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4-22 08:46:5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我喜欢读后感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读后感1
从开学到现在,这是第四周了,学了大概有四周的孔子了,我已经得了孔子综合症了……偶然翻开此书,便觉得惊喜。
很少看这类的书,平常看的.书说实话有的艰深难懂,尽管如此仍坚持看完,但我知道,在这个读书的过程中,我并不享受,或许我仅仅是为了多了解一点,多接触一点,多积累一点。有很多书的确很好,但看过一遍的我却对此品味不出什么来,人生经历太少的时候你根本就读不懂作者想说什么。而此书不同,读起来轻松愉快,让我暂时跳出了孔子综合症,沉浸在F君和乔一的爱情故事中。
中国教育一直对爱情避而不谈,仿佛爱情是毒药,沾染上就会自毁掉所有前程,所以课上很少涉及,课下更是无从谈起。但通过此书,让我感叹于爱情的美好与奇妙。
早恋不应该,有更好的在前方等着你,但也没必要大肆渲染,让好多高中生胡想(天知道高中的男生撩妹手段有多么拙劣和矫情,简直像个女孩子,婆婆妈妈,又不表白又缠着你……)
对爱情怀有最美好的憧憬,好好努力,才能在以后对喜欢的人说出: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我喜欢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有时候我特别喜欢爸爸》这本绘本,深有感触。特别是小狗骑在爸爸的肩膀上那一段,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有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公园玩,老爸就让我骑在他的肩上。因为我很瘦,体重很轻很轻,所以老爸可以跳得很高,但我的平衡能力很差,搞得我差点跌下去。为此我总是抓紧她的头发,把他弄得嗷嗷直叫,我就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再想想昨天晚上九点多,我从小爷爷家回来的路上。由于路途遥远,妈妈决定开车回去。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就躺在奶奶腿上睡着了。下车后,我依然昏昏欲睡,爸爸就使出”洪荒之力“,把我当一袋粮食一样扛在肩上,我头朝下,肚子搭在他的肩上,爸爸每次一抬脚,就颠簸一下,我就跟着被挤到肚子,不停”咯咯“地笑。爸爸还嬉笑着问:”小猪,小猪,能卖多少钱呀?“我答:”不卖钱“。他说:”怎么不卖?白养啦?“我又回答:”九万亿九千九百九十九块钱“。”这么贵呀,就放在一边,谁要谁买走吧“。我还故意撒娇”不卖,不能卖,我是你的宝贝哎!“长大以后,这也许是快乐的童年回忆吧!
说实话,有些时候我真的特别喜欢爸爸!
我喜欢读后感3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更是他坚强,上苍给鲁滨孙的困难,而对于他更有生存的挑战性!风暴海啸,全体出鲁滨无一幸免。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下找到了一个住所。鲁滨孙在山下搭了一个帐篷,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了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作,但只过了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永不放弃的鲁滨孙定了自己的生活基础……
这本书只有坚强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摆脱困境。
我喜欢读后感4
有一天,放学了!我一回到家,发现桌子上摆着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我就好奇地走到它跟前。啊!是我最喜欢而又最想得到的——《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我一看见它,就像老鼠爱上了大米,我翻了又翻,看了又看。里面有自然天地、科学技术、人类文a>……让我看得入了迷,越看越爱不释手,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啊!我太爱它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自然天地里面的'一个动物吧!
这个动物就是大森林里的“金钢”——威武的大猩猩。大家肯定都知道大猩猩是森林里的“金钢”,它那乌黑的皮毛,一双黑亮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好像非常恶狠狠的样子,它在森林里的大树上荡来荡去,就连大象见了也要后退三尺啊,真的是森林里的“金钢”啊!原来大象也非常害怕大猩猩啊!大猩猩可真厉害!
大自然中还有很多很多动物,不管是小小的蚂蚁还是巨大的大象,在大自然中都有着自己的地位。只要你看了这本书,书里的每一个知识都是一个小常识;只要你看了它,就会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你就“笑”——学会了很多新的知识,我很喜欢它!
我喜欢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如:《人类的故事》、《爱因斯坦的故事》和《查理九世》等,但令我最难忘的还是《爱因斯坦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爱因斯坦的儿时生活,然后经历了种种挫折之后,终于考进了当时的名校——苏黎士大学。接着,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与不懈的努力,参加到了德国的威廉皇家协会。从此,他比以前更加认真了,他发表了大量论文,取得了非常辉煌的科学成就。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921年,爱因斯坦被授于诺贝尔物理学奖。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爱因斯坦不论面对任何危险,他仍然不屈不挠,依然坚持宏扬自己的和平、自由、民主理论。不幸的`是,在1955年,这位伟大的科学巨人在美国病逝。
爱因斯坦说:“我没有超凡的力量,但是我有遇到不会的问题就去刨根问底的精神。”是啊,仅仅只靠聪明的才智是不能成功的,你还需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这种精神,才是真正激励我们永远奋进、走向成功的力量。也只有有毅力、有恒心、不怕困难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恩惠,得到辉煌的成就。爱因斯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爱因斯坦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独立思考、敢于创新、努力探索、崇尚真理、反对战争、争取和平与平等的精神却永远都不会消逝。
我喜欢读后感6
蔡澜对男人的描述经典,和他的美食文章一样有趣。
男人像香蕉,放得越久越软。男人像假期,永远不悠长。男人像香烟,喜欢的人不介意闻它的味道,讨厌的.就受不了。男人像红酒,自称越老越醇,但多数中途变质,成了醋。男人像打火机,名贵的越来越少,当今的多数是即用即弃。男人像拖拉机,个性永远拖拖拉拉。男人像汽车,新款的很标青,多几年,看了就不顺眼。男人像单车,不踏不会动。
男人像摩托车,一样吵。男人像火车,永远想多拖几个车厢,结果越走越慢。男人像飞机,就算绕了地球一圈,也要绕回原地。
男人像马桶圈,要坐久了才会热起来。男人像猪,有肚腩的才够肥,吃起来才好吃,太瘦的没有味道,也没钱给你花。男人像鱼,永远是漏网的那尾最好。男人像运动鞋,穿久了很臭。男人像面纸,一张用过一张,才干净。男人像果汁机,家里一定买一个,用完洗起来很麻烦,所以很少用它。男人像电视广告,重复又重复,所卖的东西,不太可靠。男人像算命先生,常说的一些事,一点也不准。男人像停车场,好的位置多数被人占去,剩下来的,只是伤残人士用的。
我喜欢读后感7
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所谓的意义正是人们力证自己活过的一种表现。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很多,从小到大,小到考试的失利,大到失去自己的亲人,经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总有一些事情,开始超出自己理解的.范围,开始寻求不到答案的时候,我开始想去找一个依靠,一种精神上的支撑,所以我像大多数的人那样,开始努力学着包容与自己价值观不同的人与事,也希望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开始去敬畏这个世界,发现自己的渺小,却也从这本书中明白,于世界你可能微不足道,但世界于你亦然。那些事业的不如意,感情的失意,生活的窘困在这两者面前仿佛少了一些分量,是否会让你自己轻松一些呢。
我惊讶于作者把人的生命的内在本质剖析的如此透彻,书中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也提到应该怎样面对生命、面对逆境和孤独。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是我们自己在创造意义,以此证明我们存在过,那所有喜怒哀乐的前提,都应该是善待生命的样子。
读了这本书,我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开始重新看待自己面临的种种问题,开始努力尝试做一个有信仰的人。也慢慢的明白,如果说这是一种成长,我所应该做的绝不是去适应,而是一种选择性的接受与对它的改变。希望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人,能在这本书中建立强大的内心世界。
我喜欢读后感8
同学们,你们看过一本叫做《西游记》的书吗?它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是一部神魔小说,非常好看。我对它一直是情有独钟。
这本书里的人物众多,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白龙马,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和神佛。每一个人物都性格鲜明。
我喜欢的人物是白龙马。你们一定会说:“你为什么喜欢白龙马呀,还不如喜欢孙悟空呢!孙悟空多棒啊,能打妖精。”孙悟空是很厉害,它斩妖除魔,功劳显著。白龙马却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没有白龙马,唐僧难道走路吗?那弱弱的唐僧岂不得经历更多磨难?其实,白龙马虽然不起眼,但是西天取经的途中它功不可没。
白龙马有着一对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很可爱。还有白龙马很干净,全身的.毛都是雪白雪白的,使人一看就想去温柔的抚摸。你们发现了没有,白龙马不说什么话,很沉默、冷静,也很酷。
白龙马真所谓就是可爱和高冷的完美化身。
《西游记》是一本不错的书,白龙马也是一个让人喜爱的形象。
我喜欢读后感9
记得去年我姐姐在看一部电影,姐姐说电影的名字叫《小王子》很好看是一本书改编成的电影,看了电影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从书店把这本书带了回来,一到家就迫不及待翻开书,一翻开书就不想合上了。《小王子》的作者是飞行家圣埃克絮佩里。故事的内容是六年前他因飞机坏了在撒哈拉沙漠时遇见小王子,小王子说来自另一个星球,小王子向作者讲了关于自己星球的一些事。作者又向我们说了小王子在除了地球以外,其它六颗星球上小王子的事情和球上发生的事,最后,小王子要走了,作者很伤心,写了这本书来纪念小王子。
故事中的小王子很单纯,好奇心强,对什么事情都很认真,但其实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小王子也是很伤心的。有一只玫瑰花骄傲又美丽,小王子很喜欢她。但是,小王子因为玫瑰的'错误,和玫瑰吵架了。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孤独的旅行就开始了。小王子来到了六个星球,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养了它。小王子最后还要离开它的。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养过玫瑰,就永远要有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
我喜欢《小王子》,正因为它接近了人们的心底,它带着我们回到了我们最初的心灵之中。
我喜欢读后感10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有一次,己经是怏九点的肘候了。这是我睡觉的时间,但是,我却不敢上楼睡觉。因为我怕黑。当我走上楼梯囗时,我绝定上到楼梯的第一步我就想走下一步当我走到中间的间隔以后,我就看到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这时我的心开始乱了。但是我只要想起这一句话,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没有光明。还想起了孙悟空,他什么都不怕。我为什么会怕呢?我一边想一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自已的房间。我终于上床睡觉了。
我领悟到,只要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你走到哪里都昰光明的。
我喜欢读后感11
要说经典作品有我很喜欢,但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那不畏艰险的求经路途,孙悟空火眼金睛的棒打妖精,唐僧的一心执着,都让我痴迷。
这本书说唐僧求得真经,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出发,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上吃尽苦头,妖精知道吃了唐僧肉会长生不老,用诡计变化出个人的模样想骗过师徒四人,在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下,徒弟三人保护了唐僧,求得真经的故事。
故事是虚构的,公唐僧确有其人,他出生在唐代穷苦家庭,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进了寺院当了和尚,取名玄奘,他觉得西藏的佛法博大精深,就毅然的西藏,凭着他天资聪颖,再加上后天的'不解努力,取得了崇高的威望,大家都叫他三藏法师,后来他回长安,把西藏学到的东西也带长安,并且流传,对人类文化的保护做出了的。
这本书了我们道理和启示,没有唐僧的执着与不懈,没有徒弟三人的努力保护,没有整体的团队精神,是取得真经的。在生活中也是,学生们要取得学习上的真经,学者要取得科学的真经……只要不断地努力,和希望实现。
我喜欢读后感12
全文共有12个自然段,作者每一段起头都是“我喜欢”,一气呵成。
喜欢的种类非常多,既有:冬天里的阳光,春天在山里踏青,夏日里的黄昏,秋分里的芒草;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平整油亮的秧田;还有:不管是哪一种的花,人们笑颊上绽开的花;更有:我喜欢读信,喜欢看书,喜欢朋友,喜欢生活。并且每一种喜欢的事物都写出了喜欢的理由,表达了作者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我喜欢这篇课文,他教我懂得: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只要仔细观察,认真体会,就能充分发现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
张晓风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生活,总需要多种多样的喜欢,若你的心中永远对生活充满着怨恨,对周围的一切麻木漠然,那岂不无趣?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我喜欢读后感13
今天,我仔细阅读了《小狐狸的故事》。故事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从前,一只可爱的小狐狸和妈妈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可狐狸妈妈发现小狐狸慢慢地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于是,妈妈决定把它放逐野外,培养它的自主、独立的能力。狐狸妈妈开始越来越懒,甚至于不做饭。可小狐狸仍天真地问:“妈妈,咱们不吃饭,饿了咋办呢?”妈妈转过脸,奸笑着说:“饿了,就吃你”说完在小狐狸的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小狐狸捂着伤口,走了。看着,小狐狸远去的背影,狐狸妈妈流着眼泪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妈妈的用心良苦了!”
为什么妈妈要咬自己的小宝宝呢?哦,原来这是狐狸一贯的做法,如果,小宝宝从小就没有独立自主的能力,那么就十分用以被吃掉,一些狐狸妈妈便会用咬宝宝的这种极端的方式,把宝宝赶走。外人看上去,好像十分残忍,其实,也是为宝宝考虑的。
我想父母不能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这样的话,孩子就不能在社会立足了。所以如果您是爱孩子的,请让她们早点有自理、独立能力。像我,早上,肚子饿了,妈妈不在,就只能自己煮面吃,就这样我不怕火了,完全可以自己做饭吃了。下午,只能去书店,可书店有很多陌生人,我便开始不怕生了。所以,请父母向狐狸妈妈学习,不要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小皇帝其宠爱吧!
我喜欢读后感14
这本书写出了我的理想状态。
人人都想成为坚强到无懈可击但依旧有人宠的乔一,有理智闷骚的F君宠着,虽然是单亲,但有颜值智商双高的哥哥观潮,身边有一群肤白貌美,人见人爱的闺蜜,遇见了更有颜值有能力的男朋友,周围人对这对“早恋”也都很包容。
我同样既坚强又脆弱,为人做事拧巴,内心单纯善良,但我没有高颜值,父母年过六十,有些事任性不得,周围人也大都生活平淡无奇,按部就班,作者书中描述的人物我也没遇到过,高中是应试教育,陪伴我的只有《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周围人有两类,一类是打耳洞纹身,满口脏话混社会的刻意装酷的不良少女,一类是对老师言听计从,不敢做不同的'应试教育下的傀儡。我想估计是作者比较优秀吧!所以圈子也比较优秀,不优秀的人大致都很颓废,碌碌无为,优秀的人各有各的精彩。
我孤傲又自卑,性子很倔,眼里容不得沙子,爱恨分明,只有优秀的人才能任性。所以我愿成为有独立之思想,自由之人格的独特有趣的人,邂逅一群同样活脱有趣的人。
我喜欢读后感15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赏析:《我喜欢》,读张晓风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雨声之灵韵。当漫天的雨丝飘起时,独自驻足聆听雨的缠绵缱绻,或是悠悠然与爱慕的他在雨中共舞,共同享受雨带给我们的浪漫。当爱慕的.他已不再时,独自老去的日子也别有一番静美,那时的爱情,那是的生命状态,都已开始沉淀,就像珍藏久远的醇酒之香,会永远弥漫于整个人生。而张晓风的喜欢不再是她一个人独特视角的喜欢,人们也会跟随她淡然闲适的步履喜欢生活,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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