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12 11:46:48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篇1
按照住建委要求,针对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改造工程不发生伤亡事故,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处臵和报告事故隐患,达到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对工程实施监理。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
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是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三)审查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的活动记录及真实性。
(四)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六)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七)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督促总、分包施工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九)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十)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进行安全巡查检
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三宝”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方案,并进行旁站监理。
四、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且将该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所需防护料具列入施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分级负责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施工前应逐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
安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四)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均应涂刷防锈漆和面漆,且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六)施工中若发现高处作业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七)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设施,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凡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八)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九)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应预先设置避雷设施,高处
作业时有条件的,可设置联络信号或通信装臵。
(十)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十一)防护棚、脚手架等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十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严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复使用。
五、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高度低于0.8m时,应搭设临边防护栏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2m,下杆高地面高度为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坡度大于25°),防护栏杆上杆应高1.5m,下杆高0.75m,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立柱,栏杆立柱应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立柱距离不大于2m。防护栏杆的材料,一般使用钢管,钢筋型材等多种。当使用不同材料作栏杆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应符合构造要求。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型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实施方案 篇2
一、申请条件及认定办法
本次分配限价商品住房143套,其中东湖小区60套,广安小区83套。申请分配对象以家庭为单位,采取个人申请、政府审核、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我县工作、居住;离异或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含1.0倍)。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住房及其它房屋超过3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并且住房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4、申请人家庭成员属异地户口或非城镇户口的,需提供其所在单位或乡镇出具的收入证明,合并计算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住房面积,但异地或非城镇人口不纳入住房保障人口。
(二)申请条件认定
1、家庭认定。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实行一簿一户认定。婚后无房,与父母同住,按分户认定;无配偶、无父母和无子女的单身人员,按一户认定。
2、家庭人口数量认定。下列人员计入申请家庭人口: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3、无房户的认定。家庭住房是指家庭全部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没有私有住房,居住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或从市场上承租私有住房,已婚的和父母同住的应当认定为无房户。
4、住房建筑面积认定。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面积应合并计算;有私有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5、家庭收入的认定。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三)优先准入条件
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
3、已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的家庭。
二、申请分配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所在单位或乡镇安居办申请,填写《广平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平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后,并附以下资料:
(1)家庭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工资、奖金、经营性收入等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或租赁住房协议;
(3)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明;
(4)申请人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还应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示程序
1、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就申请人的收入、人口、住房等状况进行初审,有主管单位的'须经主管单位复审。初(复)审合格且在本单位公示7日无异议的,申请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将初(复)审意见加盖公章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
2、核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核准部门,自收到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核材料后15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人口、居住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3、准入。复核通过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审查,确定准入意见。符合条件的,在县广播电视台、广平报、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年度房源情况、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确定分配对象。
(三)分配程序
1、对于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向限价商品住房业主单位按规定缴纳首付款后,在县住建、纪检监察、公证等有关单位的全程监督下,以公开抓阄的形式进行分配。
2、提前公示。抓阄前15天由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
(1)抓阄时间和地点;
(2)限价商品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
(3)抓阄操作规程。
3、抓阄程序。现场抓阄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工作人员将选房顺序号放入抓阄箱,经公证人员现场验证后,申请人进行抓阄,确定选房顺序号。
第二轮: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抓取房号,确定限价商品住房的单元、楼层、面积、楼号等。因故放弃第二轮抽签,则视为放弃选房的权利,按选房顺序号依次替补。
4、抓阄结果。第二轮抓阄结束后,由公证人员现场宣布抓阄结果,明确抓阄人所抓取的限价商品房的单元、楼层、楼号等内容。
5、结果公示。分配结束后,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县广播电视台、广平报、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公示分配结果。
6、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不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三、监督管理
(一)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对本次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工作进行审查、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限价商品住房的个人,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收回已分配的限价商品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畅通限价商品住房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查。
实施方案 篇3
美术社团实施方案
宗旨:提高校园艺术水平,形成校园良好艺术氛围。
美术社团任务:1.每学期举办一场书法、绘画展览。2参加校内外艺术表演或比赛。
训练地点:校美术社团教室。
机构及各部门职能细则:
团长:1人。副团长:2名。总体负责美术社团规划、管理工作。
外聘艺术指导:1~2名。常任美术指导:2人。
美术社团队长:2人。负责考勤,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并及时了解团员学习情况。
美术社团上级主管:艺术教育委员会。
美术社团团员:校美术艺术协会会员。
具体章程:
1. 凡建平学生,品行端正,热爱美术,具有一定能按要求完成学习、展览任务的同学,均可参加。
1. 美术社团团员颁发金苹果美术社团纪念证书,团龄一年以上者或获区一等奖以上成绩者颁发校优秀证书。
2. 每学年组织赴外学习交流。
3. 书法、绘画展览管理、训练有关经费等由艺术教育委员会下拨。
4. 每期书法、绘画展览建立档案(如节目单、照片等)。
5. 美术社团活动团员一次缺席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30分扣2分,展览、比赛缺席扣10分。累计无故达30分者,自动除名。
6. 爱护书法、绘画用具,美术用具平时由音美专人保管。其他人租借需经批准。
7. 对全勤94分以上同学予以实物奖励。
8. 美术社团训练、活动日程:每周二下午:3:10~4:30;每周四下午:3: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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