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作文

更新时间:2023-10-09 08:20:19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话题作文10篇[优]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话题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话题作文10篇[优]

话题作文 篇1

  看,十字路口中央站着一个穿着制服的人,两边的车流在飞快的穿行着,他是谁,为什么站在那么危险的地方?

  他,就是交警。

  这时正值冬季,我穿着几件毛衣和一身厚重的羽绒服,还感觉到了丝丝寒意,可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大衣,他不冷吗?两边的车流飞也似的穿过了路口,这时正是过年的`时候,路口难免会塞车,可车流在他那个标准的手势下变得井井有条。他好像十分神圣,不可侵犯的,在他的指挥下,没有人敢违抗他有序的秩序。

  突然,有一辆车在变灯之际一下子穿过了路口,交警叔叔一个手势“STOP”把那辆车拦了下来,真神气啊!那个司机满脸通红地从车上下来,“以后小心一点,你看,马上就要过年了,出事了,伤自己又害他人,为了自己图快出了事,不是得不偿失?下会小心一点,等一个红绿灯时间又不是很长,安全才是第一啊!”交警认真地对这位闯红灯的司机,不,不能说是闯红灯,毕竟他过道时还不是红灯,应该是对交通造成隐患的这位司机做着教育。那位司机羞愧地说:“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一时图快而害了自己和他人,毕竟时刻安全才是第一。”

  交警送走一位司机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指挥着道上川流不息的汽车,这,就是平时保护着我们生命安全的一个人,自己过年过节回不了家,却时时刻刻守候着千万人的安全。

  我想在这里说一声:“交警叔叔,您辛苦了!”

话题作文 篇2

  我懒散地趴在书桌上,把头深深地埋进我的臂膀里,任凭午日暴烈的阳光洒在我的书桌上,灼烧着我的身体,以及我的内心。

  我,无所事事,随意地翻了个身,手仿佛碰到了什么东西,收回时竟把它给弄掉了,我皱了皱眉头,极不情愿地睁开双眼,慢吞吞地弯腰下去,发现是本台历,我伸出右手抓起它狠狠地往桌上一放。忽然,一束耀眼的白光刺痛着我的眼睛,我连忙避开,定睛一看,阳光不偏不倚地照在台历上那个大大的“六”字上,在它的周围形成一道亮闪闪的光圈。

  那闪闪的“六”字仿佛招引着我,我迎身上去,用手指顺沿着他的比划一遍又一遍地描摩着,心里默默地念道:六月、六月、六月。唉,六月中考!

  猛然想起三年前我第一次跨进江南学校的大门,还带着些许稚嫩与羞涩。如今,日历上满眼的圈圈叉叉提醒着我时光流逝在举手投足之间,提醒着我这三年以来点点滴滴的`幸福与难过。

  数着为数不多的三个月的日子,每一日,我便倍加珍惜。想起,风雨来了,他们会为我撑起一把伞,就仿佛撑起了我的整片蓝天。中考将近,作业与试卷就像两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起来,幸好,一路有他们,他们的安慰、关心一直支持着我,而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朋友。

  六月,是个让我敏感的月份,它包含了成功或失败,最后一次的相聚,然后离别。我怕,怕遵守不了对他们的诺言,怕在一句“再见”之后眼泪就会不争气地流下来,怕这句“再见”之后确实永远不见。

  六月,紧张旋律之后,乐曲接近尾声,撩拨琴弦,袅袅余音中夹杂着数不尽的忧伤,音落,曲终,人散……我的手指僵住了,“六”字是那么醒目,仿佛通过我的指尖留在我的心上,时间仿佛静止。

  我突然挺直腰板做起来,一把抓起桌上的一支笔,迅速翻开一本本子,内心的激动与感谢无法言语,我要将我们共同度过的风雨晨昏记录下来,从中洞悉友情的全部真谛。我们的心相依在一起,彼此是对方诉说衷肠的对象。我们的友谊,浇灌着你我,充满在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友谊,便不是午夜一现的昙花,而是年年常绿的常春藤。

  阳光洒在身上,暖在心里,嘴角微微上翘,时间便定格在了这一刻……

话题作文 篇3

  夜幕降临,漆黑的天空中挂着几颗若隐若现的星星,整个天空依然一片黑。虽然星星的光在此刻看来十分微弱,也不能照明整片天空,但它仍然愿意给予天空它所有的亮光,哪怕只是有一点光……

  有一年冬天,我的手长了冻疮,痒时不能挠、痛时不能碰的,我几乎崩溃。妈妈为了让我的手尽快好起来,她在大寒冷的天四处奔走为我寻药。

  这天,蓄势已久的雪终于向大地“进攻”,坐在火炉旁的我,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雪,看着飘舞的雪花,手不知不觉伸出窗外,去触碰这世间最纯洁的东西。把医生的话抛在脑后。没过多久,手便又痒得不行。妈妈又生气又心疼地看着我说:“医生不是叫你别让手受寒吗?怎么不听呢?”我只好低下头忍着手上的痒,规矩的坐着。妈妈无奈地摇摇头,拿着一个口袋便出门了,当我正想叫住她时,却发现她已经走远了。

  我知道妈妈是为我找药去了,可这大冷天妈妈去哪儿找啊?我站在门口望着妈妈踩过的脚印,才发现雪已经可以没过我的脚踝。

  我站在门口等待妈妈回来。我仿佛等了一个世纪,可还是没有等到妈妈。风呼呼地吹着,雪仍然在下着,终于一个黑影出现在我的眼里。我欣喜地跑过去,看着妈妈已经被寒风吹得发紫的脸,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似乎下一秒就要夺眶而出。妈妈只是抱怨了我一句,便牵起我的手往回走。我不自禁地抖了抖,大概是因为妈妈的手太冰冷了吧。妈妈感觉到了我的颤抖,松开了我的手,叫我自己放在兜里,我点点头紧随在妈妈身后,看着妈妈如同机械般僵硬的动作,我哽咽了,都怪自己不听话,才会让妈妈“受罪”。

  夜深了,轻睡的我听到了一些莫名的`声音从卫生间里传出。我轻轻的走到门背后,看着那一弯一伸的腰,看着劳累的背影,泪水再一次湿了眼眶。直到这个背影直立时,我才回过神喊了一声:“妈!还不睡吗?”妈妈看着我说。“你不是也没睡吗?”“快去睡吧,我一会儿就去睡,你别着凉了。”妈妈喘息着说道。我轻轻的说了句:“大冷天,你就别洗了,况且这么多衣服你一时半会儿能洗得完吗?”妈妈没说话,只是继续低着头洗。我也不再劝说,默默地回到房间。

  躺在床上的我无意间望见了窗外的天空,走到窗前,我惊喜地发现天空中有几颗星星,平常看来,几颗星星似乎是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的,可在冬天那漆黑的夜晚,它们却显得格外明亮。

  这几颗星星就如母亲为我点的灯,照亮我回家的路;这几颗星星就如母亲对我的爱,即使很细微,但它总在发光。

话题作文 篇4

  22世纪,地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图书馆也是千奇百怪。

  夏天时,走进图书馆,旁边似乎有好多根树,而这树的功能本是遮风挡雨,到了图书馆可就像是走进世外桃源啦!人们在美的世界里,阅读出的效果,不是更能陶冶情操吗?

  走进里面,脑海中所畅想的内容,仅是你一根手指头所能及的事情,你只要轻轻按一下屏幕,你所畅想的内容便会立刻变成一本精彩的`书,而你也不用急不用慌,它呢,会自己飞到你的身边哦!拿完书后,你的眼前便立刻有一座房子,当你的阅读室,轻轻的走进去,这房间的装饰可不一般啊,里面的壁纸会随着你的心情发展,而这个房间里还有池水,荷花……进入这里,就像是进入了人间天堂一般。你的心已完全属于这里,你的眼睛也久久的不愿眨一眼,你完全沉醉了,随后在捧起一本书,呼吸着清新而有芳香的空气,当你看的精彩时,房间的装饰也就立刻变了你成了你书中所讲的内容,仿佛令你身临其境。

  沉浸在书的世界的我们,就像干燥的海绵,如饥似渴地吮吸着知识的甘霖。

  看完一本书,随即隐形在空气中的机器人便从天而降,瞬间,你更是觉得这是的奇妙,他便上来给你换了一本续集……

  虽然我是图书馆的经理,但是我还是要努力,提供给人们更优质的服务,在造型上我一定会再接再厉,服务上一定改到让顾客满意为止!

话题作文 篇5

  人的一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而想拥有一次美妙的旅程,就必须用心去准备,而我认为这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信心!

  人生的旅途不是一帆风顺的,他荆棘密布,坎坷无数。这旅程中充满了:酸、甜、苦、辣,让人喜怒哀乐!然而只有我们对生命充满信心,才会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炸药大王诺贝尔,一生坎坎坷坷。他的实验失败过无数次,并且由于实验的失败,失去了父亲和弟弟,自己也受了重伤。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信心与决心让他重新上路,终于研制成功,并获得了炸药大王的称号!远的不说,再说一说我们眼前的中国人——俞敏洪。想必这个名字大家并不陌生吧,他就是“新东方”这个中国最有知名度的英语机构的创始人,一个著名的词汇教师,一个身价过亿的巨头!但是他的童年谁又能够想象得到呢?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父亲是个没文化的木匠,母亲是个文盲。他从小就想出人头地,虽然连续两次与大学无缘,但是他不放弃,鼓起信心再一次向大学梦发起冲锋!第3年,他终于如愿考入了北京大学!然而命运的安排并不会就此罢休!他在创业时又遇到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为了创办一个中国最棒的英语机构,每天没日没夜的学习,平均每天要给学生上10个小时的课。和他一起奋斗的老师相继放弃了,退出了,但是他十几年如一日,凭着那股信心在坚持,终于拥有了今天的.辉煌!

  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多的数不过来。从中,我们能够悟出一个道理:我们要充满信心的去面对生活。

  如果人生是一艘帆船,那么信心就是那张满的船帆,给你动力,使你充满了信心去面对生活,向着目标远航;如果人生是一次丛林历险,那么信心就是一把可以披荆斩棘的利刃,让你鼓起勇气,带着信心向远方进发!我相信迎接我们的是成功的喜悦和灿烂的辉煌!

话题作文 篇6

  何谓“家”?家是一个幸福的地方,那儿充满的是亲情的味道。家就是无论外头多冷,都能让你感到无比温暖的地方。家就是累了有人让你靠,哭了有人听你说,甜了有人于你分享的地方。

  我不相信有人会不恋家,也不相信一些“浪子”在外面流浪会不想家,会不思念家人。家或许是一个你想忘也忘不了的地方!家总有那种莫名的吸引力。家总有让你牵挂的东西,那些东西,是无论用多少钱也换不来的。无论多豪华的饭店,也比不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俗话说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话说的没错,一点儿都没错!就算让你在五星级饭店的总统套房住着,也比不上在家住的舒服。而饭店,或许真的只是像字典里所说的那样——一个住所。仅此而已!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精神寄托。不管怎样简陋的房子,只要那是家,只要有那份情在,它就比任何地方更豪华,更舒适。

  一些家财万贯的大老板、企业家,他们拥有豪宅,有车,有钱,有权,有势。人们总是羡慕着他们。他们可以说什么都有了。可是这些人,往往因为事业繁忙,而忘了自己的“家”。顾上了家庭,或许他们认为会丢掉万贯家产。或许他们拥有的太多,所以舍不得舍弃他们已拥有的。(当然只是指他们所拥的物质方面的东西)。或许在他们回到他们的豪宅时,他们面对的只是一面面冰冷的墙壁。他们是寂寞的,是孤单的。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们用有了全世界!他们是那么的耀眼!但他们失去了真正的“家”。平凡的人们只是一味的.羡慕着他们拥有的金钱,拥有的地位。而平凡的人们或许没有想过,他们拥有的是令人羡慕的“家”。

  我们虽然并不拥有财富,但我们拥有幸福!让我们在小幸福中满足吧,让我们去珍惜我们的“家”吧!

  8月30日,我拎着行李第一次离开了在这之前并无多少感觉的家,暗自庆幸终于可以躲开父母的唠叨,弟妹的吵闹,过自己清静的日子。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几天的住校生活,使我每天的作息如打仗一般,往日的生活规律都被打乱了;大家住在一个寝室,便存在着诸多不便。但更重要的是耳边缺少了父母每日的唠叨,少了弟妹欢快的叫喊声,生活便觉得乏味。这时我才真正感到家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尽管我在同学面前并未表现出想家的情绪,但内心思家是骗不了自己的;尽管寝室中大家相处得十分和睦、快乐,但弟妹那充满稚气的撒娇声是她们不能代替的;尽管每天都有尊师的教导和安慰,但父母的唠叨声是任何天籁也无法替代的一种美好。这时,才几天未曾回家的我才真正体会到那些家庭破裂的孩子们内心的痛苦和自卑,比起他们来,我有一个幸福的、现在才真正体会到其温馨所在的家。

  好容易熬到了周末。当车子停在家门口时,内心真的想喊:我回来了!

  我无法想象,我站在家门口会有怎样的举动:会激动地大叫?会兴奋地痛哭?就在这两眼模糊的一愣间,我看见了母亲:她正在烧饭,抬头发现我,只淡淡的一句“你回来了。”但我却从她的眼神中知道了激动。而更没想到的是我竟然出奇平静地应了一句“是的。”这就是我回家与亲人的第一句话,一切都是那么平常、那么平静。“姐姐,你回来啦!”弟弟妹妹喊着向我扑来,我虽笑脸相迎,但泪水却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只能偷偷往肚里吞,初中作文《家为话题写作文》。之后,便是吃饭,谈话。无限的思家情绪我无法在父母面前表露出来,因为父母不希望看女儿软弱的一面,我一直是家中最坚强的孩子。然而人毕竟是人,内心的情感会不自觉地跟随你的言行流露出来。谈话中,我体会到他们话语中的思念与期望。第二天中午,母亲似无意实有意地添了菜,我这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母亲平时那藏于言行下的深沉无私的爱,才认识到自己当初的种种幼稚太过分。

  一天半的假期是短暂的,在与家人告别的时候我只想哭。我不知道挥手远去的母亲会不会哭?但我知道,家,注定是我一生的归宿。

话题作文 篇7

  那段傻傻的时光童年是五彩缤纷的,就像海边漂亮的贝壳;童年是无忧无虑的,就像整天嘻闹的浪娃娃;童年是纯真甜美的,就像山溪中清亮的泉水。。 我的童年也不例外。我童年曾做过许多傻事,至今想起,还不禁不住哈哈大笑那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暑假的一天,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那时空调,别提多舒服了!写着写着我的脸颊上流下了汗珠,我突然想到:对了我去拿棒冰吃”我拿着椅子来到了冰箱前。踩着椅子拿出棒冰,狠不得一口把它吞下去,拆开包装纸,突然想起妈妈洗杨梅时,不是要消毒吗?干脆把棒冰也消消毒,接着又去画我的画了。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一个小时过去了,我的杰作也完成了,突然我想起了棒冰,便到了碗边,呀!我看见碗里的棒冰没有了,只有一根孤零零的`木棒在水面上,我大吃一惊,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呜呜棒冰被猫吃了”,这时妈妈回来了,我指着棒冰说:“我给棒冰消毒,不料被小猫吃掉了。”

  妈妈一听笑起来,说:“棒冰在出厂之前就消毒了,它不是被小猫吃了,而是融化了,不信你尝尝?”我喝了一口,哇!好甜啊,仿佛进入了甜甜世界,一下子,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现在想起这件事还真好笑,童年——真快乐!曾记得还有一件事。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去奶奶家玩,我一到奶奶家就看见三只漂亮的母鸡正跟着一只花公鸡在菜园里散步。那只花公鸡摆动着它那漂亮的大尾巴,大步地踱来踱去,它的冠像一顶庄严的皇冠。第二天早晨,花公鸡没有打鸣,我很奇怪,就去问奶奶,奶奶说“它病了!”我有点诧异,我得去看看,说着我一口气跑到了鸡棚里,只见一向趾高气扬,神气活现的花公鸡正耷拉着脑袋,看来病的不清。后来我想吃药不就得了吗?我迅速的拿好药跑了过来,喂给花公鸡吃了下去,心想“这次我有大功劳了”,那时心里是无比开心,第二天我去看花公鸡时,可没想到的是花公鸡已死了,我大叫起来,奶奶过来看了说:“花公鸡死了,”我想了想说:“奶奶,我昨天给它吃药了,”奶奶大声说:“你怎么能给它吃药呢?不能随便吃的”,我心无比难受,惭愧的低了头。哎!又是一件傻事。

  回想起童年,回想起我做的傻事,回想起我的天真和可爱……童年是最五彩的色彩,也是自己最美丽的回忆。

话题作文 篇8

  牡丹花

  牡丹的颜色非常多彩,有白的,有黄的,有紫的,有红的......它们还有名字呢, 白的叫白鹤卧雪,黄的叫姚黄,紫的叫烟绒紫,红的叫首案红.....牡丹花的杆上长着一根根尖尖的小刺,小刺是它的护生符,它的花千姿百态,花苞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半开的像一个正在伸懒腰的小男孩,开的正旺的像一个个笑嘻嘻的娃娃。牡丹的香味也都不太一样,有的香味很浓,有的香味很淡。牡丹一般是四、五月份才开的。

  关于牡丹花还有传说故事呢。

  看花,可是冬天除了梅花之外,没有花开,武则天本来就在气头上,花又不开,真是气上加气,于是她让所以的花都在一夜间开放,否则就把花们都处死,花们为了保住小命都开了。武则天很高兴,她看着看着脸色变了,她大叫:“牡丹怎么不开?”牡丹花说:“现在不是我们开的时候,我不开!”武则天 一气之下,把牡丹贬到了洛阳。几个月后,武则天听洛阳的人报告,牡丹在洛阳长得很好,她又气了,但又没办法,就不管牡丹了。

  我真喜欢牡丹花呀!

  我喜欢的花---牡丹花

  我特别的喜欢牡丹花,因为她的花朵娇艳饱满,富贵吉祥,仪态大方。我喜欢牡丹花的另一个原因是牡丹花是我国的`国花。

  牡丹花的花瓣儿数量比较多,花瓣重重叠叠,花色更是数不胜数,有黄色的、粉色的、红色的、白色的和肉色的。我们家就有一盆牡丹花,一进门就看见最显眼儿的那一大盆牡丹。爸爸和我每天都为她浇水施肥,精心呵护她。她长得非常漂亮花枝细而长,那翠绿的颜色使人感觉清爽怡人。她的叶子犹如一个个小巴掌,像小朋友一样欢快地拍着小手欢迎远方客人的到来!一阵阵微风吹过,飘来阵阵的花香。我们家的牡丹花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全展开了,露出微笑的面孔;有的还是一个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的马上要破裂似的,难道是她想看看外边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我非常地喜欢牡丹花,她可以给家里带来吉祥和好运气。我爱牡丹,爱她的娇媚,也爱她的高贵,爱她的典雅,也爱她的艳丽,更爱她的热情。

  我爱美丽的油菜花

  去年,我们全家到奶奶家过年,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物,其中给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儿油菜花.

  一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和爸爸妈妈去田野里看油菜花.我们走着走着,阵阵飘香扑鼻而来.我向远处望去.只见有一大片油菜花,颜色金黄金黄的,非常鲜艳.远远望去,就像金黄色的地毯,使人一见就感到心旷神怡.

  走进一看,油菜花的姿态有所不同.有的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微笑着迎接着没一天;有的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怕自己长得太丑,被别人笑话,害羞地低下了头;有的花快要开了,像一个充满好奇的孩子,迫不及待的想知到周围发生的一切. 我仔细地观察油菜花,油菜花的花朵非常小,却十分香,而且是淡淡的清香.油菜花的花苞很特别,花苞只比芝麻大一点点,而且是绿色的,看起来像花籽.我发现油菜花的茎上有一节一节的东西,我问爸爸那是什么。爸爸说:“油菜花落下来的时候就会结出这种东西来,过了不久就会长出油菜籽,可以榨油。”

  站在这一大片的油菜花中,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多么渺小,我觉得我的整个身心都融进这片油菜花中去了。

  啊!美丽的油菜花,我要赞美你,你虽然没有茉莉那么芬芳,没有牡丹那么名贵。但是,你却在凛冽的冬天开放,而且开得是那么鲜艳,那么纯洁,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感觉;可见你的生命力是多么顽强,像牡丹那些名贵的花都要种在花盆里,还要小心翼翼的服侍它,经不住烈日的赤烤和寒冷的冬天。最令人可贵的是,当你生命的最后一刻,你把油菜籽无私地奉献给人们,却一无所求,你正是像老牛那样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你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我爱水仙花

  水仙,没有玫瑰的幽雅,也没有百合的雍荣华贵,更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在冬的气息里,惟有水仙让我觉得冬是有活力的。 那时一个秋天的日子,我上街买了一块水仙花的茎块。这茎块,多像一个大蒜。回到家,我轻轻地把茎块切开来,找来一个浅浅的盘子,把茎块放在里面,摆好位子,又拿来鹅卵石,固定住茎块,接来半杯水,小心翼翼地倒在了盆里,让它好好成长。瞧,这鹅卵石多么像一位位侍女,陪伴着水仙花呀!

  第二天一大早,我忙跑到水仙花身旁,仔细地观察着它的变化。我发现,昨天切过的地方,今天好象失去了水分,没有了昨天的水嫩。这样想着,我把水仙花抱到阳光下,让它在温暖的阳光里睡上一觉。睡了一天,傍晚,我又把水仙花捧回了家。第三天,第四天,水仙茎块还是没什么变化,但我依旧细心的照顾它,把它当作朋友,整天呵护着它。直到第五天,水仙茎块长出了一根嫩芽。我欣喜若狂,喜出望外,这小芽多么像新生的婴儿,太可爱了。啊!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星期后,小芽又长高了很多,跟手指般长,我开心极了。

  终于盼到了花开的日子,原先裹在花蕾外面的一层薄皮顶破了,伸展开六片雪白的花瓣,像散满了鳞片,闪着磷光,在太阳下,鳞片更加耀眼夺目。那花瓣薄薄的,粉粉的,好象一捏就会破了似的。花

  蕾,如同一只小碗,黄黄的,碗中的花粉,金灿灿的,像米粒似的,闻一闻,清香四溢,看着它,秀丽端庄。

  走进水仙花,它宛如一位凌波仙子。它多姿多彩,风韵绰约。有的枝头上并排开着五六朵雪白的花儿,那花儿犹如一根棒子上并排绑着五六个风车似的,还会随风飘动呢!有的密密麻麻挤在一块儿,开了一簇,仿佛正枝头闹春呢!有的却一支独秀,它朝着太阳开放,朝着太阳微笑,那样子多像向日葵。站在水仙花面前,我的心被迷恋了,它仿佛是一位仙女,那么冰清玉洁,那么典雅。水仙花不需施肥,它以清水为食,以卵石为伴,却不与百合争艳,独领淡泊幽香著世与人间,真可谓是“清香自信高群品,不与江梅相并时”。这就是水仙最崇高的品质,也是让我陶醉的地方。

  我爱水仙,爱它默默无闻,还为我们带来清香与快乐。

话题作文 篇9

  “轰”,外面一阵闪电和响雷,妈妈开始发话了:“姗,为什么会先闪电后响雷啊?”妈妈的问题一出炉,我就立即被打败了:“不知道。”“你怎么不去查一查资料呢?”妈妈有些不高兴了,我立即放下手上的'活,扎进书海里了。

  “我知道了!”妈妈看我欣喜若狂的样子,就催我快说了:“因为雷公电母本是一对好夫妻,一次他们俩吵架,电母生气出走了,雷公只好去追,从此便是先闪电后打雷了。”妈妈微笑着点头:“嗯,肯请‘书老师’是好习惯,不过就是没有科学依据!”我听了很惭愧,又回房做实验了。

  我找来手电筒和筷子,一边开手电筒,一边敲桌子。敲了半天也没敲出个名堂来。我火了,把所有的书都搬外来一本本的翻阅。

  “哈,这下真找到了:因为光的速度要比声的速度快,所以先见闪电,后听见雷响。”“对!”妈妈这笑咪咪地竖起一根大姆指:“真棒!”

  看来任何事都要留心观察才能发现奥秘,探索真有趣!

话题作文 篇10

  步非烟,一个雾非雾幽灵般的女子,我几乎朝圣般零星地拜读她的文字,那孕育着空灵的文字,再渺小的配角在她的笔下依旧可以抹下艳丽的印象,迸发出难以掩映的光彩,再安置一个隐逸的淡淡的结局。文章衔接没有一丝刻意的痕迹,只留下片刻世人仰视的浓墨重彩的欲望与嫉恨交织的困兽之斗的剪影。还有,少年暴君倾颓恍惚干涩的略带死气的困顿。以及太阴蔽日般社会一手遮天的黑暗留下的思考。

  步非烟因武侠成名,然而我认为她更适合写玄幻。文字中折射出对神的膜拜,对超越人类自身力量的自然的敬畏,追求那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逆天而行者,气势上瞬间溃败。

  郭敖,身摄华音阁阁主之位,苦心孤诣地试图荡平江湖上的'公害天罗教,执掌武林造福饱受魔教压迫的苍生。他的欲望,是无私的。但,由于他的凶残,连及太多无辜的生灵。苍生何辜?最后被卓王孙战败。他败得是那么彻底,那么毫无悬念。

  他是可怜的人为了追求华音阁的威望渴求力量,被铸剑人钟成子锻造为一把世间无情锐利的剑。

  他为了铸剑,伤害了朋友,恩人,部下,与继母。天下无双的无上心法剑心决,伤的不是人,而是心。没有什么伤口难以弥平,但那是心伤,他刺向别人的同时丧失了自己的情。

  所以,他才会对朋友,恩人,部下,与继母对他的好,感到困惑。甚至丝毫不屑理会。别人的好,当作免费迈向成功的垫脚石。当他踏上巅峰的那一刻,顷刻颠覆。

  所以,他将“生父”于长空霸绝天下的春水剑法抄袭,无法领悟属于自己一人对剑的参悟,无法拥有那君临天下的大气,无法控制自己的心。他的人格是残缺的,专横但骨子里刻满了不自信。于是,他一生只是于长空一个精美绝伦的复制品。

  他一步一步地迈向华音阁主的地位,因为他是前任阁主于长空的儿子。因为,他的恩人告诉他,他是;他的继母告诉他,他是;世人告诉他,他是。当生母在他落魄之际告诉他那只是当年为使于长空开心的谎言时,他疯了,无法承受那一刻赤裸裸的疼,蔓延开去的是持久的自卑与忌恨。

  他亲手杀父弑母,丧失仅存的一点点亲情。这是天谴。他杀死了立志孝敬赡养送终的母亲。至邪的飞血剑法与抄袭的春水剑法完美地结合,他浴血而战。

  一切简单明了,只剩下漫无天际的杀,杀,杀。

  什么同甘共苦的友情,什么血浓于水的亲情,什么自己费尽心思为填平空虚捏造出的没有着落的爱情,此刻都已遗忘。郭敖,此刻是那么的无助,脆弱而无助,仅有手上押上所有荣耀与光辉的舞阳剑最可知晓。飞溅的腥风血雨才能给他带来些许的依靠与休憩。

  郭敖,已不属于这个世界了,这个世界已将他抛弃,拥有太多的陌生。他已经死了,留下的只有一息尚存的一柄屠杀用的剑。

  很多时候,事与愿违。

  我看步非烟笔下的郭敖,是一个十分简单的人。他仅有的愿望造福天下苍生,让每一个生灵的命运从此改变,让大地的每一分每一寸成为人们的乐土。但可悲的是,他有的,仅仅是匹夫之勇,缺少长远的谋略。与敌人周旋,他是一个完美的剑客,但为自己的目标奋斗时丧失大智慧,小聪明只能帮助他侥幸排忧解难。当面对棘手的问题时,总表现那么不自信,一味抄袭他人,重复自己。

  所以他败了,败给他的匹夫之勇,败给了他的短见,败给了他的自卑。

  面对问题,一味退缩委曲求全,鲁莽了结,最终成为自己走向成功的绊脚石。纵向地看,一个人,一件事,一个决定,都决定成败,历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故事不胜枚举。横向地看,一个人,一件事,一个决定,关系到生活点点滴滴拥有通向梦想的不懈努力。

  为自己翘起大拇指,为自己鼓个掌,从心底为自己的前途喝彩。哪怕掌声再小,也可以驱散一些乌云,催动心底的希望萌芽,离彼岸更近。

  郭敖的故事,或许可以打上“时代局限性”的马赛克,他再努力,注定要失败,他的梦想为那个时代所不容,但没有“既然注定要失败,不妨中庸一点好”的开脱。无所谓英雄,奸雄,至少他在那个封建的时代所努力过,不枉此生。却也使漫天的阴霾为之震撼。

  揉了揉眼,我搁下笔。

  窗外,宝钢工业区上空静谧的瑰红。下楼,夜晚的空气带着雨后湿润的泥土气息。仰望天穹,西北角的天空一片诡异纯净的橘黄。层层叠叠低矮的单元楼,被凸显得那么暗淡。斜斜插向天穹的水塔,像淡青色的一块孤独的骨头,展开英雄的臂弯,支撑那一抹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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