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06-18 16:33:29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生安全责任书1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安全责任书13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

  为了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作为班级学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坚持主题班会制度,利用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教育学生。系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让学生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

  2、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注重防范措施。

  3、学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教室,不准在教室、校内滥用电器,不准抽烟、喝酒。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4、打扫卫生期间班主任必须跟班到位,组织学生打扫卫生,负责管理好学生,管理好劳动工具。

  5、严禁在校园、教室、楼道内追逐打闹,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严禁攀树、爬围墙、栅栏等。

  6、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不准打架,私自逃学者,出现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7、注意饮食,讲究个人卫生,防止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

  8、学生不准损坏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学生之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由班主任负责处理,同时向校领导汇报。

  10、冬季注意楼梯、楼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11、利用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2、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责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甲方:(政教处盖章)

  乙方:(班主任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非在校时间、周末和节假期内的监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3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 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 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 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学生处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特事特办)。

  7、 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长打招呼。

  8、 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 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 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长: 学生: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学和放学时,派值班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三无车)。

  4、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学生与家长方: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并保证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骑车,在校园内推行,在校园外做到靠路右边行驶,不走路中间,不单手骑车或大撒把,拐弯要伸手示意,不闯红灯。

  4、学生家长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负责放学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放学时车辆违规装载学生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单位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5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

  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幼儿园)(盖章)

  班级教师签字: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6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6、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7、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8、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0、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1、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2、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4、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责任人:

日期: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7

  本学期我校共有8名学生在校外租房寄读,涉及6户房东。由于学生年龄小并远离父母独自生活,在行为养成、卫生习惯、安全意识方面都有待教育与监督。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遵守纪律的.意识以及房东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校领导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校外学生出租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与房东签订了《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

  甲方:小屯乡中心小学

  乙方:房东

  甲方责任:

  1.学校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返回住宿地点,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走访、检查学生住宿地点,排查饮食卫生、住宅安全等,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排查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周边环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出现,严厉打击房租屋及周边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责任:

  1.加强管理,晚上按时关锁大门,非本住宿点学生或闲杂人等一律禁止进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当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条件,督促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宿舍卫生,防止各种疫情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确保学生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裸露电线,防止触电等事故出现。冬季提醒学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4.经常检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5.发现学生违纪现象,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6.如遇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通知学校或报警。

  7.若因以上事宜未尽职责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大方县教育局法规股一份,学校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小屯乡中心小学

  房东签字:

  xx年级xx班学生签字:

  20xx年3月x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8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xxx监护人xxx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xxx监护人xxx、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xxx监护人xxx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xxx监护人xxx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9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完小到各分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让全校师生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现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公布如下,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第一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落实,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人人都参与并认认真真抓好抓落实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二条:安全管理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突发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则,出现失职造成事故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二十四小时不离岗,教学时间内严锁校门,严禁外来人员自由进出,严禁外校学生进入校内。未到放学时间,不允许学生走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出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在场。否则,出现学生走失或被拐被骗,门卫、值班人员或相关教师将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条:门卫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护校工作条例,管好用好有关治安防范器械。

  第五条:从完小到各分校,必须严格实行学前班幼儿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许放行。否则,出现学生被拐被骗或走失,将由有关教师负全部责任。如果家长不主动配合办理接送卡的,出现学生放学走失现象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要求不办接送卡的',必须向学校写出承担责任的责任书。

  第六条:从家庭到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管理,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高、防盗、防拐、防骗、防走、防凶、防易燃易爆等工作,并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攀越围墙或骑坐阳台,严禁攀爬树木和有危险的高处,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家长、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弹簧刀、弹绷、西瓜刀、弹子枪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家长将车辆(包括摩托车)开进学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立急制止停车,收缴有关凶器或危险品并及时报送学校处理。

  第七条:校园周边如果出现打架斗殴或发生盗窃、抢劫、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员、巡防人员和保安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华西派出所(分校同时报告各村治安联防队),并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全校教职工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发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学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条:后勤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校园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急时向学校报告。同时,认真检查校园内各种用电设备是否老化,如发现有老化现象的应及时更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值日教师或各班教师,在离校前应对电灯、门窗进行检查,是否关好。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等额处罚有关责任人。

  第十条:每天上学放学时,教师和家长应提醒学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时刻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戴好安全小黄帽。

  第十一条:学生上下楼道时,必须按标志去左来右分向行走,严禁一涌而下或一涌而上。集合解散时,应组织有序上楼。否则,出现严重后果的将追查直接责任班级的相关教师。

  第十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学生外出举行重大活动(如:春游、秋游、扫墓、上街参加公益劳动等)时,必须做到统一集合,各班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统一出发,统一行动。回校时仍实行集合、点名、统一回校。凡出现教师失职造成严重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凡组织学生乘车到郊外旅游或举行其它活动时,必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的将将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规定,学生下午到校的时间为1:50,此前的时间段由家长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时间返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返校,1:50以前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同时,1:50进校后,由于各校的活动场地狭窄,严禁学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课间时间),严禁带有危险性质的玩具进行游戏活动,否则出现后果的将由有关责任学生的家长负主要责任。双方玩耍意外受伤等由双方家长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以上制度,请全教职员工和广大家长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校园安定,师生平安,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0

  甲方:山西长安综合高级中学校 乙方:太原市杏花岭区武装部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军训合作协议:

  一、军训时间:20xx 年 8 月 22 日---20xx 年 8 月 29 日。

  二、军训人数:180 名高一新生。

  三、军训地点:学校门口对面的操场。

  四、训练内容:国防教育、军事知识、安全知识、人防知识、队列训练、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务整理及配合乙方提出的教育内容。

  五、收费标准:军训费用参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学生军 事训练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军训费用在军训结束时由甲方按照参训人数(每 生每日 15 元)付给乙方。

  六、训练要求: 1、甲方按军训教学大纲要求及双方协商好的军训内容,出色地完成各项训 练任务,具体训练计划另有如下要求: (1)开训动员会由双方协作在军训地点完成; (2)训练由退役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担任教官,严格训练,保质保量完 成军训任务; (3)国防教育、军事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教育; (4)教官要对参训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重在教育,训练为主,以爱启智,以德育人。不得打骂和变相体罚学生, 教官与学生之间,除训练期间的'师生关系外,不得有其它形式的关系。

  七、参加军训的学生就餐、就寝在学校,日常管理由教官负责,班主任配 合,具体要求如下: (1)每日及时清点人数,确保不发生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 (2)学校免费为乙方教官提供食宿。 (3)学生一般疾病随时处理,病情较重时立即派车送往医院治疗。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 o xx年八月十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1

  高中学生教育阶段,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培养他们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班主任以及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明确管理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在家,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有效预防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每名学生都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自觉接受学校开展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服从学校及老师的管理。

  二、学生在上体育课、活动课、实验课、社会实践课时,应当听从老师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三、注意饮食卫生防治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四、寄宿生要严格遵守《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生及校外人员住宿。

  五、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六、严禁学生将管制器具,物品带入学校。学生家长、班主任、教师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

  七、学生家长、班主任要教育子女、学生,不准在校期间打架斗殴,滋衅肇事。

  八、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九、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路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十、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下班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教育学生往返家校途中严禁乘坐非客运车辆。

  十一、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杠、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及各种酒精(电)炉等。不准在教室宿舍私用私接电器、电料。

  十二、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学生不准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入校内。

  十三、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走、不得拥挤,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的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话语。

  十四、严禁学生翻越围墙、铁栅门、骑坐楼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推拉等。

  十五、班主任要严格检查学生考勤,对无故旷课学生要及时与学校及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及去向;学生有病、有事必须自己或由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者安全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2

  尊敬的家长: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在楼道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3、禁止随身携带危险器械、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滋事、打架斗殴、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

  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瞒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私自结伙到河里、水塘、水库等游泳、抓鱼等。

  9、不准在学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师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止、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和叮嘱学生务必遵守“五禁、五不准”。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五禁、五不准”。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假期责任:学生节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上学或放学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违反“五禁止、五不准”中的第2、6、8、9、10条,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老师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学校负责人: 班主任老师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家长签字:

  **教育局

  **实验学校

  20xx年6月15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3

  为切实稳妥的开展学生军训,确保安全有序,万无一失,顺利圆满的完成相关军训任务,特签定学生军训管理安全责任状:

  一、军训期间安排到的教师必须对学生全程跟踪管理。

  二、要以军训细则为准绳,以队列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为依据,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根据具体情况,认真把好训练质量关,讲究训练效益。

  三、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学生的作风培养,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以及互帮互助等集体观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要加强学生集体观念的教育,做到作风硬,纪律严,讲文明,有礼貌。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

  五、要一切为学生作想,协调好教官与学生的关系,服务好学生。对学生的学习训练和生活要热情关心,无微不至。

  六、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管理,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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