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浦东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问答已公布

更新时间:2022-05-21 11:37:01 小学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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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浦东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问答已公布

问题1: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A: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合理确定各公办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新开办学校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信息见本次发布的第一及第二条内容。

*公办小学:根据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本区公办小学免试就近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问题2:本区哪些学校实施“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

A:为缓解部分区域招生入学矛盾,2016年起,我区在部分学校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具体学校名单见“浦东新区实行“五年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的学校名单”)。今年新增的学校有明珠小学A区、二中心小学张江校区、浦师附小东城校区、川沙中学南校(小学部)和华师大二附中前滩学校(小学部)。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从学校发布相关招生告示当年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16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具体细则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问题3:如果对口招生区域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如何安排入学?

A:2020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即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2020年,如某校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具体细则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问题4:适龄儿童如何在本区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A: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招办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招办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具体可查阅“2020年浦东新区幼升小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一览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

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后,逾期未完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的未入园及新来沪适龄儿童,家长可于6月4日-8月10日自行前往尚有学额的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招生的民办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审核、确认。

问题5: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A: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2020年,以下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二)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问题6: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A: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问题7: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A: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区域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可携带相关证件自行前往尚有学额的公办初中申请入学。办理申请就读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问题8: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A:5月15日前,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16日—5月17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验证。

5月29日前,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30日—5月31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验证。

问题9:本区如何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A: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参加公办学校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问题10:家长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A:家长可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

浦东教育网“招生考试”栏(http://www.pudong.gov.cn/jyj/)

以及学校网站、公告栏等,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上海浦东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问答已公布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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