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14 17:04:27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必备(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 篇1
根据 县XX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学校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保障我镇学校和师生安全,镇政府决定成立 镇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陈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确保学生安全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民生问题,因此,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整治、重民生的高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从机制、体制上位学校师生安全提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职责如下:
镇XX: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认真开展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组织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非法营运车辆,加大对非法载人三轮、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格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特别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路段、桥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学校(幼儿园)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
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凡是有接送学生车辆(含自有、租用)的学校(幼儿园)要把确保校车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专人管理。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要求并履行好运行相关手续。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所有校车必须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校车驾本文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同类车辆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学校包租临时车辆接送学生,要参照校车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同时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自责任。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要注意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严把采购关、储存关、制售关、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学生饮用水源安全。
派出所:开展校车安全排查,要掌握校车行驶路线、时间、车辆状况、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路面监管,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运载学生车辆上路;对非法运载学生的机动车、火三轮等违法车辆进行严查,依法从重处罚。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对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交管站:要配合学校、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运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凡租用运输企业车辆的',要经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审核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运送资质。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部分学生上学交通难的问题;在学生集中放学放假时段,与学校紧密配合,根据学生出行需要,合力安排运力。要对非法营运的车辆,特别是非法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镇安办:要将校车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工商所、卫生院:要做好对学校食堂、饮用水源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自备饮用水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及其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及采购查验记录,餐具饮用水的消毒等,确保学校供餐、饮水符合国家要求,防止食物中毒及介水疾病的发生。要做好学校周边餐馆、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
二、科学合理安排,有序稳步推进
(一)年3月28日至年 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对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二)年5月20日至5月25日,进行活动总结和下阶段工作部署。
三、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整治效果
(一)周密部署,注重实效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同时做好取证工作,妥善处置现场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紧密协作,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
(四)建章立制,常抓不懈
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期开展,不走过场。
整治方案 篇2
按照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小王庄村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改善我村面貌,全面提升我村环境质量,加快我村建设步伐,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村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达标为方向,以提升村民生态遗失和环境意识为着力点,坚持正确引导、逐步落实、实效的原则,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转变生活方式,优化居住环境,为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我村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我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在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和用于农田灌溉,村民身体健康和农作物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
(二)我村生活污染加剧。村中无公厕、畜禽散养、农家肥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人畜居住混杂、生产生活废水随意排放等问题依然普遍。含有塑料包装的食品、生活用品在农村已经十分普遍,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质迅速增加,由于利用率极低,除城镇设有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简单填埋处理外,村里的垃圾随意堆放公路旁、沟渠边、房前屋后。垃圾长期露天堆放既影响村容村貌,也容易产生有害气体污染大气,以及垃圾在腐坏过程当中经渗透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三)畜禽养殖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日益突出。畜牧业发展迅速,村里很多农户由分散式养殖转变为集中式养殖,由此也带来了畜禽粪便物污染问题。
(四)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能源利用主要依然是秸秆和煤炭,液化气、沼气、电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率不高。这样既浪费木材,破坏植被,也很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随意焚烧秸秆、稻草等农作物现象屡禁不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很好的农作物资源就这样付之一举,丝毫没有充分利用,相反却污染环境,造成事故。
三、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生活污染加强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和主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从治理城乡、家居环境脏、乱、差入手,通过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和活动,破除陈旧的生产生活陋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安全是关系到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奔小康的大事。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积极创建生态示范村(组),促使生活垃圾的节约化、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走经济、社会、生态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创造村容整洁的新农村。
(二)积极参与整治。按照和谐、统一、美观的要求,协助村“两委”对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门头牌匾、广告标语,进行规范设置;治理粪堆、柴堆、垃圾堆等“三堆”问题,实行垃圾定点投放、街道、庭院的绿化美化和树木栽植工作,提高乡村绿化水平。
(三)加强督导引导。要加强督导,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主动配合村“两委”工作,完成分工工作。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积极引导教育任职村群众增强卫生、环境意识,推动任职村环境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任务分工:
1、由袁杨、刘阳阳负责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2、由杜德厚、袁杨组织人员,负责清污、治脏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3、由田宝雨、刘纪芬负责组织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养成和教育及后期成果巩固工作;
4、由村书记田秀景带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当积极采取对策,把农村环境问题摆上议事日程,不走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努力使农村向着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xx月xx日—xx月xx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
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
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
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
二是协同xx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
三是协同海洋渔业、xx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
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
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
(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
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
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
(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xx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整治方案 篇4
各乡镇卫生院、卧龙、靳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净化我县美容美发市场环境,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局决定开展美容美发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3月4日至3月15日。
二、整治对象
美容、美体、美发店。
三、整治重点
1.登记方面的违法行为:
(1)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2)美容美发店擅自变更字号、企业名称的行为;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美容美发业务的行为;
(4)注册登记方面的其他违法行为。
2.虚假广告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1)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广告牌等载体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对其企业规模、经营年限、品牌来源等经营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3)在经营场所对其服务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者解释的行为;
(4)其他广告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在提供美容美发服务中,使用无中文标识、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产品。
4.以“贵宾卡”、“会员卡”、“服务卡”等优惠为借口设置消费陷阱,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行为;使用格式合同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对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服务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工作落实、成效明显。县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将组织女子打假队在城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2.抓好分工协作。12315台要做好有关美容美发服务行业举报投诉的分流、调处工作,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转至办案机构查办;注册管理股、公平消保股、商标广告股、市场合同股等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办案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各办案机构要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美容美发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3.坚持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充分研究和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省实施<反法>办法》、《广告法》、《省实施<消法>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一方面要将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经营活动中的民事纠纷与行政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防止将民事纠纷作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作,对属于物价、卫生等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移送给有关部门。
4.加强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成效进行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和违法者进行曝光,震慑不法经营者;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
各工商所,检查大队于3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的情况(附典型案例),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通过oa报县局公平消保股。
整治方案 篇6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一)年初落实负责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经费,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负责、镇长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为了让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拨出专门工作经费用于此项工作日常开支。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人员到位。
3月10日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专门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镇所属机关各村、社区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要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主观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共同配合,全力推进,工作中要管理细致,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具体整治措施;并多次深入社区、村主要公路沿线等处调研,提出具体整治方案,要求所属机关、村(社区)积极落实整治措施,力求成效。会上与村、社区签订了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强调了梨花节间卫生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
以“四城同创”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由镇上工作人员负责包干各段清洁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进入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发放环境整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进行模拟文卷调查11107人次,积极组织镇、村、组干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人人参与。
三、加大沿108线、河沟河边整治工作
1、加强整治镇村、城区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工作。按照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地处国道108线周边、县城城区实际,特别对国道108线(公路沿线、库区沿线)城区背街小巷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整治社区院落、道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和保洁员管理。全镇已对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保洁员进行了重新确定,卫生区域进行包干、定标准、定任务;明确了保洁员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加强了对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各垃圾房(点)的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快速的清运、处置,根除积存垃圾的`危害。
3、坚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确保了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以“治脏、治乱、治差”以及集中治理“五乱”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城乡面貌的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居民、农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强保洁员日常工作管理。
(四)工作经费不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加强108“沿线”(公路沿线、库区沿线)城区卫生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县整治办考核措施,确保辖区内卫生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大对环卫设施的配置,配合相关部门科学合理布放垃圾桶,杜绝垃圾积存,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落到实处。上广大市民有一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奠定基础。
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优先”的教育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使学校的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杜绝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预防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无事故。
二、集中整治重点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在全面抓好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内容的集中整治:
1.大门值守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大门值班制度不严,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值班期间值班教师未佩戴值班标志,保安未按要求着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坚守岗位,出现擅离职守、脱管失控现象;保安在岗不尽责,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学生上课期间,学校未实行封闭管理,大门、侧门未上锁且保安未上岗值班;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未提前到岗值班和到岗不尽责等。
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非标准校车;校车超员、超速;校车乱停乱放,校车未停稳前学生随便上下车和攀爬车窗上下车;无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进出校园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不避让上下学学生人群,与学生争道抢行;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混乱;校园周边存在驾校培训点,规划考试路线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等。
3.校舍隐患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校园场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校园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学校危楼危房、墙体开裂、门垛不坚固;走廊护栏、天花板、日光灯、吊扇、电视、空调、保温桶、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安装不合理、不牢固;未在事故易发地设置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未在校内高层建筑及大型活动场所安装避雷设施;未在每层楼房、每栋平房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安全负责人、监管人标牌等。
4.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私自设立的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未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进行净化、消毒;学校超市管理不到位,出售“三无”、变质、不洁等食品;未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未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等。
5.消防设施及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未检验;教学楼、宿舍楼未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及疏散标识,消防通道不畅通;校内用电线路布置不规范、老化;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要求检验检修,锅炉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
三、方法步骤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集中整治时间为XX年xx月份,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实际,建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活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xx月xx日前电子版报教管办。
2.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结合这次集中整治重点,立即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这次集中整治的台账于5月2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5月19日前电子版报教管办。
3.督促提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教育局、各镇(街、区)教管办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被动应付、整改走过场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在全市通报;对仍有较大及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责任追究。
4.总结工作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于xx月xx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xx月xx日前(纸质版、电子版)报教管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动。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校长、园长负总责,学校其他领导分工把关校门值守、校车、校舍、宿舍、食堂等各个方面,细化校园安全职责,共同分担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过场,确保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的检查指导,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动开始起,教育局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问责前置: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安丘市教育局、潍坊市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或被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存在校园封闭管理不严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校门、学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校舍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师生安全、学校食堂及校内小卖部向学生出售违禁物品及“三无”、变质食品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实行停职或免职,对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一并追究责任。
(四)创新内容,巩固成果。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留存好整治活动的影像资料,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教育局将择优予以推广。成果显著的,推荐参加市政府安全教育教学成果奖和有关安全教育教学能手评眩集中整治活动后,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教育局将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督促各类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学生及校园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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