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04 13:32:2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优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评选方案优选[5篇]

评选方案 篇1

  根据《湖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湖大党办字[20xx]5号)》规定,今年学校将组织湖南大学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单位要把本次组织推荐、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当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的契机,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学生、个个争当育人模范”的.氛围,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积极承担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教育任务,教学教育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在岗教师、学生辅导员;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为师生办实事”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的机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重,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模范遵守《湖南大学师德规范》和《湖南大学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事迹突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或在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三)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尽心竭力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自主创新意识强;

  (四)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纪行为,无科研成果抄袭、剽窃现象;

  (五)科研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及科研集体攻关活动,热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酝酿、推荐、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组织在湖南大学新闻网刊登介绍候选人情况和先进事迹,编辑印刷“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介绍”专刊及选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五)学校分别召开教师代表、机关干部代表、督导团成员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得票在前十五位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六)校评审组讨论确定、拟定师德标兵名单;

  (七)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评选结果;

  (八)报校务会审批。

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目的:

  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学校决定每年评选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班主任,并予以表彰。

  二、参评条件:

  1、现任全体班主任老师。

  2、热爱学生,团结同志,思想进步,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高尚的师德修养。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三、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的德、勤、绩、能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实绩,注重现实表现;

  2、评选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评选比例不超过10名。

  四、评选办法:

  1.班级量化:(权重0.50) 。(X为年级班级数,n为名次,下同)

  本学期综合量化,高一、二、三年级第一名的班级为X分,其它名次班级为X-(n-1)*0.5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班级的最后得分。

  2、班期考成绩量化:(权重0.20) 。

  期考成绩量化,按本学期期考成绩,高一、二、三年级第一名的班级为X分,其它名次班级为X-(n-1)*0.2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班级的最后得分。

  3、学生评价(权重0.10)。

  学生评教分数按本学期评教结果计算,高一、二、三年级第一名的班级为X分,其它名次班级为X-(n-1)*0.10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班级的最后得分。

  4、班级财物管理评价:(权重0.15)

  本项分数视班级应交学校各项费用情况和校产、校具管理责任情况由总务处会同年级组综合评定。

  注:班级有乱收费行为或无故破坏公共财产,本项记零分

  5、综合评价:(权重0.05)

  由年级组、政教处、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对政教活动的`组织和参与、班级管理、坐堂情况等评议并进行综合打分。然后乘以权重得出本项最后得分。

  五、加扣分情况:

  1、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关德育方面的论文,一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在市级刊物发表德育论文或被评为学校优秀德育论文者加0.5分(论文发表时间范围上年度的7月1日——本年度的6月31日)。

  2、所带班级出现打架、早恋、偷窃行为等严重违纪现象,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以综治办备案为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取消评选资格:

  1.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所带班级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倒数后四名者。(同年级文科倒数第一者,理科倒数后三名者)

  3.班级量化学期年级倒数后四名者;

  4.本班学生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一中政教处

评选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以感动校园传递爱心为主题,发现身边的典型人物,以身边的榜样影响身边的人。

  二、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学校创建和谐校园的正确决策,加深和谐校园的发展内涵。学校师生应从思想上树立起“和谐校园”的理念,在日常言行中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必须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确立正确是非观念,弘扬校园正气。为此,师生必须加深了解,而且了解必须是细致的,全面的'。“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正是为了在同学们中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挖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以先进的事迹、感人至深的人物形象引导同学们的日常行为,大力弘扬教职工“爱岗敬业、爱生奉献”的良好师德风范,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开展z实验学校“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三、活动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团队倡议“读君子书、做君子人”感动青春,感动校园,传递爱心。)

  第二阶段:各班及教研组推荐1-2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评委评审确定20名学生候选人,3名教师候选人。

  第四阶段:公布候选人名单,场外投票,评委打分后进行排名。

  第五阶段:公示“感动校园人物”名单(10名学生2名教师)

  第六阶段:颁奖

  四、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干

  评委及以上人员

  五、参评对象和条件

  对象:现在本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参加

  条件: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于学习,志存高远。参评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勤奋学习,工作努力,在平凡的生活的生活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表现特别感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成绩突出。

  2、个人经历或行为符合当前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比较特殊的面对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或疾病,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积极应对,永不言败,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不断成长成才。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事迹典型,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4、敢为人先,积极进取,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个性阳光、率真、健康,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有一定特长,尊敬师长,明礼诚信,拾金不昧等。

  5、能够尽己所能帮助弱小,积极参加各种爱心捐助活动,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6、例行节约,关注校园,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校园做出了突出贡献。

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队伍,落实学校的德育工作目标,让一批优秀的德育工作者迅速脱颖而出,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于每年9月,进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现任班主任老师、年级组长、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专职德育工作人员。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人数不超过8人;

  2、已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或德育专职工作人员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3、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德育管理的新思路,撰写德育科研论文,至少有一篇在校刊或者德育论文集上发表。

  4、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着,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示范性。

  5、德育工作测评中总优秀率均达到80%以上。

  6、班级学习成绩位于同类班级前列。

  7、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

  ⑴ 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班集体;

  ⑵ 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一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前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年级组长和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德育工作人员至少一个学期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考核中评为第二名或者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奖项;

  ⑶ 德育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⑷ 德育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8、一票否决条件:

  ⑴有学生触犯法律的情况;

  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⑶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三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后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

  ⑷由于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等导致班级、年级、学校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

  四、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

  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

  2、教育处审核。

  3、行政会议确定:根据相关评选标准及各组推荐情况确定名单。

  4、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署名举报。

  五、奖励待遇

  1、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优秀德育工作者颁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评选方案 篇5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1.“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曾荣获“市百优班主任”、“区优秀教师”、“区优秀青年教师”、“区优秀班主任”、“区百优班主任”及以上称号(具备一项即可)的在岗班主任教师。

  2.“百名优秀班主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事业,爱生情怀。

  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以身作则,行为世范。

  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始终以自己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去教育和感染学生,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学生、家长的信任。积极、主动参与家访等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未有发现查实的有偿家教、体罚和侮辱学生、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师德问题。

  3.科学管理,民主治班。

  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认真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朝气蓬勃、乐观向上,师生关系平等、民主、和谐,营造出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成为学校、家庭同心育人的桥梁和纽带,受到学生、家长、同行好评。

  4.勤于钻研,学为人师。

  崇尚科学精神,严谨笃学,潜心钻研,做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楷模。积极、主动地学习新知识、新科学、新技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在提高学校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解决学校德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有新思路、新办法,创生出符合学生实际的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的规律、经验。

  5.身心健康,情趣高雅。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热爱生活,乐于工作,善于分享与合作,具有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人际关系和谐。

  (二)区别条件

  1.“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

  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担任班主任工作达5年以上,教书育人成效突出,形成了班主任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在管理班级、指导教师、培养学生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在市、区教育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同行公认。撰写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专著)多次(两次及两次以上)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德育论文(案例)评比中多次(两次及以上)获奖。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班集体或多次(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区级先进班集体。

  2.“百名优秀班主任”:

  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撰写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德育工作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专著)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专业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德育论文(案例)评比中获奖。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区级以上(含区级)先进班集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

  2.因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

  3.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以教谋私,违规搞有偿家教的;

  5.有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

  (四)对于获得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后,五年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的教师,经学校申请,区教育局将取消其相关荣誉称号。

  三、奖项设置、名额分配

  1.奖项设置。此次评选活动共评选“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10名、 “百名优秀班主任”100名。

  2.名额分配。“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百名优秀班主任”幼儿园每园可申报1人;普通中小学每三十个班级可申报1人(申报指标详见附件一);二职中心可申报2人。

  四、评选方式及步骤

  1.校园推荐。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班主任教师对照评选类别和条件认真开展自评。学校、幼儿园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评和民主测评产生候选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不少于3天)认可后,待无异议后,向区教育局推荐。

  2.区级评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校、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并对“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

  3.区级公示。区德育办公室将“十佳青年班主任标兵”、“百名优秀班主任”初定结果将在z区教育局公文系统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4.结果审定。对无异议的结果,由区德育办公室报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最终审定。

  5.表彰奖励。对获奖班主任,在全区教师节庆祝会上予以表彰,并通过合适渠道在全区中小学进行宣传和推介。

  申报人员材料以学校单位,于6月10日((全天)上报区教育局(幼儿园上报幼教科,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上报德育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班主任工作自述材料,一式一份,材料内容应为第一人称,应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佐证材料,有关德育、班主任工作的荣誉证书、论文、其他成果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学校负责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予以认定并加盖公章)。学校同时上报学校初评工作报告,含学校初评时间、初评程序、初评人员名单、初评经过、公示等基本内容(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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