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14 10:39:36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4篇【通用】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4篇【通用】

实施方案 篇1

  一、城市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

  自然地理情况重点分析区域地形、地貌、下垫面条件、河湖水系等。社会经济包括人口数量及结构、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及分区等;介绍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定位等确定的试点地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二)降水、径流及洪涝特点

  包括年降雨量、短历时降雨规律、径流特性、洪涝特性等。

  (三)水资源状况

  包括区域水资源总量及开发利用情况。

  (四)水环境质量状况

  包括现状水体水质、排污口分布、水源地分布等情况。

  (五)现状工程体系及设施情况

  包括供排水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利设施、雨水调蓄利用设施等。

  二、问题及需求分析

  (一)存在问题

  1.水安全方面:包括城市排水防涝、城市防洪、供水安全保障等。

  2.水资源方面:城市水资源供需平衡及保护等。

  3.水环境方面:城市水体污染问题、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地下水超采问题等。

  4.周边区域影响方面:城市周边区域河湖水系,防洪,水源涵养情况等。

  (二)需求分析

  1.拟重点解决的问题。

  2.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解决存在问题的优势(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

  3.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指标

  (一)总体目标(此目标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及考核的'基本依据)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

  2.排水防涝标准(按国家标准要求)

  3.城市防洪标准(按国家标准要求)

  (二)具体指标

  1.建成区内主要指标(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1)“渗、滞、蓄”:综合径流系数、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雨水调蓄标准(以mm降雨计)和雨水调蓄总容积、

  地下水埋深、天然水域面积保持程度等;

  (2)“净”:确定城区地表水体水质标准等;

  (3)“用”: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供水比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污水再生利用率等;

  (4)“排”:城市排水防涝标准,河湖水系防洪标准,雨水管渠排放标准,雨污分流比例等。

  2.建成区外主要指标

  (1)防洪标准:城市外部河湖水系防洪标准,海潮防御标准等;洪水位与雨水排放口衔接关系等;

  (2)水源涵养:水源保护区比例、城市水源的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地下水水位等。

  四、技术路线

  建设技术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因地制宜,提出经济可行、技术合理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的措施。

  五、建设任务

  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分解落实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住宅小区等工程项目,并提出“渗、滞、蓄、净、用、排”等各项工程措施,明确各项措施可分担的雨水径流控制量;通过经济技术比

  较,优化确定各项措施的工程规模。

  (一)主要工程

  1.城市建成区内主要工程:

  (1)渗:建设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等;

  (2)滞:建设下凹式绿地、广场,植草沟、绿地滞留设施等;

  (3)蓄:保护、恢复和改造城市建成区内河湖水域、湿地并加以利用,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调蓄设施等。

  (4)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初期雨水处理设施,适当开展生态水循环及处理系统建设;在满足防洪和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建设人工湿地,改造不透水的硬质铺砌河道、建设沿岸生态缓坡。

  (5)用:按照“集散结合、就近处理、就地循环”的原则,建设污水现生利用设施;建设综合雨水利用设施等。更新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漏损严重的老旧管网等。

  (6)排:进行河道清淤,有条件的地区拓宽河道,开展城市河流湖泊整治,恢复天然河湖水系连通;新建地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老旧城区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高标准建设雨水管网,加大截流倍流;加快易涝立交桥区、低洼积水点的排水设施提标改造等。

  2.城市建成区外主要工程:

  (1)防洪:因地制宜,建设防洪堤坝、涵闸,分洪和蓄滞洪设施等,构建完善的城市防洪体系;

  (2)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加强水源地保护、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等;

  (3)水源涵养工程:水源涵养林、湿地、水源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

  (二)建设项目和投资安排

  将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确定建设时序、建设期限。按照建筑红线内(绿色建筑小区)、公共部分的设施布局,以及工程投资建设主体的不同,将“渗、滞、蓄、净、用、排”的各项建设任务分解,测算工程规模和投资安排(填写附表)。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XX〕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内河流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河流“河长制”管理机制,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建设“幸福新宁乡”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河流流域环境。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东湖塘镇党委书记、县水务局局长任组长,镇分管水务工作的副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经发办、城建城管办、美办(爱卫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分管水务的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任务、工作职责

  (一)主要任务

  1.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

  2.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3.加强水资源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洁美,水清岸绿。

  4.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5.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河湖排污口布局。

  6.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二)“河长制”的设置

  “河长制”是河段管理人员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河段的河流附属设施、河流流域、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对照联村安排,联村领导任河长,按照联系村分河长由镇办公室主任、沿线村(社区)党政正职担任(河段安排详见《东湖塘镇河流河长和联系河流安排表》)。

  (三)职责分工

  1.河长职责:负责管辖河段“河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河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河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河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河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河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河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河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根据线河长度聘请1—3名专职护河员,从事河流流域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河面障碍物和抛洒物、白色垃圾;清除河床、边坡的非植物和河流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

  (2)整洁。加强管辖河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河道堆物放料,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污;禁止在河床、河岸上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河流标牌,清除遮挡河流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河流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河流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河流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河流水沟外沿不少于20米);发现损坏、污染河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4)有序。管辖河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

  (5)美观。加强河流两旁绿化、美化,规范旅游标牌标识,完善旅游功能配套施设,按季节对河流两侧点播花种,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河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相关部门职责

  (1)镇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打击涉嫌河流违法犯罪行为。

  (2)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和河流环境综合治理。

  (3)镇国土所:配合水务部门对河流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河道两厢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河流两侧内擅自挖沙取石洗沙等行为进行查处。

  (4)镇水管站:加强河流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河流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河流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河流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5)镇林业站:严格河流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河流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6)镇美办(爱卫办):加强对各河流河段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督查。

  (7)镇城建城管办:加强途经镇域规划区段河流两厢规划建设管理,对河流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范,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

  (四)管理流程

  “河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河长、分河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河长、分河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村村响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河爱河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河流流域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河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村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河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河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河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河段与河段之间、河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河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河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河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各部门、镇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20xx年各村环境卫生费,根据各村河长制河段涉及的长度、面积、投入等方面在转移支付上镇里略有提高,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谈话和通报批评。

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培养学生“规规距距写字,堂堂正正做人”,为了激发学生写字的兴趣,改变我校书写现状,提高老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老师的'专业素养,根据校长室的要求,经班子讨论,特制定河天一小写字教学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书写形式要求

  1-2年级铅笔书写;3-6年级钢笔书写。

  三、具体措施

  (一)教师:根据教科室要求执行。

  在教师中开展“每周一练”活动,一周钢笔字,一周粉笔字,每周一检查。

  (二)学生:

  1、规范姿势,养成习惯。

  语文教学教育学生书写做到:

  (1)写字姿势正确。必须做到“三个一”(眼睛离纸平面一尺,胸口离桌边一拳,握笔的手指离笔尖一寸)、“八个字”(头正、身直、臂开、足平);

  (2)锻炼写字技术。走好三步路(写好基本笔画、写好独体字、写好合体字);念好四字诀(看、记、写、比);闯过三道关(笔画笔顺正确规范;字体、字形端正美观;作业、卷面整洁);

  (3)控制书写速度。一年级学生每分钟写3-5字;二年级学生每分钟写5-7字;三年级学生每分钟写8字左右;四年级学生每分钟写10字左右;五、六年级学生每分钟写15字左右;

  2.确保时间,强化训练。

  单周周二早上第四节学校课程为写字课,周一、三、五中午前20分钟写字(必要时可放些轻音乐),周三定为英语书写,由英语老师布置内容,管理老师监督书写,并且将写好的材料交给英语老师。老师要做好有效指导,纠正学生错误书写姿势,培养良好的书习惯,不得随意放流,不准挪作他用,与绩效挂钩。周末回家要求练字,家长评价。

  3.书法展示评比,鼓励先进。

  以班级为单位每月在班级中开展书法、作业评比,将学生作品在教室门口展示,每月25日左右检查。凡是写字等级评为优秀和进步的同学,在班级中评选“写字标兵”和“写字进步奖”,以此鼓励学生,树立学生书写兴趣。并每班于25日上报“写字标兵”6名,“写字进步奖”4名,作为校级荣誉在学校里公示表扬。学校层面也将举行书写评比,对不过关的班级限期整改。对于参加区里书写评比不过关的班级,限期整改,并取消当学期班级、指导师和班主任评优评先。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改变当前书写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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