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更新时间:2022-05-21 21:24:42 职场法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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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明确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就此次试点的政策目标以及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等情况,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赋予贫困县更多自主权
胡静林介绍,近年来,中央财政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构建了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初步统计,2015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农业生产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社会事业等综合扶贫投入近5000亿元。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财政2016年安排补助地方资金规模达到660.95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地方财政也较大幅度增加了扶贫投入。可以说,在财力上脱贫攻坚的资金是有保障的。
在扶贫投入不断加大的同时,贫困地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仍面临不少问题。比如,上下权责不匹配,贫困县没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自主权;“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碎片化”,制约了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地。
“此次试点的核心目标,就是要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最大程度地赋予贫困县资金使用自主权,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胡静林表示,通过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支持贫困县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用于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薄弱环节。
2016年,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各省区市可优先选择领导班子强、工作基础好、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贫困县开展试点。从目前情况看,全国已经有超过1/3的贫困县纳入了试点,明年将推广到全部贫困县。
统筹整合拆掉“隔栏”,中央层面20大项涉农资金可用于扶贫
近年来,财政部门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些地方通过整合不同渠道和项目的资金,形成一定的合力,实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效果。但这种整合仍以“拼盘式”为主,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涉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
“此次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一个重大突破是拆掉了资金项目的‘隔栏’,将各路资金汇集到一个池子里,由县里统一安排使用。”胡静林解释说,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即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财政涉农资金,但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则完全下放到贫困县。也就是说,这些资金项目下达到县里后,资金可以捆绑使用,怎么安排全由县里“做主”。
根据规定,目前可以进行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在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0大项。
“这些资金整合到一起,试点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跨界’使用,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问题,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效率。”胡静林表示,基层最知道自己哪儿疼,开方抓药也就更准,这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同时,这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然要求。中央部门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把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交给试点贫困县,不仅不能在背后“牵线拽绳”,而且要花更大精力加强管理和服务。这实质上是政府部门“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通过下放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打破条条块块的束缚,确保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
让资金落到实处、花出效益,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对贫困县来说约束少了,但也意味着责任更重了。权限下放到贫困县后,如何让这些资金落到实处、花出效益,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胡静林认为,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重点要做好“接”和“用”的文章,对财政涉农资金要敢于接、接得住、接得好,推动工作重心从“要到钱”向“花好钱”转变。试点效果不仅要看整合了多少资金,更要看脱贫成效。
试点贫困县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履行好资金管理监督首要责任,全面提高脱贫成效。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有条件的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对监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同时,积极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贫困县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借鉴易地扶贫搬迁筹资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推动下,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措施,为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创造条件。”胡静林表示,截至目前,审计署、林业局、水利部、农业部、扶贫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已经研究起草或出台了支持试点的政策文件,推动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财政部、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中央层面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试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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