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2-05-28 10:27:4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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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
在生活中,接触到责任书的地方越来越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那么相关的责任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1
门卫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在学校和家庭、社会中起到一定的桥梁作用;为保证师生安全,门卫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学校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措施,取得的成绩,及时反馈来自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上课期间,实行“封门式”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走出校园。若有特殊情况,需出示经班主任审查同意的请假条并填写出门登记方可出校。返校时做好销假记录,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3、上课期间不得擅离值班室或关闭校门,不得将住宿学生放出校园,如因中途门卫离岗,住宿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追究门卫的责任。走读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出校门。
4、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学生离开学校。家长会见子女必须在下课后或就餐休息时间,其余时段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4、忠于职守,不得将闲杂可疑人员(包括推销商)放进校园,如陌生人需进校园,必须事先电话联系,得到允许,填好登记表,方可放行。
5、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门卫必须在岗,锁好大小门,不得放任何人进入校园,不得将场地、设备等借作他用。门卫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代理人员。
6.对出现学生纠纷,社会闲杂人员强行进入学校,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助调查处理善后工作。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由此出现经济损失的,将承担30%—50%的经济责任,视其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由学校做出经济处罚决定或解雇。若有刑事责任的,将依有关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留初中(公章)
校长签字(签字)
微机教师签字(签字)
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2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宁的工作学习环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岗位,根据门卫职责要求,特与门卫签订以下责任书。
1、按时到岗、履行职责、服从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要勤巡查,不得坐在门房值班,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打牌、抽烟等违反学校纪律行为。
3、上课期间,学生进出校门,及时询问、核查,无班主任审批,不得让任何学生外出;迟到学生进行核实登记。
4、来学校参观、考察、视察、检查的.领导和教师要妥善引导进出校门,做到有礼有节;家长、客人及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询问、登记,实行校内电话联系制,核实并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上课时间劝阻家长,不得进入校内,有急事确需进入必须请示有关领导后放行。
6、督促师生进出校门时自行车须下车推行;制止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7、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8、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打扫校门口卫生。
9、做好师生进出校门疏导、指挥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点时段(上、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确保师生上放学安全。
10、每天教师下班后,负责各室门窗、教学楼楼梯口铁拉门、综合楼楼梯口铁拉门、校门口关锁工作,关好水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总务处及时处理。
11、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及时巡查学校重要部位,发现校园治安、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向政教处和总务处反映。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园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12、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证24小时在岗值班。上级部门及学校查岗发现值班人员脱离岗位的扣除当月劳务费。
13、学校领导交给的安全要求和任务,不得拖延,不得拒绝,不得由其他人代替,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14、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师对门卫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1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公德。如遇有事需要外出的,应提前向学校总务处书面请假,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扣除单月劳务费。
16、要注意个人素质形象做到文明守岗,礼貌接待,处理问题要有礼有节,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7、做好教师、学生车辆管理工作,须摆放整齐,防止盗窃事件。
18、承担临时性工作。
以上条款,门卫务必不折不扣地执行,政教处、总务处将予以考核,若因失职而造成学校严重损失的要追究门卫责任。对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且不服从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责令限期整改,报校长同意予以停职或解聘。
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3
依据《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与门卫传达教师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校园安全的第一关。
2、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对带入、带出校门口的物品进行仔细检查,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共财物带出校门,如因特殊原因需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总务处开具的证明并经检查、登记核实后方可放行。
4、严格门卫登记或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的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5、学生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大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对校门交通进行疏导。
6、积极做好学校保卫工作,看好学校财物,发现学校财物被偷时,要勇于上前制止、劝解。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
7、核实师生出入手续的`师生离校。
8、杜绝校外商贩入内出售物品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9、负责和打扫门卫室和校门附近的卫生。
10、每晚清校后对校园巡查不少于3次,并且做好记录。
1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临时性工作。
12、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政部门反映,并及时处理。
13、对违反门卫规定的校内、校外人员,门卫人员要及时通知其部门主管或校领导处理。
14、夜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守岗位,对外来人员主动查询。
15、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的,门卫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或 110干警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门卫人员自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