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10-03 07:33:34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实用]消防安全责任书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是一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消防安全责任书4篇

消防安全责任书1

  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建立以本住宅防火安全责任人、全体住宅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防火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和消防法规和政策。

  2、制定本住宅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配备必须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家用电器和燃气器具。

  4、须经常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知识。不得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定期对本住宅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配合燃气公司定期开展燃气器具及安全用气检查。

  6、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面,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场地等。

  7、有义务参加和组织住宅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8、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9、保护火灾事故现场,配合消防主管部门调查火灾的原因。

  10、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它事宜:

  1、对发现防火安全责任人没有履行上述职责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的,本物业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申报消防主管部门处罚。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住户需要更换本住宅防火责任人的(如出租或借住他人),必须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住宅防火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3、本责任书一式贰份,责任人和本物业管理处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消防安全责任书2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每年一次。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科。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强弱电井道、 管道井道等,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医院保卫科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保卫科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保卫科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院领导。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保卫科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门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医院每年对消防设施设备,每度季每月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年对消防设施设备系统检测工作,确保消防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十一、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书3

  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xxxx为xxx座(栋)xxxx_层xxxxxx号房屋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 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 坚决执行xx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 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 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 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 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 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 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 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十四、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十五、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责任书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责任书的签字页及样本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 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 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 不能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能把煤气管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 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6、 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煤气泄露。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

  7、 住在楼上的业主(住户),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随手从窗口、阳台扔出,以防掉到楼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8、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9、 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放在不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将蚊香、香炉熄灭。

  10、 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11、 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煤气罐及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

  12、 爱护小区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由消防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书4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二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同时,依法督促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小旅馆、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质的中小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抓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安监所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办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工作;乡村办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饭店的消防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广电、电力、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监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村域内消防工作。

  三、整治排查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室内外消火栓数量、压力不足,室内消火栓配件不全,灭火器数量、型号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目标考核

  镇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和干部考评内容。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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