分流和剥夺学生中考权利,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各地各学校要全 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 2019 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 号)要求,统筹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 协调发展,依托人生规划地方必修课程、主题班会、职业教育活 动周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加强对 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招生和职 业教育招生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 阶段教育类型。
二、严禁强制分流学生
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 办发〔2017〕72 号)要求,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 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 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 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学生分流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分流。
三、严禁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权利
据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基二〔2016〕4 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 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 据,各地各学校不得以学生分流等任何借口,剥夺学生参加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四、全面开展违规宣传违规招生排查
各市、各县(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规范基础管 理,全面排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 行整改。要深入开展“坚持立德树人 回归教育初心”教育理念 大讨论活动,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坚决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考 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做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主动 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对违反高中 阶段招生和中考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纠正并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来自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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