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3年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发布
更新时间:2024-03-08 15:45:26 邀请函 我要投稿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
(一)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及时修订本校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原则上一个招生专业对应一个专业类别,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需扩大对应专业类别的,最多不超过两个。各高校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邮箱(xsc@shandong.cn)。鲁教职函〔2022〕42号文件中无明确对应类别,且确需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个别招生专业,由学校于11月20日前提出申请,经我厅审核同意后可自主组织。
(四)各招生高校要根据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一个专业对应两个专业类别的要分别安排计划)。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二、报名工作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三、考试工作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慎细实做好各方面工作。高校要加强命题工作统一管理,不得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要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严防命题错误。要加强题库建设,切实考察考生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经我厅批准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分值等参照全省统一技能测试方案执行。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要在2023年2月24日—25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四、录取程序
(一)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我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后,应于2023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安排)。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招生高校要通过招生简章等途径明确告知考生。高校要认真核对拟录取名单数据信息,确保报送数据准确无误,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将严肃追责。
(二)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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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山东2023年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根据该政策,山东省将对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进行全面优化和改革,力争提高招生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首先,在高职单招方面,山东省将加大对高职院校的支持力度,鼓励高职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并增加专业设置。此举旨在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山东省还将加强对高职院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其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将继续实施""1+1+2""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评价占30%,特长生录取占20%。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打破传统对分数的过分依赖,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
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大对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力度。通过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教师,提升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山东省还将鼓励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最后,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山东省还将加强与其他省份的合作,借鉴和吸取其他地区的经验,共同推动高职教育的发展。
总之,山东2023年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的发布将对山东省的高职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招生政策的优化和改革,山东省将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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