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08 13:03:0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教学质量在课堂、教师成长在课堂为宗旨,坚持立足岗位,全员参与,有机整合,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开展教师赛课活动,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原则:

  1、全员参与原则:赛课活动涵盖全校所有语文、数学、英语、思品教师,要求人人参与,人人开课,让全员教师得到锻炼和提升。

  2、注重过程原则:赛课活动要关注结果,更要重视过程。要做好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和反思,提炼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反对走形式和做假课。

  3、实事求是原则:赛课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立足实际,重视差异,关注发展,注重激励。

  三、活动目标:

  以教研组为基本活动单位,做到人人赛课,人人成长。引导教师探讨课堂教学规律、关注教学行为的改进,激励教师不断探索教学艺术和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研究课例,研究课堂教学行为,提高教研活动的有效性。

  四、准备工作:

  召开全员赛课动员大会,领会赛课活动要旨,让全体教师真正动心,投入到赛课活动中去。

  成立赛课活动评审小组,指导和实施赛课活动。

  五、活动的组织:

  1、制定方案。制定全员赛课活动实施方案。

  2、人员分组。各教研组做好布置及宣传工作,确定赛课形式及赛课对象,安排好赛课行事历。

  3、活动安排。学校要以校本教研、教研组活动为基本载体,尽量在不影响正常教育工作、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赛课活动,做到赛课时间、地点、内容、参赛人员和评委“五落实”。

  4、强化效果。有机地把赛课活动与参加高一级教学竞赛相结合,从而达到赛课活动为教学竞赛服务的目的。

  六、方法和要求:

  1、赛课要求。以上课为主,必要时辅以说课、评课或教后反思等。赛课的年级、课题、课型、准备时间、媒体的选用等由教师自主选择最能展示自己水平与风采的'课题来参赛。若教师本人对自己所上的课不满意,可以申请二度开课,评审小组进行复评,两次上课成绩取最高分,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评价办法。严格按照中学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评审组根据真实情况公正、公平、公开地实行签名评价,学校要将每位教师赛课评价结果写入教师年度业务考核档案。

  3、结果表彰。赛课结果根据参赛教师的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推荐参加上一级赛课活动。

实施方案 篇2

  一、抽检品种、数量和检测指标

  (一)抽检品种:以鲤鱼、草鱼、白鲢、花鲢、鲫鱼、斑点叉尾鮰、长吻鮠、黄颡鱼、鲶鱼、丁鱼岁、鲈鱼、云斑鮰等我市大宗养殖品种为主,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养殖情况进行品种选择。

  (二)抽检数量:抽检分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样品80个;风险监测抽检(自行开展检测)样品240个。

  (三)检测指标: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喹乙醇等指标。各地可以对一个样品有目的性的选择一个或几个指标进行检测,检验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参考省局文件。

  二、任务分配

  (一)日常监督抽检

  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与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衔接,结合渔业生产实际,按照要求安排抽样,并及时交接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10个;区和县水务局各2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1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5个。

  (二)风险监测抽检

  风险监测抽检主要由已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市水产渔政局和县(区)水务局承担。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和县水务局各40个。

  (三)送市局监测抽检

  送市局监测的样品由区县抽样后送市水务局水产食品检测室进行检测。具体送样数为:区、县各10个,其余县各5个。具体送样时间和品种由市水产渔政局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次抽样应为不同的基地,防止重复抽样。如上次抽取的样品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下次抽样时应对该被抽检单位继续进行抽样。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社会宣传到位,确保水产样品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向领导汇报,落实相关经费,做好水产品抽(送)检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具体负责抽(送)样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抽(送)样工作的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检测资质的水产品检测机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检测机构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抽(送)样品,确保抽(送)检样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明确专人、严格手续,认真做好样品交接工作,按时完成样品抽(送)检任务。对承担有风险监测抽检的单位要制定自己的抽检计划,落实人员负责。

  四、阳性样品的处理

  日常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阳性样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风险监督抽查中出现的疑似阳性样品,检测人员应再次进行快检复核,经第二次复检结果仍为阳性的,应立即重新抽样,认真填写抽样单,并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确定性检验,如确定为阳性样品按照日常监督抽查的阳性样品处理。

  五、信息的报送

  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抽检情况汇总报市局,并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在抽(送)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县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新修订劳动合同发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现将专项行动任务分解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

  走访县工商局,了解我县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工商注册情况,并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被派遣劳动者有关情况(具体摸底调查内容见附表)。

  二、广泛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内容,重点宣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用工岗位适用范围、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培训。

  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专题研讨会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县协调劳动三方四部门的作用采取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认真抓好劳务派遣单位、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学习培训。

  四、开展政策清理。

  (一)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已经制定出台的涉及劳务派遣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部将颁布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

  (二)做好人社部即将下发的许可规定和劳务派遣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确保7月1日在新法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五、加强规范指导。

  加强对我县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我县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指导我县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的,要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对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行前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按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精神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院规范化管理,根据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医院规范管理模式,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县卫生局医院规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合管办主任)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人教股股长)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财统股负责人)

  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合管办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四、实施范围

  医院规范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综合医院。村卫生室由卫生院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布署阶段(3月)

  县、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召开会议,对单位职工宣传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医院规范管理内容。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建立健全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县卫生局检查与考核组对照相关检查标准,对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检查或考核。

  (三)总结阶段(12月)

  认真总结医院规范管理年的经验及成效,交流提高医疗质量的有效措施,表彰、奖励和宣传先进典型。同时,积极探索医院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六、检查与考核办法

  (一)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

  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等,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达到处罚标准的应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尚未达到处罚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此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县卫生局对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缴纳的违约金、罚没款、医疗事故赔偿金等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的资金,医疗机构应将违约金分摊到个人,分担比例可参照以下执行:

  直接责任人承担60%,科室负责人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15%,院长承担10%。

  限期未缴纳违约金的,加收10%的滞纳金,并按照以下规定依次执行:

  1.扣除单位经费;

  2.在新农合回补资金中扣除;

  3.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

  收取的违约金专款专用,按规定上缴财政,并由政府全额返还,作为对县乡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奖金。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卫生局统筹解决

  (二)制定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明确奖励办法

  为明确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乡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及工作重点,制定了“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由医院规范管理年领导组组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管理依据。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单位总绩效工资的5%(其中:对院长、副院长黄牌警告或免职留用,全额扣除绩效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对私立医院考核评分规定: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3000元,以此类推,65分以下停止新农合报账,60分以下停业整顿。

  3.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综合医院评比奖励的依据。评比规则如下:

  (1)一等奖一名,奖金2万元,考核分至少90分有评比资格。

  (2)二等奖二名,奖金1万元,考核分至少85分有评比资格。

  (3)三等奖三名,奖金0.6万元,考核分至少80分有评比资格。

  奖项按照评分依次评比,奖金可分到人,院长占40%,其余由院长决定分配。

  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时间不再发文通知,请各医疗机构分别在6月、12月中旬以前对照“考核标准”上报自查评分。

  七、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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