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14 10:01:5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通用)实施方案4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通用)实施方案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支持xx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共xx市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xx市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 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支持xx县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教体财〔20xx〕xx号)要求,市教体局决定实行区片对接、双轨帮扶制度,安排四个区和部分市直学校对口帮扶xx县基础教育学校。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支持xx县教育扶贫攻坚,建立市直四区和xx县所划的四个片区之间、以及部分市直学校和xx县部分学校之间进行对接的“双轨帮扶”机制,全方位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切实提高xx县整体办学水平,助力xx县率先在全省完成脱贫任务。

  二、帮扶原则

  (一)坚持“以强带弱、因校制宜、量力而行、行必有效”的原则。

  (二)坚持“一区一案、一校一案”原则,市直四区和xx县所划的四个片区之间、结对学校之间经过详细对接和深入交流,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实现市直四区各对接xx县一个片区、市区学校与县域学校之间“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对口结对帮扶。

  (三)坚持“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并重原则。

  三、结对帮扶内容

  (一)基本内容

  1.学校管理帮扶。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互派学校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受扶片区、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教师发展帮扶。采取送教下乡、跟岗培训等形式,受扶片区、学校定期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帮扶学校跟班学习或培训,帮扶学校定期派出各学科骨干教师及音、体、美专任教师到受扶片区、学校支教或送课,传播先进教学理念。支教、送教教师要能沉心教学,真正融入受扶片区、学校,将帮扶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尽快渗入到受扶片区、学校,提高受扶片区、学校的教学质量。

  3.教育教学帮扶。帮扶学校要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受扶学校教研活动的交流,实现过程管理、考试评价、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优质教学资源共享。鼓励市区省、市级一类幼儿园与xx县农村幼儿园进行结对帮扶,提高贫困地区科学保教水平,帮扶工作由各园自行对接,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办学条件帮扶。根据受扶片区、学校实际情况,帮助添置教育教学装备和活动设施,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受扶片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做到真帮实扶。

  (二)重点内容

  1.特教学校结对帮扶重点

  xx市特教学校与xx县特教学校结对帮扶,要在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有效指导与结对帮扶,优先帮助xx县盲、聋哑及脑瘫儿童少年实施特殊教育,且在康复器材配备、功能室建设、骨干教师培养及支教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重点

  (1)市教体局安排四个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与xx县24个乡镇中心学校和初中进行结对帮扶。xx县教育局根据地理位置将辖区学校分为四个片区。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四个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接片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部分市直学校对xx县规模较大学校开展重点帮扶。具体结对帮扶名单见附件。

  (2)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要支持受扶片区、学校,从技术上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与同步,解决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等难题。

  (3)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经验,结合受扶片区、学校的'文化基础和当地的历史人文特色进行文化帮扶。帮助受扶片区、学校搞好特色学校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受扶片区、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4)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分市直学校要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关爱留守儿童成长,鼓励条件好的学生家庭与受扶片区、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一对一”家庭结对帮扶。

  3.普通高中结对帮扶重点

  (1)帮扶学校要帮助受扶学校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帮助受扶学校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双方加强在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等工作上的交流与学习。

  (2)加强结对学校教师的日常教学交流,帮扶学校定期组织本校优秀教师到受扶学校开展送教活动;结对双方能在高效课堂打造、命题研究、教研活动合作、高考信息共享、联合组织月考、走班教学等方面进行互动。

  四、工作保障

  (一)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xx在全省率先完成脱贫大局。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对学校要安排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学校领导负责结对工作,工作力求精准,措施力求有力,帮扶力求到位。

  (二)安排专项经费。市教体局将争取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校要帮助受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开展选派上挂学习活动时,相关人员食宿费用由帮扶学校和受扶学校共同承担。

  (三)纳入交流范围。对结对帮扶过程中常派受扶片区或学校的专职负责挂职干部和对口支教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按教师交流对待。

  (四)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教体局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督查,建立支持xx脱贫结对帮扶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把相关工作纳入对各区、市直各校年度重点工作督导考核,以激发帮扶工作活力。对在帮扶过程中落实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帮扶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交流,对成绩突出的学校、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在各类评优评选中优先考虑。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在兴校、兴教、兴师中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科研群众化,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让每一位教师享受成功”的办学理念,树立“人文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的意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对象

  本实施方案所涉考核对象是指本校所有一线教师。

  三、考核内容

  根据当前教育科研领域的常规工作和我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本着普及、务实和易操作的原则,将考核内容分为如下四个方面:

  1、理论学习

  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每个考核对象每学期至少应自学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要有不少于5000字的读书笔记或知识摘录。

  2、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是教科研考核的重点。每位教师应当人人有课题,个个参与课题研究,平时注重研究资料的积累。主要考查教师的课题研究计划,每月的研究笔记,期末检测、阶段小结,每学期执教专题研究课的情况,参与研究(听课)的情况,主动承担课题汇报课情况等。

  3、教科研论文

  教师是行动着的研究者,教师的专业成长要做到实践和写作结合,在教学与研究过程中,加强反思,主动撰写教育教学随笔、教育教学叙事案例、教育教学论文论著。要求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论文比赛,主动向各级各类报刊投稿,每学期至少一次。

  4、校本培训

  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如:业务学习、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骨干教师讲座、外出学习培训等。要认真写好笔记,按学校要求及时汇报学习收获(传达会议精神、讲座、上汇报课等)。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14号)和《关于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东河政办发〔20xx〕1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放管结合,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三)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坚持分级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责的要求,区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局随机抽查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各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区局部署的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对象、方式、比例和频次、内容、抽查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公布后,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不得在清单之外实施抽查。清单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合理合法开展抽查。开展抽查工作,必须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抽查中,如需要提取相应市场主体的证据时,原则上应当提取证据原件,原件确实难以提取的,可以提取复印件,但应邀请市场主体相关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记录。开展抽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抽查笔录,并听取相关市场主体的申辩。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的外,均需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四)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开展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行业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检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每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结束后,根据省工商局确定的检查名单,开展一次年报信息不定向抽查,比例不少于市场主体总数的3%。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各级政府安排的重点整治行业可实施100%的.全面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各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各自业务情况具体制定。

  (六)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东营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公示工作的通知》(东工商函字〔20xx〕82号)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七)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违法名单制度,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将随机抽查的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相关股室要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宣传。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

  一、基本宗旨和主要目标

  基本宗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引导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增强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

  二、指导原则和总体部署

  指导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引导与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集成各方优势,创新工作机制,营造有利环境。

  总体部署:针对各类企业的特点和发展要求,重点给予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其开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化发展;对大中型骨干企业,支持其建立研发中心,增强研究开发实力;对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着重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使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实现新的发展;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科研院所,加强其持续创新能力建设,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骨干作用。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制定创新型企业试点办法,在全国各地方和行业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给予优先支持,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增强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能力,支持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引导企业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创新型企业”评估工作。在地方和行业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命名。

  (二)引导和支持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

  引导若干重点领域,以共性技术和重要标准为纽带,以大中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形成各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并给予优先支持。以国家高新区等产业集群中的技术联盟企业为主体,配合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和条件平台项目,采用竞争机制,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对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三)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

  主体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企业承担或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承担的竞争前技术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导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调整政策引导类计划的引导方向,并在其中设立“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将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重点新产品计划、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纳入统筹考虑。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和立项办法,提高评审专家中企业同行专家的比例。

  (四)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积极扩大在转制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中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试点规模;采取多种方式,新建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重点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活动。

  新发展一批产业化基地,提高基地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国家高新区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依托产业化基地,加快探索技术扩散的机制和途径,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加快技术成果的扩散应用。

  (五)加强面向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大对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机构和创业风险投资服务机构等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各类共性技术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技术创新服务人才的培训工作。继续深化和推广科技特派员试点,推广农业专家大院等服务模式,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六)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技术创新建功立业。

  引导职工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组织能工巧匠进行技术攻关,发动职工参与技术市场建设,促进职工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引导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发动职工改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积极推动《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技术引进等政策的落实,加快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形成知识产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政策,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

  (二)加大引导性经费投入。

  优化存量,扩充增量。稳步提高计划经费的支持比重,加大政策性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创新型企业试点、研发中心与工程中心建设、产学研结合引导以及工程整体推动等方面工作。

  (三)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为企业家成长和各类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大力提倡科技人才到企业就业或自行创业,鼓励企业探索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吸引科学家和工程师到企业创新创业,不断壮大技术创新队伍。深入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

  (四)加强考核激励,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

  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之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发挥骨干作用。

  (五)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促进技术创新。

  利用政府间科技合作渠道,引导和支持一批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中,加大对大企业集团与国外企业开展联合研发的支持。

  (六)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统计评估和奖励。

  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行业(或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的统计评估,定期公布评估结果,加强宏观指导,整体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完善各类企业技术创新的评价办法。制定并实施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奖励办法,激励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部门间分工负责机制,保证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指导和阶段性检查与考核,推动本工程扎实开展。各级科技、国资监管机构和工会组织要根据本方案制订相应的行动方案,纳入“十一五”规划,并作为20xx年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推进工程实施的合力。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会商,可联合更多部门参与,加强政策协调,协同行动,适时编印简报,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各级科技、国资监管机构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协作和联合,统筹协调,优势互补,集成资源,落实工程任务。

  (三)各级科技、国资监管机构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建立共同研究探索机制。根据工程实施的需要,共同组织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新政策,探索引导技术创新的新方式。同时,加强宣传,为工程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订本方案确定的创新型企业试点、引导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建设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及产业化基地、加强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激励职工为技术创新建功立业等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并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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