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更新时间:2022-05-16 13:42:5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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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单位岗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地教〔20XX〕183 号)、《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XX〕190 号)和金教人字〔20XX〕6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第二轮岗位设置竞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新老结合、以人为本;

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二、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学校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且具备竞聘条件的教师。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协作,严于律己,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能力或技能条件,善于学习,能够认真钻研业务,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4)身体健康,能坚持岗位正常工作;

(5)积极参加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继续教育年审在合格档次以上,并具备十一五阶段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2。任职资格条件

具体聘任条件按“毕地教〔20XX〕183 号、毕地教〔20XX〕190 号”文件和金教人字〔20XX〕65 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内容(教师近三年德、能、勤、绩综合业绩考核)

(一)师德师风(10分)

以《毕节市师德师风测评表》的考核要素为依据,由全校教

职工民主测评得出教师个人的该项分值。

(二)工作量(20分)

以全校教育教学各岗位工作总量为基础,教师在相关工作岗位任职达到学校核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三)考勤(10分)

按学校规定的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的标准计算该项得分,此项可记负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评价(25分)

1。工作作风和态度

(1)违反“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金沙县委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作风规定》,在上班期间聊天、上网、打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3分;

(2)不服从学校安排,经教育不改正的1次扣3分;工作中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不顾大局者1次扣3分;

(3)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工作完成得不好或在各级的检查中出现问题导致学校综合考核受影响的,1次扣3分。

2。工作计划、总结、各种资料

不按规定和要求拟写并上交的,一次扣1分。

3。备课

不按学校要求编写教案的,一次扣1至2分。由教研组根据本组实际制定检查标准,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

4。上课

(1)被上级部门查到无自已编写教案上课的一次扣2分;

(2)课堂上吸烟、睡觉、使用通讯工具(接打私人电话,发信息,玩游戏)、随意进出教室等违反“八要八不准要求”的一次扣2分;

(3)严禁穿高跟鞋上体育课,发现一次扣1分,教师无故离开学生或提前下课的一次扣2分。

5。作业批改

(1)批改的作业次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次扣0。3分。由教导处和教研组制定规定;

(2)批改作业,无记录的,每少一次扣0。1分。

6。辅导学生

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要有记录,每月3—4次,达不到要求的,

每少一次扣0。3分。

7。监考、评卷

(1)监考、评卷因失职造成失误或错误的一次扣2分;

(2)监考、评卷不服从安排的扣2分;

8。教研工作

(1)听课节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节扣1分;

(2)不按学校或教研组要求撰写优质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说课稿、评课稿、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等,每少一份扣1分;

(3)教研活动中,不按要求完成相关事项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评价(35分)

1。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此项为基础分)。(20分)

教职工完成一学年(学期)工作目标任务的给20分。

2。教育管理、教学成绩评价。(15分)

(1)教师学年统考科目成绩基础分8分,居全乡同级同科排名中位数之前的,每提前一个名次累加1分,反之则递减1分;若统考科目成绩列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科目前茅(前列)或获得全乡第一名

的15分,列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科目前列或获得全乡第二名的14分,列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科目1/2内或乡第三名的13分;新接任的班级学年统考成绩在上一任教师成绩的基础上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以此类推(若从后位名次提升到县乡前列的,可加到15分),反之则减1分,以此类推;所任统考科目成绩差生率达到40%及以上,并且排名居于县乡倒数后三名的得0分;

(2)专职任教语数英以外的的统考科目的教师,各任教学科统考成绩均居于全乡中位数(含中位数)以前名次的,以最高名次作为教学成绩;若其中有一科(班)统考成绩处于全乡中位数以后的,则以自己各任教学科的乡内平均名次作为教学成绩;

(3)专职任教非统考科目的教师、非教学人员的教师,教学成绩评价核定值为全校任统考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得分的平均分的90%计算;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与所上学科一致)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按县级二类量化(14分),市三等奖以上按县级三类量化(13分),县三等奖以上的按乡级教学成绩第二名量化(省市县级一等奖均按教师教学成绩第一名的标准计算);

(4)兼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学成绩评价:

①兼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两部分,即学科教学成绩评价和兼职成绩评价,两部份分值各占二分之一,总分为15分;兼职成绩:圆满完成所兼职的工作,未给学校全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教师教学成绩获全乡第一名(15分)的标准记入该教师的兼职成绩;若工作无亮点、按部就班或拖拉扯皮的,按完成任务论,成绩按全校任统考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注:兼职是指担任学科教学且负责学校其他工作(组织)的教师。

非教学人员考核参照第(五)条第2款之(2)结合学校领导及各部门综合评价各1/2计分。

(5)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的成绩评价:学校获得县级综合类表彰(先进单位、教育教学目标综合考核等次等),参照教师教学成绩获全乡第一名(15分)的标准作为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若学校未获奖,以上人员的成绩按全校任统考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六)加分项目(此项不限)

1。表彰

(1)综合类表彰

教师获得综合类表彰乡(优秀教师、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1次加1分,县级1次加2分,市级1次3分,以此递增。

(2)单项表彰

教师获得单项表彰(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质课竞赛等)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校级0。5分。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单位获单项表彰情况,以教师获单项奖的标准加分。

2。教研教改

(1)辅导学生参赛(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组织)获国家、省、地、县、乡(校)一、二、三等奖(以奖状为依据)每人次依次加分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5、4、3分;省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2。5、2、1分;乡(校)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2、1、0。5分。

教师论文、教学设计、课件等(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获国家、

省、地、县、乡(校)一、二、三等奖(以奖状为依据)次依次加分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2。5、2、1分;乡(校)级一、

二、三等奖依次加2、1、0。5分。

3。激励加分

(1)班主任工作

聘期内担任一个学期班主任并工作成效显著加0。5分(班主任工作不得力酌情给分),以此类推;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加3分。

(2)兼职人员(指兼职学校其他组织和工作的人员,不含中层干部)

聘期内兼职学校其他工作一个学期加0。5分,以此类推。若自己兼职的工作获表彰,按乡级一次1分,县级1次2分,市级1次3分递增。

(3)支教

聘期内到中心完小以下村校、教学点支教半年加1分,一年加2分,以此类推。

(4)教龄

按工作年限,一年加0。2分,以此类推。

(5)教学质量

聘期内学年统考成绩进入全县同级同类同科前茅1次加8分,进入前列1次加5分。

(6)超工作量

聘期内超出全校教师平均周工作量1节加2分,以此类推。

(7)校际教学交流活动上观摩课、示范课一次活动加2分。

(8)为学校解决“急、难、险”任务(视工作难度、工作量核定)一次加1—3分。

(9)聘期内年度考核1次“优秀”加1分,以此类推。

(七)减分项目

见“教育教学过程评价”相关内容。

四、考核分的使用

以上考核内容得分是教师德、能、勤、绩综合评比的最后量化得分,作为教师岗位聘用的依据。学校根据中级岗位各细分级别的职数,按照教师所申报的岗位级别分别在各级岗位细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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