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17 17:39:40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精选6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含MP3、MP4等通讯娱乐设备,下同)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田梧一中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禁止学生携带通讯娱乐设备进校园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z

  副组长 z (负责七年级)

  z(负责八年级)

  z(负责九年级)

  成员

  zz、七年级班主任

  zz、八年级班主任

  zz、九年级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讨论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9日)

  在征求各班主任和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校行政会议讨论和制定《田梧一中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6日)

  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国旗下讲话、广播站、学校网站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

  1、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

  2、各班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主题班团队会,对学生携带手机给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学生工作处通过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学校于10月22日前与相关学生及家长签订《田梧一中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承诺书》。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

  1、各检查小组对学生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2、各科任教师如果发现有学生在教室里违规使用手机或者给手机等设备充电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3、安保处的老师要加强校园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娱乐设备的,立即收缴,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封存、代为保管。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不定期组织处室人员、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田梧一中学生工作处

整治方案 篇2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为准则,以渝安监发〔20xx〕34号文为行动指南,结合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际,以降低工贸行业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有效开展工贸行业 “两危”(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工贸企业辩识风险、防控事故的能力。

  二、整治目标

  (一)全街道工贸企业危险源得到普遍排查,管控措施有效,基础档案健全,各类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贸企业作业人员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加熟悉,对岗位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严管理”的预控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危险源监控。开展以“会辨识,需申报,重监控,建档案,要评估,有预案,要演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等相关规定,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完善针对性强的工程技术与管理措施,定人员、定职责管理控制,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按国家相关规定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生产、使用、运输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5号)的危险化学品和安全风险大的重大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要登记建档,落实、完善监控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并自行安排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二)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以“‘反三违’、‘禁三超’,工作票,先审批”的专项整治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企业必须实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确认,作业过程的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禁火区域内动火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一是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签协议,明职责,定方案,需交底,设专人,勤检查。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全面负责建设施工和检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施工或检修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涉及本企业和施工企业、检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须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个单位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未经重新确认不得更改。

  二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结合企业的作业特点,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责任制。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三是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xx)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20xx)等相关安全规定。

  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 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宣传和工作部署。

  (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危险源的全面排查,情况汇总。

  (三)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的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申报、建档,隐患整治工作。

  (四)督查考核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安监科全力配合县安监局全面检查辖区内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今年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的“两危”管控情况。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任杨桂林任组长,武装部长蒲庆华、统战委员黄道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开展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过程中,街道安监科要通过调研、会议、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工贸企业宣传开展“两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工贸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整治要求,提高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真抓实治,注重效果

  各工贸企业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排查危险源,真实填制上报相关表册上报街道安监科。

  (四)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要结合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完成危险源和危险作业辨识、申报、建档,制定整改措施。

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xx〕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xx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6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区卫生计生系统道路交通违法行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职工、病人和家属出行和中心周边安全为总体目标,按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积极开展“自觉守法、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职工病人和家属的文明交通素质,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和谐医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以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明显改善中心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增强职工、病人及家属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减少职工、病人及家属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中心成立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四、重点整治范围

  中心门口及周边道路、门急诊区、行政办公区。

  五、 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中心将深入排查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制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中心及周边道路专项整治工作。

  (二)主题宣传阶段(5月4日—13日)

  中心将于5月4日—13日期间通过张贴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张贴宣传海报、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病人及家属进行教育宣传活动。

  (三)治理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5月1日—31日,中心将进行自查自改和集中整治,制定对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是:安排专人在医院门口指挥车辆停入正确的停车位;车辆拥挤时进行疏导;对妨碍交通的车辆进行劝离;由当天行政值日人员和一名职工组成“平安马甲”志愿者队伍,配合**镇市容办和交警加强对中心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

  (四)督查巡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中心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将对中心内部和周边道路进行持续不定期的巡查,确保中心周边道路交通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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