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更新时间:2023-09-03 17:59:5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荐]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同学们,你们读过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保证让你越读越爱读。
主人公金玲是一位11周岁上小学六年级的胖女孩,她活泼开朗又有爱心。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聊得上共同的话题,一看就非常讨人喜欢。然而她那快乐的性格与繁重的作业、升学的压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她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不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金玲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中等生。因为她的性格,她挨批评时多,受表扬时少,始终被排斥于“好学生”的行列之外。我想:很多家长和老师已经懂得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赞美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努力做个好孩子,然而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样样都让你们满意吧!
我非常喜欢金玲,也很同情她,因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背上书包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天起,我的课余生活基本上被学习占领了。除了做学校本身的作业外,周末还得去学英语、奥数、钢琴,我只能忙里偷闲地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惜这样的乐趣太少了,就像书中写到的“快乐就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我真想对大人们说:“玩是我们的天性,快乐是我们的权力。”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心声,同学们赶快来一起读一读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
,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与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我要做个好孩子》的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我要做个好孩子”,相信是绝大多数同学的.目标,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是,好孩子的标准是什么?许多同学的标准是:好好学习。看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不仅仅是这样。
文中的金玲,她的学习成绩不太理想,难道她就不是好孩子了吗?NO!NO!NO!其实,她是一位心地善良,感情细腻,宽容大度的女孩子。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懂得帮助。怜悯。
学习好固然很重要,但是品行好也同样举足轻重。金玲一看到同学有困难,就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同学。而我,有同学问我题目时,我就会十分不耐烦地说;“谁叫你上课不认真听的?这题老师上课时都讲过了,自己慢慢想去。”同学听后,觉得很无趣。看来,我要改正这个毛病,要以一颗热情的心融入同学中。
每当有流浪猫狗经过金玲家的时候,金玲都会拿出自己家里的食物喂它们。而我,每次看到流浪猫狗的时候,都会用身边的小石子扔它们,并且嘴里还喊着:“去,去,去。”看来,我真是一点儿也没有爱心,不懂得爱护小动物。从现在开始,我要用我温暖的心去爱护身边的每一个小动物。
所以,不管学习成绩再好,但心里是丑陋的,那将会为你的人生减分不少,甚至有可能是零分。如果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但心里是美好的,那便是一个闪光点,会为你的人生加分不少。所以,正像文中所说:“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完全是一百分组成的。”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题记:孩子的世界,也许大人们难懂。
打开《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第一件事就是了解作者——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
读完第一章,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在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标准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
书中主要讲了金铃为了做一个让老师和家长满意的“好孩子”,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纯洁、善良、天真,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满怀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似乎想到了我们自己,不管是学习好还是坏,不都在努力吗?成绩好的只想要更好,一但松懈,就如成绩不好的,考不好自己难过,面对家长的斥责和老师的`责怪,我们只能低头承认错误。
似乎在每个家长口中都会有一句“好孩子都是别人家的”,这话语深深地刻在我们心里,没有人倾诉,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着。学习成绩已经成了家长的面子,也许他们丝毫没有体会我们的辛苦。
但我觉得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更加努力的学习,化压力为动力,让家长、老师们对我们刮目相看。
最后,就如书中最后一章节的最后一句话一样——跑啊,同学们,冲刺啊!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孩子有好坏之分,但没有贵贱之分。在每一个母亲心里,自己的孩子永远是最棒的,最好的。这是我在今年寒假读了《我要做好孩子》后的最大感悟。
《我要做好孩子》这书中的金铃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孩子。虽然学习并不出众,虽然长相也不俊俏,虽然出生在一个寒酸的家庭,但是她依然很乐观,而且常常乐于助人。
读了这本书,我经常会在心里默默地想:我自己是个称职的好孩子吗?尽管我会自觉地问自己,却始终回答不了。所以一直想做一些惊天地、泣鬼魂的事情。
那一天,妈妈要大扫除,我急忙拿起拖把,拖地,我本以为妈妈会称赞我,可是,她不仅没有表扬我,还讽刺我:“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没过10分钟,我就累得气喘吁吁了,本来想躺下歇息一会儿,可脑海里总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妈妈讥讽的话语,就一鼓作气放下了拖把,拿起了抹布,把里里外外使劲地擦了一遍。妈妈来检查时,我沾沾自喜地说:“干净吧!”妈妈用手一摸,没好气地说:“呀,太干净了,我的手都‘黑黝黝’的啦!”被她这么一说,我不服气了,也用手摸了摸:“呀,真的好脏呀!”我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脑袋,又拍马屁地拿起抹布,一丝不苟地擦了一遍。妈妈在一旁仔仔细细地监督,嘴角不禁露出了甜甜的笑容,我的心里也甜滋滋的`。
唉!做个好孩子可真不容易啊!又累又渴又饿,但有个“好孩子”之称也算值了吧!
其实,好孩子做的事情是非常单纯的,它不是靠装模作样而得来的。它可能只是爸爸下班累了,递给他的一杯水,它可能只是妈妈热了,传给她的一把蒲扇,它可能只是一个小男孩遇到困难时的安慰与关心......
尽管要做好孩子很难很难,但我仍然会一如既往地去努力做到。因为我就是想做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前几天,我们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著作——《我要做个好孩子》。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真正的知道了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只要人格100分就好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上了六年级的小胖子金铃升学考试前立志要做一个好孩子而做出的种种努力。金铃虽然很胖,但她一点儿也不为这个而感到自卑,反而觉得胖也有胖的好处。所以我从金铃身上找回了自信:人的外表是天生的`,谁也无法改变,只要你不去重视,丑点也没关系。因为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书中有一个故事说:老师办了个强化班,有好几个学生加入了,其中金铃也在内。有一天,老师晚去了一会儿,几个好学生就在里面“放鸭子”,谁知把那户人家的垫子扔破了。老师知道后,问了一个老实人,谁知他竟然说是金铃干的。金铃知道后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她凭着“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心态为自己“申冤。”在这里,我又从金铃身上找到了最美的东西——正直。成绩不好没关系,但如果我有畏怯的心理。那我岂不是低人一等吗?
我想:我的成绩也许比金铃好,我也许没她胖,但我身上有她那种豪气和正直吗?没有!但是,如果我能够努力的话,我是一定可以做到的!
读了这本书,我彻底明白了:衡量好孩子的标准不可以再用成绩,而应该用品德来衡量,人格必须100分!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20个;数学口算题10题错6题。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的粗心,我不想让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对我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的心血白白浪费。我以后再也不粗心了,你们看我的行动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看后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11岁,小学六年级的女孩金玲。她是一个善良、正直、机灵、有头脑的孩子。本书描述的是金玲和同学、老师及家长之间发生的一些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事情。如:自作主张地把一个没家的小女孩领回家;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零花钱买了一枝康乃馨送给生病的邢老师;在“扔垫子”事件上受到了冤枉、委屈后讨回公道的过程……表现了金玲重情义、富有同情心、纯真美好的心灵和是非分明的品质。金玲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最终成为了一名老师家长心目中的好孩子。
小说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内容是“当家理财好滋味”这一章。大概讲了金玲要当家,她认为一个月1000元开销后所有节余都归她所有,但没想到家里需要的开支非常多,根本没有任何节余,她终于体会到了父母养育自己的不容易。
和金玲一样,我自己也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女孩,以前我一直认为父母上班挣钱很容易,平时大手大脚乱花钱。可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家长非常不容易,每天起早贪黑,不仅要工作,还要照顾孩子,很辛苦。我们应该知道珍惜,不要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要学会理财。多多体谅父母的辛苦,长大后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六年级是小升初的关键时候,书中自然也提到关于重点中学、课外班、考试等事情。金玲所在的学校,每次考完试后,都要排名,弄的`家长和孩子之间常发生矛盾。在我的生活中,妈妈有时也有不理解我的时候,我觉得很委屈。现在社会上好多家长,总是把分数看得很重。他们认为,一名好孩子就是各门功课都是100分,有各种各样的证书和奖状。但是,我认为对于一个人来说,人品是最重要的,即使学习再好,可人品只有“0”分,算得上是一个好孩子吗?我的父母不是很看重我的分数,他们认为,只要努力了、尽力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就是最棒的。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它使我想到好多好多……“我要做好孩子”这句贯穿全文的话,使我铭记在心。我想,我一定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这个梦想,做一个象金玲一样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九月份,我读了金铃这本书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金铃的成绩是这样的:语文还可以,尤其是一些难度较高的,需要课外阅读知识作补充的题目上,她总是能出奇制胜,但金铃错别字满飞,语文成绩总是在85分左右徘徊。数学成绩就不妙了,计算题经常出错,我和她也是一样的。她妈妈卉紫十分着急,就是不明白数学成绩为什么学不好。英语成绩也是马马虎虎的,她虽然成绩中等,但人品很好,心地善良,做事精明,待人诚恳。比如:放学时,她看到电线杆下围着一群人,好奇的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修自行车的老爷爷留下的孙女莘莘,无人看管,就把她带回家。帮助莘莘洗澡、穿衣服,还把平时节省下的`零花钱为她买了芭比娃娃的圣诞礼物,总算当了一次小母亲。最后,金铃成了家长、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出生于江苏省如皋市。主要儿童作品有:《我要做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很多书还获得了江苏省优秀图书特别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等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知道只要持之以恒,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情,总会看到光明的前程。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有一本书在我们实验二小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知晓,那就是——《我要做好孩子》。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又胖又可爱,做人正直的金铃;还有金铃的同桌尚海,是一位袖珍型的“男子汉”,金铃爸爸是位大方慷慨的'大学副教授,是让我敬佩的父亲,金铃妈妈做事非常严厉,特别对金铃的教育是一丝不苟,还有金铃的邢老师真的是威力十足啊!对学生们的犯错是毫不留情的!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要命的数学》那一章节,从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我们不能骗人,要讲信用,做人要正直,要不然骗别人,最后就是骗自己;还有我知道不能像金铃那样因为考不好而想要蒙混过关,自欺欺人,我引以为戒,考不好没关系,每次检测是对这一间段学习状况的反馈,检测成绩不好,说明这一知识点,我没有掌握好,或者自己的学习状态不佳……我一定要勇敢面对自己的不足,找出具体原因,查漏补缺,这样的我才能有进步!
就像这次英语期末检测,试题卷我都做对了,答题卷上,我竟然5个选择题落做;两个题目从试题卷抄过来,上下个抄错了;还有最后几道阅读题不会做,乱做了,结果可想而知。
从这次的检测中,我明白了——我与“粗心”交上了朋友,也说明还没有掌握检查的方法。阅读题虽然难度高,但也有同学做对,说明我对这一知识点没有掌握。
我想,深入剖析自己的不足,敢于更正,我一定会越来越完美。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暑假是看书的最好时间,灿烂的阳光洒在树上,我吹着空调,走进了黄蓓佳大作家的畅销大作——《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中等,但为人善良、正直。金铃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最难能可贵的是,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始终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最后他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小说里的人物形象鲜明,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让我深深地着迷。
读书能明理,说得一点也不错。自从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从《要命的数学》中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做错事,要敢于承担。从《猫和鼠,你喜欢哪个》中我明白了,大自然中,生命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弱小还是强大,高贵还是卑贱,优秀还是平凡,我们都应该得到尊重。希望所有的爸爸妈妈能明白,不要处处与别人家的`孩子比较,不要老是别人家的孩子是最好。我们每个孩子也一样,都希望被爸妈看重、被肯定。读书笔记·因为我们也在努力着,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更好的孩子,也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赞美的。我认为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诚实守信、善良正直等品德才是好孩子的标准。
我印象最深的故事——病急乱投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精灵,数学很差,他的妈妈——赵卉紫,觉得她有学习障碍,就带他去脑科医院看病,结果医生说他没问题,经过很久在特级教师孙老师的提醒下在明白,金铃数学不好的原因是她对数学不感兴趣,对自己没有信心。从这个故事中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兴趣和信心,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书本不知不觉看完了,我懂得了道理更多了。我想,只要我们要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在爸爸妈妈眼中,我们都是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今年暑假里,我从《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里结识了一位新朋友——金铃。我喜欢金铃的善良、正直、勇敢、乐于助人、敢作敢当的个性。我愿意成为她那样的好孩子。
金玲,一个只有1米55却又胖胖的小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胖嘟嘟的小脸袋更是讨人喜爱。金铃与我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她跟我一样胖胖的;她与我一样善良;她也像我一样特别喜欢小动物,当我看到她写的那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的文章时,我默默地和她一起流泪;我们的学习习惯都不是很好,上课有时会不专心……在这本书中映出了许多我的影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仍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跑吧,孩子,冲刺吧!”最后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语,却深深的感动了我。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能考出好成绩。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好孩子的内涵非常丰富,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孩子……
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以后,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听到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细细去体味,因为我想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和金铃一样,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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