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春市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2-03-04 06:01:48 中考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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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长春市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从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21年吉林长春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已公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长春市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长春市中考照顾加分政策

  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吉教办〔2021〕16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调整中考录取奖励政策。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9、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10、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1、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2、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一项计入,不得累计。作为自主招生、推荐生志愿时,不享受照顾政策。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