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07 12:03:57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热)整治方案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整治方案5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间,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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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责任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 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 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整治方案 篇2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教体局部署要求,确定在全镇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临教函[20xx]3,11号文件、蒙教字[20xx]9号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目标,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镇小学党员干部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廉洁勤政,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为:全镇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存在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重点整治教师以在家、租房、利用学校资源等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办辅导班;与他人合作在外租房办辅导班、托管班;以亲属名义办辅导班‘托管班;在社会培训机构’他人举办的辅导班、托管中心等校外机构兼课。

  (二)学校或在职教师违规乱订教辅资料。重点整治学校在规定范围外统一征订或引发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书店与教师联合,由教师统一向学生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教师向

  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书目。

  (三)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重点整治教师直接伤害学生身体;讽刺、嘲笑、谩骂、威胁等侮辱学生人格;罚作业、罚劳动、放学不准回家等变相体罚行为。

  四、方法步骤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2月中旬开始,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处理、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2月28日)

  1、宣传发动。成立全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中心小学设立活动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全体教师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学习。以各村小为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认识到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是违规违纪行为,损害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形象,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而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并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每一名教师都要写出承诺书,表明在整改活动中的态度。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听取意见。以各村小为单位,结合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召开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采取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诉求,听取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心小学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公开举报电话(4558898),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办学行为逐一核实。

  2、自查自纠。各村小、幼儿园是整治活动的直接责任单位,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对照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乱订教辅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自查。针对整治重点,不藏不掖,敢于揭短亮丑,校长不护短,彻底托清学校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查摆问题。各村小引导组织教师摆问题、析原因,从细、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教师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如实亮明本人及亲属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中心小学将撰写学校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报教体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改处理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1、集中整改。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每位教师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人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每名教师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承诺本人及亲属不参与违规办学行为。

  2、责任追究。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明知故犯、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拔资格,认定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较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对主动改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主动退还违反规定收取的财物的,积极配合调查,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对顶风而上,拒不承认错误;提供虚假证据,推卸、转嫁责任,干扰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调查人的;违规办班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等情节较严重的,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村小校长、部门负责人,对开展自查不到位,督查中发现所属教师中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升资格,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提供场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3月—9月)

  1、全面总结。20xx年3月,中心小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与全镇教师签订责任书,保证不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此后,面上整治活动结束后,专人日常性工作,检查常年抓,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2、建章立制。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认真分析规范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规范办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统一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深入各村小帮助查找问题,并对各村小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二)明确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的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配合。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县教体局的要求,研究提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各村小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具体指导,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中心小学工会、教研室、德育处将监督检查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调查核实和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校委会、党支部依法依纪处理调查核实的违规教师。办公室、财务室依法依纪落实对违规教师的处理意见。

  (三)强化督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期间,加强对各村小、负责人和教师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负责人,对从教行为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1、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配档表

  附件1

  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乃昌

  副组长:李守江高克和公新华

  成 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李守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指导小组。

  督查指导小组:

  组长:李守江

  副组长:公新华

  成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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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篇3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自20xx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开展为期10天的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不发生学生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行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部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家长接送学生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要求家长使用安全车辆,不超速,不超载,经常对家长接送学生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对附近步行回家学生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四、整治步骤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xx年11月17日开始,11月2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阶段(11月17日-11月18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学生交通情况档案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2.家长接送学生情况;3.学生步行回家情况;4.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情况。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资金、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演讲比赛、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 ,彻底告别十大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保险状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在短时间内尽快解决,迎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永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致学生幼儿家长关于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主动掌握学生到校返家的交通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四要强化路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四)落实责任,整改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整改,切实做到整改不留后患。

  20xx年11月

整治方案 篇4

  为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监管,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登记、实施检查

  各施工单位要首先对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省厅《省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实施细则》要求,自查本工程是否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项目部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辨识与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整治期间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的必须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报我局质(安)监站项目监督人员备查,未报备的.不得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履行程序等情况;未经安装检测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履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3、坚决淘汰危害安全的单钢丝绳物料提升机和安全装置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双钢丝绳物料提升机。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工、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卸料平台安全门必须采用标准化、工具化产品;自制安全门高度不小于1.8米,不小于∮14方管制作;人货电梯应设置在外侧开启。

  6、物料转运钢平台必须经设计计算并提供计算书。

  (三)脚手架工程及模板支撑体系

  1、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程序的落实情况。

  2、各类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验收和使用情况。

  3、各类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外脚手架(钢管)外立杆、剪刀撑必须分色油漆。

  (四)基坑工程

  1、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情况;尤其是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情况。

  2、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现场落实情况。

  3、基坑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法规、标准的落实情况。

  (五)“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安全网必须采用国标网,应有安监部门安监标志。

  2、楼梯口临边必须用钢管进行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高度不小于1.8米并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自制防护门必须采用不小于∮14方管制作。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以及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由我局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认真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集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7月至8月中旬)。在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发现隐患拒不整改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网络曝光、行政处罚等)。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制定防范措施,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相应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排查。各参建责任主体要紧紧抓住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治本。重点排查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是否执行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实施等情况。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参建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本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对照相关标准、规范认真进行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质(安)监站,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

  (四)建管科、质(安)监站应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对各工程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专项整治不力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达到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基础村点:

  (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10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

  (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

  (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6)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7)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8)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建设。

  2.村落连片点:

  (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

  (2)整合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

  (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

  (4)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

  (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

  (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

  (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郊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

  (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

  (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

  (5)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6)大力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7)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以点为单位集中向国土、城乡规划部门申报,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根据村庄产业基础,编制村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每户致富增收项目,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联动、村落联片整治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突破村组区域界限,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同步规范台账。把建设点作为一个项目来抓,根据建设进展,同步完善一系列内业基础资料。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规范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基础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项目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规范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20xx年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项目、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项目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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